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救一家三口牺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救一家三口牺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呼市一家三口被杀,一个死在家里,另外母女俩被杀死在电梯里,怎么会发生这种极端的事?
“路遥知马力不足,日久见人心叵测”。好端端的一家三口被杀,真是丧心病狂到了极点!
为了点个人利益就要杀人,可见凶手是多么的惨无人道!
真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今,有的人虚荣心、嫉妒心、功利心特别强。当损失到自己一点利益时,便会违背伦理、违背良心道德、违背自然规律,不择手段达到自己的想要的一切。
功名利禄皆浮云。生活在社会大家庭的你我他,应该学会欣赏别人,怀有愉悦之心、仁爱之怀、成人之美之善念。
千金散尽还复来。作为相互合作的伙伴、利益共同体,为人处事,不应该把所有的风险都推给别人。
唉!人生有太多的风险,看来学会如何躲避风险和危机,让生活更有保障是必修课了!
就目前媒体公布的信息来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除了杀害这一家三口还杀了另外一对老年夫妻。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杀了五个人,而其中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
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应该是因为经济纠纷。据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死者(一家三口之中的男主人)合伙做生意,共同开了一个水厂,过去是关系挺好的朋友。李某某曾投资几十万元可惜打了水漂,最终引发命案。
当地知情者也称双方存在经济纠纷,而另外两位老年死者应该也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为钱杀人,把自己和对方都逼入了绝境,真的不值得!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是81年出生的,按理说他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想来做出这样残忍决绝的事情,应该也是走投无路了吧。可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也不该对无辜的孩子下手,李某某罪无可恕,死刑是跑不了了。
当然,上面只是媒体的信息汇总,具体原因还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出来了。
看了这样的惨案,真的令人唏嘘不已。朋友之间再好的感情最终也没有逃过金钱的魔咒。
做人还是要信守承诺,欠钱不还把别人逼得走投无路,那么自己也可能会走投无路。
灭绝人性的报复行为!惨无人道。
债务纠纷还是其它仇恨,都不能杀人来解决问题,“害人害己”
任何事情都可以用法律解决问题!现在是法制社会!一份起诉书有这么难吗?
可能有人又说,有人有势力问题,其实走法律途径,就没有这一说法,不怕有人有势!只管打官司,总会处理好的。有仇要会化解,才是智者!
命都不要了,要钱何用?而且还害了自己家人!得不偿失,可怜可悲可恨之人!
冷静是人生最宝贵的!遇事要三思而后行。
媒体报道说不仅仅是这一家三口,还有另外两个老人也被杀,只是不在一个地方,而且,事后凶手承当天杀害5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凶手如此残忍杀害五个人?目前,没有公开的权威信息,警方没有透露,媒体也没有报道,倒是网上有各种传言说是债务纠纷,详见下面:
据知情人透露,命案发生是因为债务纠纷,受害人欠凶手的钱。所以电梯里虽然还有别人,但也没受到伤害。据悉,两家是开水厂的合作伙伴,但因为经济纠纷导致双方仇恨加剧,凶手多次追钱无果,便起了杀心。凶手来到死者家要钱,便与男子发生冲突,随后母女俩吓得跑开了,凶手杀死男子之后,便追了过来。看到母女两刚坐电梯逃跑,凶手跑楼梯追了几层电梯最终在第4层把人截住了,由于电梯里有其他人,不好下手,于是他等到其他人快要离开的时候,便动了手。
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真实,倒是说的有板有眼,不管是不是债务纠纷,都要对这种极端手段行为进行谴责,大家做生意,产生债务纠纷,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如果你追债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欠钱的,毕竟还有财产,如房子、车子等,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别人欠你钱,官司肯定能打赢,即便官司打赢了,对方还不愿意还钱,你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让对方还钱,如查封房子、车子,包括他的公司及个人财产。如此,也可以把你的债追回来。
退一万步来说,还是追不回来,你真要采取极端手段,冤有头债有主,你找债主去,你把人家一家人都杀了,是什么心理?惨无人道、丧失人性、心理变态。
何况,母女两人害怕跑了,没有对你造成任何的生命威胁,你还把人家杀掉,如此,只能说明这个人就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法院要对这种丧失人性的人判处死刑。
由这个事情,我不由得想起了前面浙江男子因为邻居养狗扰民,把隔壁狗主人陈女士杀害,还把其老公和女儿杀害,把她母亲杀成重伤,案子同出一辙,都是灭门惨案,从这些残暴的极端案例,体现出的几个问题:
1、喜欢用极端方法去解决问题。很多人,一旦遇到问题,不是理性维权,而是喜欢采取极端方法去解决问题,说明这个社会人心浮躁,暴力气息比较重,戾气重,体现出部分人心智的扭曲。
2、容易殃及无辜。两起案子,都涉及殃及无辜人,反映出,动不动就要杀别人全家,不管对方是否有无辜之人,如此手段残忍行为,可以视为丧心病狂、毫无人性之行为,司法部门需要对这些人进行重判。
3、治病救人。反思为何这种人越来越多?为何他们动不动就杀人全家?那就是,不少人已经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尤其是心理疾病缠身,那么,有病,就得治疗,重病者,特别是思想严重扭曲之人。则可以重点监视,预防为主,防止TA做出危害社会及伤害无辜之人。
4、采取积极措施,减少这些人的“生病”。比如,这起案件,如果能早点发现,及时协调、化解纠纷,则可以避免,把矛盾防患于未然之中。
5、广开维权渠道,多渠道、多方法解决老百姓遇到的难题。这个事情,说白了。或许,也是对方没有一个维权渠道,或者有效地、便捷的维权,导致走入死胡同,因此,把维权渠道大门打开,建立多渠道维权,很有必要,也可以减少此类极端事件发生。
据听说凶手一共杀了五个人,除了这一家三口还有一对夫妻,那对夫妻的女主人死在了呼铁佳园的家里,男主人死在了金川开发区的水厂里。至于杀人动机好像是经济纠纷,凶手和这两个男主人是合伙人,三个人在金川一起开水厂,两个死者欠凶手钱,讨要几次无果后遂杀人。但是不管怎么样,不能采取如此极端的处理方式,虽然现在钱不好要。可怜了三个家庭,更可怜的是被杀的孩子,愿逝者安息!
成都一家三口聚餐后一死两危重,但是已经初步排除是食物中毒,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成都一家三口聚餐好意思两位中不是食物中毒,我认为是酒驾的行为,因为酒驾是现在目前比较严重的一个行为,酒驾不仅会危害自己,而且还会危害家人,如果在他们聚餐中救喝了酒,然后驾车的人也醉醺醺地开了车,然后在马路上就被另一辆车撞了,或者是撞到了路上的障碍物,引起的车祸的话,我认为就是酒驾了。酒驾非常危害人们的性命,在聚餐过后,其实不一定非要选择自己驾车可以寻找代驾,或者是说把车子停在安全的地方进行,第二天就去取都可以的,没必要就直接开车就回家,酒驾真的是非常的严重。可能家里的人都比较信赖于驾车的人,毕竟是他比较熟悉的人,在大家上车过后可能也没有考虑太多,觉得这是对车上人员性命的一种不尊重。那就不得不说一下,父亲酒驾,女儿报警说父亲酒驾。这是非常典型的案件,不是说女儿不爱父亲,而是因为父亲屡次酒驾不听,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我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行为,不要拿自己性命开玩笑!
“食物中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从广义上讲,凡是因吃了某种食物而生病的都是食物中毒,而狭义的食物中毒仅指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进食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感染中毒性疾病。临床上可分为胃肠型与神经型两大类。胃肠型食物中毒多发生于夏秋季。特征为短潜伏期,常为集体发病,以恶心、呕吐、腹泻等急性胃肠炎为主要表现。主要致病细菌包括:沙门菌属、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以及金黄色葡萄菌(毒素),其次为蜡样芽胞杆菌,变形杆菌、空肠弯曲菌、小肠结肠耶尔林菌也可引起食物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也被称为“肉毒中毒”,是进食被肉毒杆菌外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临床表现以神经系统症状(如眼肌及咽肌及瘫痪)为主要特征,虽不常见,但抢救不及时病死率较高。
食物中毒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发病的都吃了,没吃的都不病”。也就是说,许多人在吃了同一种食物后,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发生了同一种疾病;未吃这种食物的人,不会患病;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后,就不会再出现新发的病例。如果这一家3口在聚餐后同时发病,而其他没有一起就餐者没有发病,那应该属于食物中毒。不过,细菌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多数由疾控中心负责,所以,估计疾控中心排除的是细菌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非常广泛,像前几天刚说过的重庆大叔过生日喝自制药酒中毒,吃了发芽土豆中毒,扁豆未煮熟中毒,吃了有毒的蘑菇中毒,吃了霉变的甘蔗中毒,河豚鱼中毒等都算化学性食物中毒,亚硝酸盐中毒等。但这些食物引起的中毒诊断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有时还要通过警方的一些检查才能确定。
目前这家人中毒的原因,只能拭目以待。
好吓人哟这种,也好可怜呀。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就一起来看看把。
出事的一家人是自家在成都的白沙街道双简路经营一家渔捞餐厅,该餐厅也是刚开张不仅,店内一共就2位员工,厨师1名,服务员1名。出事的那天正是五一节,他们家亲戚一共12人在店里庆祝聚会,午餐和晚餐都是大家一起在店里吃的。
后来在亲戚都走了之后,他们一家三口加上厨师和厨师的家属,还有服务员一共七个人又在店内一起吃宵夜。当天所有的午餐、晚餐包括夜宵都是别人和他们一起吃的,他们吃的东西大家都吃过了。
但是在晚上九点过到十一点期间,他们一家三口喝了自己采摘的用蒲公英熬制的饮料。第二天上午厨师接到了女主人的求救电话之后就立刻报警,但是当120到达现场的时候男主人已经死亡,而其余两人病情危重。后来根据天府新区疾控中心的调查报告,已经初步排除食物中毒,现在女主人的病情已经稳定,而女儿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中。
其实到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原因到底是什么,我能怎么办呢?我也很绝望啊。
成都一家三口聚餐后男主人去世女主人已经女儿危重,还在四川华西附二院抢救治疗的重病监护室里面,后来经调查,已经初步的排除了食物中毒,现在据初步的调查是陶先生喝了自家调制的蒲公英饮料,从而才导致了这样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在4月30日,陶先任带着自己的亲戚一共12人来到白沙街道双简路的渔捞餐厅进行“五一”聚餐,当时是午餐和晚餐同时进行,在吃晚餐的时候大约在9:20左右,与主人以及女儿、厨师以及家属四人、服务员一共七人一起吃宵夜。其实在当天午餐和晚餐夜宵都有其他人员和发病的三名人员共同就餐,但是仔细调查之后核实陶先生一家三人在当晚九点到十一点期间,都喝了自己家蒲公英制作而成的饮料,后来经过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察局的仔细调查,还派出了成都市疾控中心的为专家进行的共同调查,已经初步的排除了是食物中毒,并且除了这三名以外的其他一起用餐的人员均无事,所以说导致这样的事情是这一家人喝了自家调制的蒲公英饮料。
男子讨工程款不成持刀杀死一家三口被执行死刑,你怎么看?
这个案子从法律角度看,故意杀人,三人死亡,尤其致两个无辜人死亡,判处死刑,是罪大恶极,罪有应得,死有余辜,没啥话说,一点都不冤枉,对凶手来说就是早死早托生,以后重新投胎做好人。
这个案子从法律之外说,死者欠钱不还,百般推脱,这是导致这起恶性案件的直接原因,可以说是老赖咎由自取,穷及无赖,是可忍孰不可忍,超出凶手的心里底线,导致横尸街头,这是对老赖的最好的警示,欠钱不还者,尽管不该这个下场,但是,总让人感到一种肆意恩仇的感觉,这么说可能不正能量,但是,很多人心里绝对都这么想,从评论中就可以看出。
这个案子最大的感慨是,无辜的是老赖的老婆孩子,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人家,因为有这样的丈夫这样的父亲,导致无辜死亡,这个角度说,凶手也是该死的,祸不及家人,这是做人基本的道义,违反道义,有违人性,禽兽不如。
这不是新案子,之所以成为新闻是因为,3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凶手被执行死刑。杀人者为被害者家承建工程,被害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双方在多次交涉无果,2016年2月,嫌疑人与受害人因为讨债发生冲突,随后嫌疑人持刀将受害人一家三口杀死,孩子仅九岁。
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下,如果让时间倒流,这件事会怎样解决?其实是无解的,除非世间无老赖,我们也许会理性的说,诉讼呀,协商呀,其实都很苍白无力的,一个人走到如此极端境地,一定是无路可走了。
但愿世间无老赖。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杀人偿命自古真理!一个老赖断送全家性命,愚蠢至极!可悲可叹!俗话说:狗急了也会跳墙,何况是一个人呢?硬生生把一个好人逼成坏人,造成一例悲剧惨案,还害死了自己的老婆儿子,这恐怕是这个老赖做的最后悔的一次买卖。
这是一则2016年2月27日上午的事件,犯罪人刘世平去刘某家中索要建房尾款,双方没有谈拢,于是发生了争执,刘世平被当场赶了出来,遂心生怨恨,回到家中携带弯刀、匕首骑摩托车到刘某所住小区附近,待到中午12点50分时,刘某骑摩托拉着妻子与9岁儿子经过小区门前,被刘世平截停,刘世平手持弯刀、匕首先后朝刘某、妻子、儿子头部、胸部砍击、刺戳,导致三个当场死亡,手段残忍,行为恶劣,案发后,刘世平驾驶摩托车逃离。而这件事的根本起源是刘世平在2012年的时候给被害人刘某建造自家住的房屋,房子建成后刘某以房子质量有问题,拒绝向刘世平支付建房时的尾款,刘世平以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要求刘某支付款项,但多次索要无果,持续拖欠4年,4年后刘世平再次向刘某索要,但都被刘某拒绝,并且赶出了家门,刘世平恼羞成怒,才做出如此极端行为。在杀害刘某一家三口,犯罪嫌疑人刘世平出逃,安康警方掌握了嫌疑人刘世平的相关情况,随后出动500余警力对潜逃的刘世平展开抓捕,并悬赏5万元收集线索。
在2月28日早上6时,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将刘世平在汉滨区张滩镇一处废弃房屋内抓获。2018年4月4日,经最高法院核准,安康中院依法对杀人凶犯刘世平执行死刑,并立即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愿人人都有诚信
在如今的社会中,我想每个人都被别人欠过钱,那种遇上老赖的心理,我是深有体会,老赖确实无比可恨,但是终究事件中的老赖得到了最极端的惩罚,若当初做人讲究诚信,可能就不会如此悲惨,在社会中,也希望每个人做人做事都要有诚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祸不及家人,孩子最无辜
虽然老赖可恨,也算死有余辜,但是妻子以及孩子是最无辜的,常言道:祸不及家人!刘世平的做法太过激了,至少不应该伤及家人的性命,这样做,未免太过火。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终究还是一时之气
有的时候,很多人做出极端的事就是为了争一口咽不下去的气,社会之人形形色色,难免会遇到不要脸皮的人,但是若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偏激的做法只会把自己也搭进去,得不偿失,有的时候,不理智,可否想想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前途,不要为了小人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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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救一家三口牺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救一家三口牺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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