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一学生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缓,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大一学生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杨佰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我估计死者家属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肯定不服,应该会提起上诉。
抑郁症是否可以作为“挡箭牌”?
按照这起案件的性质,以及被告人杨佰淇的主观故意,结合其作案手段之残忍(用匕首连刺被害人20余刀),还有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判处杨佰淇死刑立即执行也不为过。
但是之所以判处其死刑缓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那份精神鉴定意见书,称杨佰淇有抑郁症,属于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我们都知道精神病人在犯病期间实施违法行为,是免于刑事责任的,看来抑郁症也属于这个范畴之内,只是适当减轻处罚而已。
让人疑问的是,抑郁症作为一种病症,是否有严谨的科学检测手段可以确认事发之时被告人是在发病期?还是说抑郁症患者一天24个小时都处在发病期?
现在抑郁症患者人数众多,假设抑郁症要是作为刑罚的一个“挡箭牌”,将会产生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后果。
真的存在无缘无故的“恨”
人们常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但是在这起案件中,还就真的存在了无缘无故的恨。
被告人杨佰淇时年19岁,是一名大一学生,而他之所以行凶杀人,源自于自己厌世,不想活了。
可笑的是他自己不想活了,但是又没勇气自杀,就想临自杀前“杀个人试试,看看自己有没有胆量”,这样的想法你该怎么去解读?
因为自己的想法使然,就拿一个无辜的滴滴司机来做“实验”,枉顾他人生命,用及其残忍的手段将滴滴司机杀害。而这名滴滴司机是家中的顶梁柱,他这一走,留下孤儿寡母,让人唏嘘不已。
杨佰淇和滴滴司机有矛盾吗?没有,一点都没有,据车载视频显示,他上车后和司机没有任何交流,也就不存在什么言语冲突。他“恨”司机吗?很明显他也不恨他,他只是简单的想“练练胆”,除了无语和愤怒,我没有其他的情绪。
同样是杀人案件,这样类型的案件更应重判
在很多重大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有很明显的作案动机,或为钱财,或为报复,起码让大众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可这样的案件会让很多人觉得很“无厘头”,两人之间远日无怨近日无仇,却只是因为偶然相遇,便遭来杀身之祸,实在是“冤”。
一直以来,抑郁症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更容易对自己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自残、自杀等过激行为。
但是通过这个案件,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抑郁症也有可能转化为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我们不知道谁患有抑郁症,也不知道患者的患病程度有多深,所以也就没办法去预防,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虽然是个例,但是也反应出了一些问题:抑郁症延伸到犯罪的可能性会不会提高?
既然无法预防,那么重判应该可以起到一些震慑作用。
常德男子杨某淇,本市高校读大一。感觉生活冇得味,产生厌世的心理。意欲自己走绝路,花钱买来锋利匕。可是临阵又害怕,举刀双手颤兮兮,生怕刺破一点皮,更怕自己命归西。
为了克服胆子细,杨某居然出稀奇,要找他人来练胆,于是网约喊滴滴。四十三岁陈某某,开车来载杨某淇。风驰电掣到目的,就要杨某付米米,半点没往坏处想,自己生命即将息。
杨某突然抽出匕,猛力捅向陈司机,随后抽出又再捅,接连不断二十几。可怜陈某鲜血涌,半点没有力还击。很快脚蹬眼睛闭,只有出气没进气。至死陈某不明白,杨某为啥杀自己。
杨某事后掏手机,投案自首被抓起。警方先是鉴定做,杨某神经有问题。患有严重忧郁症,属于限制责任力。法院于是依律判,杨某死缓不枪毙。也就相当是无期,表现若好可减的。
陈某家属不同意,重新鉴定请求提,不想陈某无辜死,指望杨某把命抵。认为血债血来偿,才有公平与正义。法院目前也受理,正在着手此事宜。不久应会有结果,是非曲直告诉你。
此事依我个人看,杨某多半有问题,不过我就想不透,为何他不去杀鸡,偏偏要用人来试,而且还是喊滴滴。分明就是看不起,自认对方可以欺。再说一刀还不止,一连捅刀二十几。摆明就是杀死你,歹毒如狼真可以。应当以命来抵命,送他九泉去归西。个人意见仅参考,不喜勿喷讲道理。生命平等要谨记,谁也不能作垫底。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这一判决比较合理,之所以不是死刑立即执行,是因为这个凶手,一个大一学生行凶前患有抑郁症。当时也在治疗的期间,属于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这种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
有人可能会问,那么这种人既然不能负全部责任,为什么还要让他出来呢?为什么不限制他的自由,不要危害社会呢?是的,如果是够级别的精神类疾病,是要限制自由的,也就是我们知道的,要强制治疗,在公安机关下属的精神病院住院治疗。
这个学生不够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间歇性的犯病。是药物和一般治疗可以控制的。也就是有这个病的治疗证明,才适用缓刑,缓刑是缓刑,可是限制减刑。也就是说,比起其他死缓减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这种限制缓刑不能低于二十五年。说白了,就是死缓到期之后,他要转为有期徒刑的时候,不能低于二十五年。
我不知道监狱能不能治好这个人的抑郁症。总之,他不仅是害了自己,还害了人家幸福的滴滴司机一家人。这个40多岁的滴滴司机,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最主要的是,人家根本就没有惹他。完全是冤死的。
这个大一学生,是因为患病,所以想要自杀。我不明白的是,他从大学宿舍里出来自杀,怀里揣了一把刀,在网吧待了几个小时之后。却决定要先杀一个人,看看自己有没有自杀的胆量。这很让人诧异,你都决定自杀了,为什么还要用杀人来壮胆呢?我看他不仅是抑郁,还弱智。
但无论如何,这种杀人的方式,都太残忍了。二话没说,直接用刀捅了人家司机二十多刀。这种行为要是不严加惩处,太对不起我们的法制了。而且,他的家人也没有诚意,通过警察给了死者家属5万的丧葬费,就没有再去处理后事。也没有看望过受害者的家属。
目前,受害者家属正在商量上诉的事情,我觉得,上诉的结果,就应该改为死刑立即执行。这样才会使正义得到伸张。让死者可以安息。
有精神类病史的犯罪嫌疑人量刑要分情况,看民意。
此案的情况就是,该大学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杀人壮胆,事前买凶器,网约车,有目的,有计划,这样的行为完全是正常人的主观支配下进行的,即便是抑郁,也不应当是杀人的借口和开脱刑罚的依据。
据统计,2020年中国有9500万人的抑郁病患者,全球有3亿多人患此病,沉默、抗拒、消极、有自杀倾向是主要的症状。但也只是自杀,而不是杀人!假如都有杀人的倾向,这个社会该有多乱,假如杀人后都开具精神鉴定,对受害人又有多么不公平。
此案中,杨某为自杀而杀人,结果呢?20多刀造成他人死亡,自己屁事没有,自己不敢自杀,非不敢,而是不想!你自己厌世,就能剥夺他人的生命,哪样的道理?
一个心存死志的人,又怎能在一两句的劝说下自首?是希望法律来判他死刑,借他人之手完成自己的愿望?那又何必再搞什么精神鉴定?这个鉴定有没有水分?背后有没有人为操作?
死缓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相信法律,但这两年中变数太多,立功了怎么办?病情严重了怎么办?能不能保外就医?会不会出现人为因素?不是没有前例!假如很多年后杨某服刑出来了,受害人家属仅仅获得几万元的补偿,何以服众?何以彰显公平与正义?
杀人偿命,千古道理!事实如此,民意如此,何况审判的结果对后来的案例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慎用死刑,不是不用死刑,还需斟酌!
备受关注的湖南大学生杨佰淇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一审判决被告人死缓。看到这个判决既心酸又无奈。
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没了,年迈的母亲因为儿子的失去,而哭坏了双眼,年仅五岁的孩子失去了他最爱的父亲,孩子的一声:“妈妈,我会比爸爸更爱你,”让人瞬间落泪。
凶手向受害人连刺二十多刀,直到受害人不能反抗才逃离现场,多么的残忍和血腥。
按照法律故意杀人本应判死罪的,然而一张抑郁症鉴定书却成了他暂时的免死金牌,两年后又会怎样呢?他会不会被执行死刑,这或许还是个未知数,又或许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难道真的让那张抑郁症鉴定书成为他的护身符吗?难道他的厌世就是随意扼杀无辜生命的理由吗?如果是这样法律又该给那个无辜的生命一个什么交待?又该给那个已经破碎了的家庭一个什么样的交待?
真心的希望他那份抑郁症鉴定书没有虚假的成分,希望法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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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电影“异次元杀阵”的结局?
随着智障打开最后一个出口.久违的阳光出现了..(这里女学生和建筑师的谈话很经典,其中建筑师"沃斯"说了一句话:"外面的世界,只是无限愚昧的人性")。
谁知浑身是血的警察再次出现,残忍杀害了女学生,也刺伤了建筑师.当他半个身子探出最后的出口时,建筑师抓住了他的双腿,而定时移动的魔方也开始运动.警察被碾死在出口,建筑师再一次的随着房间移动到那无底的空间...
唯独,智障呆呆张开双臂,迎接在那发白的阳光里..耐人寻味..
扩展资料:
异次元杀阵1角色介绍:
1、孤独症患者:
数学天才。
2、逃狱及传感器专家:
擅长越狱。
3、女医生:
年纪在50岁以上,未婚,没有孩子,有妄想症。
4、女学生:
数学天才,性情温和,善良懦弱,在警察变相抛弃智障时没有提出反对,也体现了她对愚昧无知的人性的逆来顺受。
5、建筑师:
开始大家都全力寻找出路,只有他无动于衷,后被胁迫说出自己建造外壳。善良勇敢,厌恶愚昧的人性,宁可留在立方体中,对女学生有好感,在她死后与警察搏斗并间接杀死警察,对自己建造了立方体有罪恶感。
6、警察:
这是片中最为复杂的角色。他既拥有一个优秀警察所具有的能力,又能抛弃自己的职责,乃至杀人。
网传杭州来女士继子,许某的亲生儿子想要申请得到遗产?
杭州许某某杀妻分尸,他的儿子想要申请得到遗产,主要就是那套成为引起命案导火索的那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应该还是有可能得到的。
众所周知,许某某丧心病狂把妻子来女士杀人分尸的导火索,就是因为他提出把家中那110多平方的房子给儿子作为婚房,因为来女士自己有两个亲生女儿,当然不同意把房子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许某某儿子,结果许某某恼羞成怒,对来女士起了杀心。
而且许某某装修110平方房子的钱,来女士也不给,许某某只能贷款装修,更让许某某对妻子来女士恨之入骨,由此可见,这110多平方的房子与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分尸案有密切关系。
据悉这110多平方的房子在许某某与小女儿的名下,如果许某某被执行死刑,理论上他的儿子是可以继承他的财产的,但许某某与来女士的小女儿更有权利继承,就是说房子的四分之三的产权都属于小女儿的,而许某某的儿子最多只能继承四分之一产权。
据说来女士的大女儿非常大度善良,在母亲来女士被继父许某某残忍杀害分尸以后,她主动承担起照顾妹妹的责任,更出人意料的是,来女士的大女儿主动提出把这110多平方的房子给“哥哥”,即给许某某的儿子,可以说绝对是以德报怨。
不过,无论来女士的大女儿如何大度善良,她也没有权利把这110多平方的房子给许某某的儿子,因为这房子的产权至少有四分之三在许某某与来女士小女儿的名下,大女儿无权替妹妹做主。
作为许某某的儿子,如果他有一点良知的话,也不应该要求继承这所房子,毕竟许某某正是因为要把这所房子给他结婚最终导致家庭惨剧的发生。可见,即使来女士的两个女儿都同意把房子给许某某的儿子,他也不应该接受。何况如果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如果对许某某要求民事赔偿的话,许某某名下的这点房产还不够赔偿的,除非许某某儿子愿意代替父亲赔偿。
来女士的继子申请得到遗产,这在规则里是允许的,但在人情方面讲,继子那来的勇气申请?他的亲生父亲谋害了别人,这个亲儿子又要过来夺人家的遗产。
有其父必有其子,上梁不正下梁歪。
网传许某虽然是和前妻离婚了,但是他和前妻以及儿子的联系并没有断,而且之前还在密谋夺到来女士的遗产然后和前妻复婚。儿子从小到大都在许某的熏陶下长大,父亲做事方式难免会被儿子学去不少。
如果网传的事情属实,那么就是他们三人一起谋划的这件事情,A计划是顺利得到遗产,然后许某和前妻复婚,他们全家团聚,来女士被完全利用。
B计划就是许某败露被抓,然后儿子负责去申请遗产,在法律效应上(来女士,许某某,儿子,小女儿)他们几个是一家人,现在长辈全部离开,遗产自然会落到儿子和小女儿手里,小女儿还小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那么只要儿子去申请遗产,并承诺当做小女儿的监护人,那么遗产就会顺利到达他的手里。
真的是细思极恐,政审的设立不是没有道理的,直系亲属3代内有人犯罪,就会卡政审,看来真的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来女士继子申请遗产属实,那么有必要将继子和前妻也调查一下,要真的是他们3个人密谋的,他俩的心理素质肯定不如许某,一定会漏出破寨的。
江苏南京“脑瘫女童被溺亡案”开庭,女童父亲多次和姐姐聊杀死孩子方法,你怎么看?
如果学不会换位思考,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两位嫌犯心里的苦。
都说虎毒不食子,人也一样。但这样的孩子,落谁家里都是苦难。如果不是为了解除彼此的苦难,谁会把毒手伸向孩子?!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如果家庭里有一个这样成员,幸福是非常非常遥远的。
同时,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即使这是一名脑瘫患者,也不能随意剥夺,这对父子故意杀人罪是肯定成立的。
他们以溺毙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太残忍!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他们的行为结束了自己下半辈子扶养的责任,下半辈子也必将为此赎罪。
从轻判处吧,这是一个苦难的家庭。
看到这样的案件,真感觉到女童的父亲太心狠,太残忍了。其因为嫌弃脑瘫的女儿,多次与姐姐沟通密谋害死女童。这也就是所俗称的是谋杀罪,按照法律上说就是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就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直至死刑。
首先,脑瘫女童悠悠是不幸的,因为残疾,生下来就遭人嫌弃,成为别人的累赘。就连亲生父亲和近亲属也都嫌弃自己,也真是一大悲哀。
但是女童的父亲如果不喜欢女童,可以将她送养他人,没有必要害她性命,再怎么说也是一条生命啊。对于女童患病,家人应当想办法救治,而不应当放弃和抹杀。
其次,女童的父亲多次与姐姐等人商量如何杀死女童?这一方面说明女童在他们眼中确实是一个累赘,另一方面也说明女童的父亲是蓄谋已久。
针对这一件事情,女童的父亲有责任,但是其姐姐也应当难辞其咎,至少应当是教唆和帮助犯吧。
最后,女童父亲的处境令人同情和理解,但是其采取这种手段和方法,却是令人痛恨的。
对于其故意杀人一案,虽有情有可原的情节,但是并不能完全免除其罪,有可能会判处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但具体量刑,以法院最后判决为准。
谁说这是穷病?谁说这是穷逼的?孩子的亲爷爷和亲爹合谋杀害孩子,亲爹和亲姑无比冷静地商量着用什么方式杀害这个孩子,他们就是想杀害这个孩子,就是嫌这个孩子是累赘,在他们杀害孩子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体现出任何被贫穷所迫的迹像!
事实上他们不穷。孩子的奶奶有钱吗?没有,她有的只是疼孩子的心,她身患癌症无力抚养孩子了,就把孩子给她父亲,她父亲一天都不想养这个孩子,打接手起就想杀害这个孩子!
孩子的母亲呢?你把孩子一推三二五,给她父亲,你明知道这个父亲是畜牲,你们共同生活的时候,他不可能没有流露出嫌弃、厌恶甚至想害死这个孩子的念头,可,你是怎么对待的?你还是把孩子推给这个狼心狗肺的父亲自己去躲清闲!
大家可以看一下孩子父亲和姑姑的对话,是何其冷静、冷酷、歹毒!有没有一点点恻隐之心,心疼之意!孩子在他们家投胎,也真是上辈子造了大孽!
人活在世上的意义,在于爱,有爱和被爱,生命才会圆满,身体或是精神有问题的孩子,更加地需要爱和关怀和温暖。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就把他杀害,像清除一棵杂草,你这当是种谷子呢还是栽土豆?养个小猫小狗,它也有自生自灭的权利啊!
本案能否判死?根据当前的审判环境,难度较大,但其情节之恶劣、人心之恶毒,已经是无以复加了。天底下的人都应该给我开道,管你是亲娘老子还是亲生孩子的毒,简直可以说是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此人不诛,天理不容。人不收,天难留!
其实,这起案件就是一出活生生的人间悲剧。死者固然值得同情,但生者也同样不会好过,一切都是造化弄人,让不幸击中了这个家庭。都说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我对此深感认同。
据报道,杨某响曾在安徽的一所师范学校就读,后与同事张某结为夫妻。2010年11月15日,二人的女儿悠悠诞生了。然而悠悠的诞生却给这个家庭蒙上了阴影。悠悠出生时就不会哭,也不会正常排便,经过多地求医后家人才得知,先天肺部发育不全导致了悠悠脑瘫。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家人又发现孩子不会走路,甚至智力也有障碍。
因为悠悠的事情,杨某响夫妻二人发生了多次争吵,最终在悠悠2岁的时候,二人离了婚,悠悠交给父亲扶养。孩子的奶奶曹女士心疼儿子,为了让儿子尽快再婚、不给他造成负担,几年前曹女士便将悠悠接回安徽老家独自抚养了。2018年,在事发前几个月,曹女士被诊断患上了直肠癌,甚至已经到了晚期。无奈之下,曹女士只得将悠悠送回杨某响身边。
由于悠悠的情况非常严重,杨某响独自抚养她不堪重负,便和自己父亲杨某松,把悠悠带到河道上,然后把她推到河里,最终悠悠不幸溺亡。
人性都是经不起考验的,被这样的不幸击中,人性确实会被现实消磨。当然,杨某响父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南京脑瘫女童应该体面的走向自己的人生终点】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明白这是一个什么孩子。小儿脑性瘫痪,是一个不可逆的疾病,也就是不治之症。不了解这个病的人,请去搜索,建议用今日头条。百度已经不是搜索了,排前两屏的百家号不是骗纸算运气。理性的人,不会把这个孩纸养这么多年。以下删去十万字。
回到本题。南京脑瘫女童现在是个杯具,溺亡,遗体曝市,亲属入狱。这是她最最不体面的离世方式,偏偏发生了。可有什么办法,警察又不能不办案,法官又不能不审判。体面的方式有几个。中国堕胎合法,这个堕胎会发生在孕产期的各个阶段。以现在的医疗技术,一般脑瘫会准确诊断,然后妇产科医生会很冷静很平淡的征求家属意见,“这个孩纸要不要”,倾向会非常明确。不要评论残酷,把一个瘫痪养很多年,全家身心疲惫,走到南京这一步才是残酷。但医生也不能承责,如果家属坚决要这个十月怀胎的结果,那就是南京案这一步了。
接下来的问题更复杂。我直接说吧,就是安乐死。目前安乐死立法的国家不多,代表是瑞士。仍然要准备大量的法律文件,就这,也每年不少人为此远赴瑞士。可见安乐死需求之急。
还有一些折中的国家,比如加拿大,这个叫医生帮助下死亡。我头条发过,一对参加过二战的老夫妇,在医生帮助下,儿孙环绕,安然携手离世。
回到本题,南京女童应该怎样获得一个体面的人生终点?如果安乐死法一时半会儿立不了,是不是有些通融的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给样的家庭建档、随访、提供法律服务,是不是更好一些?至少社会成本也更低吧,不至于让警察法官忙。
(全文完)
母亲属于智障杀死孩子怎么判刑?
要看犯罪嫌疑人的智障经鉴定是否构成法定的精神病,如果认定为精神病人或是有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杀害孩子时处于间歇性精神病的发病期,则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不能被判处刑罚。但有可能接受强制医疗等特别措施。
北大学霸吴谢宇弑母被抓审讯,承认杀母但躲避核心问题,究竟是谋杀还是错杀?
母亲已经走了,无论是是故意杀还是过失杀,讨论的意义已经不大。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一个完美教育的悲剧。造神教育和造妖教育都过于极端。考上北大的孩子,也承受不了造神的压力,这是事实。还有那么多做分母的孩子,因为暂时达不到过高的预期,在前半程就已经自暴自弃。教育和学习一样,需要一生时间去追寻和努力,知止而有德、有得,适时归仓,适势归零再起,从一个循环再走入下一个循环。成功者,不是没有瑕疵;成功者,不是不犯错误,而是敢于直面自己的善恶是非高低的瑕疵,拥有适时改正错误的能力。但是,有的错误,一旦到致命的程度,生命的苦痛注定成为无期!
真的很不希望这孩子是预谋杀人。一个母亲为他付出的努力,不是局外人能明白的。可孩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母亲是为他。有压力,可压力往往是因为自我对抗才产生出来的!当对抗占据上风,最亲的人也就成了敌人。
感谢邀请,从前期进行的周密准备来看,不应该是错杀,应该是有预谋的谋杀。外人真的看不明白这对母子的关系,看似平和的表面竟然暗流涌动,应该是巨大的矛盾冲突才导致了小吴同学的弑母。这不仅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希望吴谢宇能够将导致他们母子走上不归路的原因说出来,给其他家庭以警醒吧。
真的很可惜,这么优秀的一个孩子,到底为什么选择了这样一条不归路。
感谢邀请!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个人认为是谋杀。他买了专业的作案工具,杀害母亲后他买了监视设备对藏尸房进行监控,他还能头脑冷静地用母亲的手机向亲友借到140多万。。。这些都说明,他这是蓄意谋杀且条例逻辑清楚。
其次,他从小是个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在众人的赞捧中生活。母亲个性坚强,也不失强势,对他管理严格,一路以来压抑的自由渴望变成了除掉母亲的恶念。所以,当他将母亲杀害后,他没有一丝丝的留恋与悔意,相反他还可以心安理得地在外打工。
而如果是错杀,他不可能去购买作案工具,杀害之后也不会去购买专业设备藏尸,更会有因为紧张害怕而可能惶恐不安,但这些,他都没有。
他就是一个将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蓄意谋杀犯。可惜了。
感谢邀请。
北大学霸吴谢宇弑母被抓审讯,承认杀母但躲避核心问题,尽管如此,但他就是谋杀。
这是4月27日新京报的报道。
如果是2016年开始一直关注这个案件的人,相信对案件细节都震惊且唏嘘不已。
吴谢宇2015年7月弑母,在弑母后以母亲的口吻向所有亲戚朋友借钱,共140多万块。然后又通过剪辑母亲的字,代替他向学校辞职。2016年2月春节前和舅舅通电话,在追问下说自己在外地,会在春节和母亲一起回去过年。但因为他们失约了,又联系不上,所以春节后警察第一天上班,舅舅立即报警。
在闯入吴谢宇和母亲的家中后,他们发现了被处理过的尸体,而这具尸体就是吴谢宇母亲。而后,警察发现吴谢宇的淘宝记录显示,案发前后,他买了各种各样的作案工具。弑母后,他本来想要分尸,但发现分尸难度过大,所以他砍了几下后放弃,转而处理尸体,避免腐烂发臭。
逃离这座城市时,为了时时了解案件进程,了解警方动态,他在弑母的房间里安装了监控,随时随地了解这个房间里的动态。
随后这两三年,他就消失在了人海里。
从他缜密的作案过程,残忍又坚决的作案手段,以及作案后淡定自如逃离,说这是错杀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
这是显而易见的谋杀。至于谋杀母亲的具体原因,相信真相会很快出来的。
以上是广州日报的独家采访,目前已确定吴谢宇写了自述书,披露了一些案件相关细节。所以,大家再耐心等等,等待警方的通告说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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