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试驾问界车祸致骨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试驾问界车祸致骨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帮抬婴儿车致孩子摔骨折,商场人员被索赔冤不冤?对此你怎么看?
应该商场人员不会被索赔,为什么呢?首先看视频,商场工作人员在帮忙抬小孩,当时认为举于之劳,于是不加思索就帮忙,哪知,小孩从坐椅滑下,这中间主要责任是小孩妈妈未把小孩固定牢,或无危机意识造成。如以前没有监控就有很多说不清,但现在监控实录,任何人,也不能或不好狡辩。连炒的飞飞扬扬的常某打老师案,都不需要矛盾的另一方到场辨论,或指证。事情就是这样。那超市员工,有无提醒潜在危机的责任,关于这点,可以说谁都有或应该提醒潜在危机,也可以说,谁都没有提醒潜在危机的义务。所以不能要求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忙者,去负担被索赔的责任。举例,小孩吃饭,筷子含口中走路或跑路,过路或邻居或看见的人,可以大声叫小孩不能这样,也可不管任其发展(去年成都报告四例,筷子穿喉者)。我的生活圈,看到小孩危险举动(爬墙翻窗,摸电线),也不敢(!)尽提醒义务,因为以前大声说过小孩不对行为,被人好好骂过,学乖了。吃自家的饭,不操别人的心了。
另一个理,员工是商场的职工,安排谁在哪上班,都可能帮一把。凭什么找商场员工索赔。
那可不可以找商场索赔?这个应该咨询法律界人士。因为题目是商场人员被索赔,这个超出答题范围。
商场人员被索赔,冤,确实很冤!本来是好心来帮忙,没想到却帮了倒忙!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双方都有责任!
首先,双方都忽视了隔离桩的作用,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我们知道扶梯上是不能上婴儿车的,隔离桩是干什么的?就是来阻止小推车,婴儿车来上扶梯的,目的很明确,这些被禁物品上扶梯会有安全隐患!
不管是商场人员,还是这个孩子的母亲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尤其是商场人员,不但没有阻止这位妈妈,竟然还主动帮助她,表面看来这是助人为乐,除了帮倒忙,假设这位妈妈推着婴儿车上了扶梯然后出事,一样这位工作人员难逃其责!
所以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工作人员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
第二点,孩子之所以会摔,妈妈的粗心是主要原因。
我们都知道婴儿车里是有安全带的,就算是孩子睡着之后婴儿也是必须系上安全带,而这位妈妈恰恰犯了一个错误,没有系上安全带,导致车子抬起来直接让孩子摔倒了地上。
这才是孩子摔倒的直接原因。如果这位妈妈谨慎小心,仔细认真的给孩子系上安全带,可能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故!
推着婴儿车出门,这些注意事项一定要注意
尽量避免走扶梯
出门在外,扶梯虽然简单方便,而直梯还不知道在哪里?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妈妈们最好不要走扶梯。因为扶梯的特殊性,导致婴儿车不能平稳的四轮着地,很多时候两个轮子都是悬空的,很多妈妈抱着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会追悔莫及。
无论坐躺,帮孩子系好安全带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满大街的婴儿车很少有帮助孩子系安全带的。尤其是孩子睡觉的时候,总是想着孩子怎样舒服怎样来。
如果不系安全带,孩子很容易从车子里漏出来,人多的地方更是不安全,很容易被从车子里抱出来,所以不管是睡觉还是坐车,千万别大意。
孩子的事无大小,如果这位商场的工作人员没有孩子,她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没有当妈,很多事想不到,但是作为这位妈妈,作为母亲的粗心大意,真的是难逃其责!
您好,感谢您的邀请!我是高级育婴师、母婴KOL福林妈咪,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商场人员帮抬婴儿车本来就是好心,孩子受伤的主要原因也不在她,从视频中看,移动婴儿车的时候没有把孩子抱出来,也没有给孩子系好安全带,这两点是制造成婴儿受伤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原因在于母亲。但是超市却设置了隔离桩,给带婴儿车的妈妈造成不便,超市也有一定的责任。
超市设隔离桩妨碍顾客走动
婴儿车很大,即使是旁边过人的小道,婴儿车完全过不去,正因如此,家人才会将车从隔离桩上边抬过去,按理说,给顾客行成了不便,并且因此造成了伤害,超市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婴儿在车里没有系好安全带
那个视频中,孩子是从婴儿车下边滑出来,掉到了地上造成了伤害。这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系了安全带,但是安全带因为质量问题开了,这就是婴儿车商家的问题,另一种是没有系安全带,有可能是妈妈忘了,也有可能是妈妈没有在意,如果因此孩子受伤,就有一部分是父母的缘故。
抬婴儿车的时候没有把孩子抱出来
如果需要将婴儿车抬起来的时候,比如说带孩子坐公交车,更换交通工具,都需要先将孩子抱起来,然后收纳婴儿车,等上了车再安置婴儿,而是视频中的妈妈,就直接将婴儿车抬起,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父母也有操作不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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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主要责任在于妈妈没有很好的把婴儿固定在婴儿车上,但商场人员被索赔也不冤,甚至觉得商场也有责任。
首先说说这位母亲,很明显的,每个婴儿推车的说明书,都会要求孩子在车上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固定好,就是为了孩子这样的意外发生。从视频上看,孩子是瞬间掉下来,相信是这位母亲应该是没有固定的。
商场人员出于好心,这肯定是不用置疑的,但是我们在做好事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这种有婴儿参与其中的情况。如果觉得不能保证安全,可以建议母亲另选地方通过,这样即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保证了自己。
商场的责任就是,在电梯口为什么要设这种隔离桩,连个婴儿车都通不过,如果还有另外的通道,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提示,让此类顾客不强行通过。这种不合理的公共措施,在很多地方也比较常见,所以出事是早晚的。
这件事也给每个人上了一课,对于父母来说,用婴儿车一定要给孩子固定好,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而做好事的人,也一定要量力而为,注意自己和帮助对象的安全,必要换一种方法帮忙。
最想说的是,希望所有的公共场所,帮稍微照顾一下,那些特殊的群体,例如带孩子的父母,身体不方便的推轮椅的人员。
分享我身边的一件类似的事儿,前几天家住农村的三姨跑来我家借钱,说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要赔人家钱,但是这钱赔的可真冤。
三姨和三姨夫开了一家小超市,正好又在路边,生意还不错,小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的,村里人都十分的羡慕。几天前,他们两个人开着自家的农用车去县里进货,路过车站的时候,被一个同村的人拦住了,想着两人帮忙把他捎回家,省点路费。结果就在回去的路上,途径一块颠簸的路面时,那人没抓好摔了下来,正好摔到了后脑勺,现在成了植物人。这家人就赖上我三姨了,从一开始的医药费,到现在要30万的赔偿费。不仅这几年开超市的积蓄全部都赔进去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你说这冤不冤。
再说说这帮忙抬车的人,也是挺冤的。但是谁叫你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呢?帮助顾客又是商场工作人员份内的事儿,我觉得这种在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又涉及到商场隔离桩的问题,不应该有工作人员全部负责,商场也应该付起相应的责任。另外,这个过程也涉及到孩子母亲的疏忽,所以工作人员可能得负责,但是并不是主要责任。
为什么我国有的运动员受外伤后,要出国治疗,而不在本国医治?
这个问题问得中国医生有些尴尬啊!为啥去国外手术,原因只有一个,对方的医疗水平更高,具体一点就是国外的大夫手术能力更好。中国的国内运动员伤势,基本上是在脚踝和膝盖比较多,你可能认为这个膝盖和脚踝的结构不复杂,能差多少呢?是不是崇洋媚外。国内运动治疗最好的医院就是北医三院运动医学科。
杨智、饶伟辉、于汉超和尹鸿博(从左到右)
其实,小编听过一个专业的足球运动员说过这样的不同,在中国做手术,一年不用踢了。而在国外做手术,可以让你提前半年康复。这就是中外的区别,这也是球员们频频出国的原因。不得不否认的是在运动医学方面我们中国大夫的技术相比欧洲是落后的。其实,能去国外治疗伤病的基本上都是大牌运动员或者说是有钱的俱乐部球员。例如,最近网络上就有人和的饶伟辉、恒大的于汉超等在德国一家医院后康复的照片流出,这家德国医院的水平很高,深得中国俱乐部球员的信任。同时这一家医院还有国内的代理人,可是通过他联系去医院进行医治。
这个我有一定的经验可以分享,小时候过于淘气,七岁,右腿骨折,八岁右手骨折,十岁,左手骨折,二十一岁,右腿粉碎性骨折
七岁八岁十岁二十一岁,都是在江苏省中医院治疗的,前三次都是手法正骨,然后打石膏或者夹板,恢复的很好,没有任何后遗症,二十一岁那次,是选择的西医内固定,坦白说,可能因为相对严重,接的不算太好,腿骨有点走形,走路平时看不出来跛,但是温度气候变化太大的时候,会有点不自觉的跛
前三次不算很严重,正骨手法适用性更强吧,也无创伤,粉碎性骨折也可以选择中医的,看了X光片,碎的挺惨,考虑到万一接不好,这辈子就残疾了,后来选择的内固定。想比中医正骨手法,受罪大很多,前后两次手术,病床上躺了近半年
运动医学的定义
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把运动医学定义为是一门多学科综合性基础和应用医学学科,研究运动、训练、体育和缺乏运动对健康和病人身体功能的生理、病理影响,其成果用于伤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
运动医学的发展历史
1911年,在德国举行的世界卫生博览会上,对体育运动感兴趣的医生对运动卫生问题进行了讨论。希望建立“体育运动卫生学”。 1914年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很多伤员需要进行身体运动的康复锻炼,促使运动康复疗法得到发展。 1928年2月,成立了国际运动医学会。 1928年8月,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举行第一界国际医学会议。 1964年,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建立了科学委员会,促进学术的交流和研究工作。 1978年,我国建立运动医学会。 1980年,加入了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成为会员国。
原因
通过运动医学的定义和运动医学的发展历史让我们知道了我国的运动医学相比德、美等发达国家开展的还是比较晚的。因为比别人搞的晚,所以很多运动员及其教练会认为我国的运动医学治疗的经验和技术和德、美等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我国有的运动员受外伤后会选择去国外治疗。
但近些年,我国的医疗越来越重视康复锻炼。技术也达到了国际领先的地位,在国内治疗也是很好的选择。
不知道是技术水平不好,还是崇洋媚外的心里问题,但我就知道一些小的病,医院真不喜欢给你看。
我老公胆结石,胆里已长满石头,到医院就说给你摘除,大夫告诉你摘了也没事,什么都不影响,医学我不懂,但合计自己身上的东西,没有用长它干什么?肯定多少要有用,跑了很多医院都是让摘除,跟大夫商量能不能不摘除,把胆割开把石头拿出来不就行了,然后在缝合上,说弄不了!然后理都不理你?我经过多方打听同事姐姐的同事老公,在北京一家医院做的,保胆取石手术效果很好,我合计先把胆保下来,如果效果不好最多再遭一次罪,多花点钱做第二次手术在摘除胆,如果上来就把胆摘除掉,有不好的反应想安都安不上了?于是也去的北京做的取石保胆手术,现在快十年了?身体状况饮食等各方面,都跟正常人一样。
因为我身边有几个同事,都在我老公之前做的胆摘除手术,经常闹肚子胃不舒服,有的石头还继续长,再长没地方长就往胆管壁上或肝上长,还要继续取石头特别遭罪,所以说,别怪有钱人出国做手术,就这个小小手术是不能做,还是不愿意做?
讲一个本人的故事
事件发生在1967年秋天,当时我8岁多一点。由于我调皮,不慎被三头牛🐮拉的砖车(俗称牛拉车,车上装满了砖头)车轮把我左手手腕碾压成粉粋性骨折。很快工厂就派汽车将我送到了重庆北碚的重医九院。当时的外科主任说,在九院没有中医骨科,为了保住性命,只有把小手锯掉。不过他建议,要想保住小手,去重医吧,只有重医的外科主任(他的老师)才能保住这只小手。听了重医九院外科主任的建议,我的父亲好像看到了希望,于是要求司机前往重医。司机说,重庆武斗正憨,许多道路都被封锁或阻断,根本进不主城。没有办法,只好留在九院准备领受冰冷的钢锯的切割。医生说,手术定在第二天,你们准备吧。
外科主任离开不到半个小时,戏剧的一幕发生了。重医的外科主任(以下称为老先生)来九院了。九院外科主任马上把这个喜讯告诉了我父亲,并对我父亲说,老先生正好到九院来检查工作,你儿子的手有救了,真福气。
没有多久,老先生在外科主任的陪同下,来到了我的床前,查看了病情。他说,试试吧。一会(当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左右),我就被推车推到了照光室。在哪里我呆了整整六个多小时,最后小手被打上石膏,固定上了夹板,小手保住了。
事后,听我父亲说,我的手腕是重医老先生用手将粹骨头一块一块捏合复原的。
半年后我的小手完全好了,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这就是中国中医骨科的神奇与魅力。
1970年,也就是文革重庆武斗结束后,父亲带着我专门去重医感谢这位老先生,但遗憾的是,老先生已不在人世。据说给我做完手术后,老先生就被重医的学生抓回了重医,就这样老先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试驾问界车祸致骨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试驾问界车祸致骨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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