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光山县男子花5万元娶越南媳妇,订婚刚一天媳妇“莫名”消失, 你怎么看?
事件回顾:《5万元娶越南老婆,订婚一天新娘消失》2018年12月7日,受害人周某经别人介绍,与一越南籍妇女按农村的规矩订婚,并将现金5万人民币作为彩礼交与越南妇女同来的“哥哥”。
12月8日,该越南籍妇女借口与周某一块到光山县城购买婚礼衣服,乘人不备时溜走。周某人财两空,在通过介绍人多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小鱼看法:
一、婚姻不是买卖,越南新娘不是商品,毫无感情基础的跨国恋情,并且是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二、如果想娶越南老婆,一定要走正规的婚姻登记流程,一定要去越南女方家里做考察,并到越南当地办理相关单身证明及婚姻登记证明,这样才能确保不是骗子。
三、所有的跨国婚姻中介都是不被国家允许的,中介的话,一定要三思,不能全部听中介的。
四、越南女孩向往的是中国的大都市,而不是偏远的农村。如果想娶越南老婆,你一定要给予她比国内好的生活,如果给不了,即使娶了,也很容易跑。
异国恋情应该给予支持和尊重,娶到越南老婆的男人,一定要用心呵护她们。真爱,自然会收获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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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空作业安全带处罚?
1、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高空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男子和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双方均属自愿,能认定为强奸罪吗?
可以肯定地说100%的强奸。
小时候生活在偏僻乡村,那里有很多水田,也有很多水牛,邻居八岁的小女孩阿媚爬到水牛🐮背上玩耍,这在当地很平常,因为水牛很温顺,它们好像很喜欢驮着人来回走动。
突然不远处的坟地有人上坟放炮,轰轰的炮声惊吓了水牛🐮,水牛一路狂奔,阿媚被突如其来的狂奔惊吓,一个拐弯阿媚从水牛背上摔下来,头部磕地,虽然没有什么外伤,但是从此阿媚就少言寡语,精神也不正常了。
囿于当时的经济条件,阿媚父母带着她到镇上一家门诊就医,医生说被吓着了,精神刺激所致,医生简单开了一些缓解神经紧张😰的药品草草了事,因此阿媚病情未见好转,仍然是疯疯颠颠的状态,从此村里的人都知道阿媚是一个疯子。
十多年后,阿媚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但是依旧不歆事世,着实让人心疼。阿媚父母在家的时候,经常照看她、保护她,没有人敢欺负她。
事世变迁,村里越来越多的人都出门到北上广深打工挣钱了,阿媚的父母也不能例外,为了家庭的生活和子女的未来,父母告别阿媚,踏上了南下广东打工的“大军”,把阿媚留给了爷爷奶奶照看。
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根本没有太多精力去关爱阿媚,也只是给她做做饭、洗洗衣服,保障她的温饱而已,平时阿媚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这就给了村里居心叵测之人可乘之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邻居阿丙好吃懒做,因为家里穷,加之好吃懒做,三十多岁了还光棍一根,平时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村里人送外号“白日鼠”。
这个阿丙除了小偷小摸,闲暇之余就瞄上了精神不正常的阿媚,一有机会就接近她,还给她一些零食吃,一来二去,阿丙就乘人不备把阿媚领回家中多次发生性关系。
四五个月后,阿媚的肚子越来越大,还叫嚷着肚子疼,奶奶将阿媚带到医院治疗,结果医生说阿媚怀孕三个月了,奶奶当场差点晕倒。之后阿媚奶奶报案,很快通过对阿媚多次问话,侦查人员锁定了嫌犯阿丙。
面对铁的事实,阿丙虽然百般抵赖,但是通过对流产胎儿的鉴定,确认了胎儿是阿丙与阿媚的生物学孩子,阿丙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诱骗阿媚,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同时,经鉴定,阿媚精神发育迟滞,案发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不具有性防御能力。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丙明知被害人系精神病人,仍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已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人违法犯罪都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唯有心存敬畏,遵纪守法,方能平安健康,幸福久远。
当然可以认定为强奸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而对其强行奸污的行为。但是对于特定的人,比如十四岁以下幼女、精神病人等,她们的心智不成熟或者不正常,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行为责任能力,所以说尽管她们愿意,也应认定为强奸。另外,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男女双方发生性行为,比如男上司和女下级,男医生和女病人等,即使女方同意,也要认真分析情节,确定是否真正违背妇女意志,客观定性罪与非罪的界限。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精神病患者分为两种:一个是经常性精神病;一个是间歇性精神病。
我们都知道,精神病人在患病期间,即使做了有悖违犯法律的事情,也是不用付法律责任的。
这就牵扯到两个问题。如果这个精神病患者是在发病的时候,男子与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无论精神病患者同不同意,那是一定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精神病患者没有发病,是一个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如果男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只有精神病患者同意,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本人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男子与一个精神病患者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女方是自愿的,但是事后的证据证明,女方当时正是发病期间,这个男子也得判处了强奸罪。
真的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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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能否认定强奸罪?这要区分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就是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采取的手段,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二是违背妇女意志。关键在于其它手段,比如用迷药使人昏迷而奸淫,把妇女用酒灌醉而奸淫,还有趁妇女熟睡或者冒充妇女丈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等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是指该妇女不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但法律也有规定,与不满十四岁少女发生关系的,按强奸罪论处,这是因为少女还不完全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样,犯有精神病的人因为辨别能力的差异,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也应该定强奸罪。这两项规定主要是与少女和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时,也是违背妇女意志的。
但是精神病人也有例外,因为精神病人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在发病期间没有辨别能力,但在没有发病期间是有辨别能力的。
综合本案,如果男子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首先要确定病人是否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不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认定为强奸罪。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先确定发生性关系时是否犯病,假如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发病,双方自愿发生,不能算是强奸罪;假如发生性关系时处于发病期,则可认定为强奸罪。
这要看具体情况。若女方属间歇性精神病,且与男方发生关系时意识清醒,是真实意愿的表示,可不定为强奸罪。若女方与男方发生关系时,意识朦胧,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受男方引诱而与其发生关系,可定为强奸罪。
有没有听过农村老人说的不为人知的鬼故事?
几年前我爸跟一同学喝酒,酒过三巡老同学说,老杨啊,我这个人以前从来不信鬼神,直到几年前亲身经历一件事,让我越想越害怕,那是师范毕业以后,一天晚上婶子带我去隔村一家讨论相亲的事,回来晚上将近十一点,那天月亮很亮,能看的挺远,跟婶子刚过了路边的水沟突然看见前面有一大队人走过来,很整齐,步伐一致,我们都吓坏了,赶紧躲到旁边的麦子地,一会在我们旁边经过,太诡异了,一点声音都没有,身上穿着八路军的衣服,走到沟里就不见了,我跟婶子吓坏了,一路跑回家,过了几天跟村里老人说起这事,他们说解放前有一个班左右的解放军士兵被国民党活埋在沟里,最后说明一下,此事是身边的真人真事说起,但是真实性无从考究,就当故事听吧。
听到过老人讲的鬼故事,虽然是真假难辨,却深深的印在脑海里,说出来又怕受到批评,真的也是好难为情。
有一个叫小狐狸的人,眼睛不太好使唤,为了谋生,谈神论鬼很有一套。
邻村的一个阴阳师,称作是十足码,也是闯江湖的人物,出门在外遇到一家有灾难的人,请他到家治理不顺。
看了一下房子庄园,没有找出什么毛病,又到坟上观看了一下,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最后还是从家人的八字上去找原因。
懂得看房子、看坟地、还会看人的八字,本事可算得不小吧,还会看病,称得起是十足码吧。
有一个病人生的是邪病,请这个阴阳师给他看,施展法术后,问他是谁,病人说他是拐小二(村已经死过多年的一个人),问是谁叫他来的,病人说是小狐狸叫他来的。
阴阳师告诉病人的家属,还是去请小狐狸来给他看病吧,人家的功夫不浅,招惹不起。
听说是小狐狸用的是屈死鬼,散个病、治个病从中谋些福利。
一个人一生攒了好多钱,高利息存到非正规银行八万元(是村里存钱损失最多的)一分钱也没有收回来。
经常吃人们送的礼品,最后得了大肠癌拉稀不止,失去了生命,也没有找到葬身之地,改名换姓出了村。
“诳人钱骗人钱,荣华富贵没几年”,很有道理吧?
我说的这个不是故事,也不是听老人说的。是我亲身经历的。
99年我复员后分配到一个半死不活的单位。做薄板加工的,就是把薄板加工成彩钢瓦。去了单位以后,叫我干库管员,一个大姐是我师傅。大姐的老公因为车祸去世了。儿子在外地上大学。那时候我也是个小青年。所以大姐比较喜欢和我说话。
后来大姐经常叫我到她家吃饭,我也时常带点菜肴去,那时我没结婚,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
就在大姐过生日那天,大姐约我去她家吃饭,去了才知道是她的生日。后悔没买生日蛋糕。俩人都喝了不少。大约22点多的时候。我和大姐告别回家。
我宿舍住的离大姐家大约5公里左右。那时没有出租车。我骑摩托车慢慢走。发现巷子拐角处有一个男人,背贴着墙,当时没考虑那么多。我摩托车骑到他身边的时候。发现那男人脸色铁青,和青萝卜皮一样的颜色。在左眼下面有一颗血红的痣。当时着实吓了我一跳。正常人哪有这种脸色的。我赶快加油门回宿舍去。
回到宿舍由于酒精的作用,我睡了。凌晨3点多,我做了一个噩梦,一下子惊醒了。感觉全身发烫,头很沉。呕吐不止。感觉发烧快烧的不行了。我起身用凉水洗了洗额头。坚持到了早晨,骑摩托车去医院打了点滴。
后来一直还和大姐交往,还是经常去她家里。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她老公的遗像,左眼下有一颗痣。。。那天晚上醉酒后看到那个男人相貌早就忘了,但是那颗痣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再也没去过她家,2001年3月16日辞职,一直到现在,没有和这位大姐联系过。。
真人真事。
我妈说她们年轻时村里有个女孩上吊死了,原因是继父奸污了她,从此以后那附近的人就没安生了,总是被附身述说着她的冤情,要求必须他继父到场,因此村里的大喇叭都广播让她继父回家,他继父吓得到处躲不敢回家,被附身时她告诉人们平时都在哪,在哪个电线杆下,什么时间见过谁,全部都对。后来怎么解决的我忘记了,总之我妈是吓的不敢从那条路走。不算鬼故事,是真实发生的
我上小学时,村里有一个小房子,里面没人住,那时还小,在白天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在门缝里看,里面堆的都是柴火,虽然白天我们好奇,会去那里,但是到了晚上,那里就像禁地一样,没一个小孩敢去那里,就算跟着大人路过那里,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那时晚上一个人经过那里时,我都是飞奔过去的。
有一次,我们一群小伙伴一起捉迷藏,刚开始玩的还好好的,也可能是人多的原因,到最后都躲到自己家里吃完饭去了,这样一来我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到了晚上,听到村里有一家子在找小孩,然后他一家一家的问,有没有看见他家孩子,那家人心急如焚,他母亲是边哭边找,当有人说去河边看看时,那家人哭的更厉害。
然后我们几个一起玩的说道,之前一起捉迷藏,会不会还躲起来了,然后我们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刚开始有人还说会不会躲在那间(就是我前面说的)空房子里,他家里人说他家孩子胆小,每次晚上经过那里都会害怕,不会去那里,可是找了一圈还是找不到,最后我们一起去那空房子里,他们用电筒从窗照进去,一看就是他家孩子睡里面柴堆上,大家都在外面叫他,可他怎么也不答应,大人爬窗又爬不进去,那家人只能把门踢开把他家儿子抱出来,出来后才发现那小孩满身是汗,还喘着粗气,就跟不能喘气一样。
到家后他们请了医疗站的赤脚医生上门挂水,还请了村里专门看迷信的,说是小孩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说他脖子上有东西,我们都看不见,然后烧纸什么的弄了一阵子才好。
那件事后,我奶奶他们都不让我晚上往那边去,说是以前有人吊死在那里,以前那里住的那家早就搬到外地去了,好几年都没看见回过家了。虽然我现在不相信那些鬼神之说,但是那件事也真的感到邪门,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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