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轿车车主违规掉头,因身后摩托男滑倒致死被判赔偿30万,你觉得轿车车主冤吗?
谢邀,轿车车主一点儿不冤,从视频可以明显看得出来,司机违规掉头才是摩托车驾驶人紧急采取制动措施,导致侧滑摔倒死亡的原因之一,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摩托车驾驶人未能按照规定佩戴头盔,也是其死亡的诱因之一,所以最终判定司机承担30万赔偿,是真的一点儿不冤。
法院观点
负责审理此次案件的法官对此案解释说:“由于肇事方的过错,他造成了对方车损人亡的这种后果,那么这两者之间又有因果关系,我们采用了一种因果说,所以就判定这个案件属于交通事故。我们对车辆(摩托车)进行了检测,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车的性能,都是在正常范围之内,那么他唯一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没有佩戴头盔,也是造成他死亡的一个原因之一。”
故法院判决:轿车违规掉头承担本次事故40%的责任,而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承担事故60%的责任,法院裁定轿车驾驶员赔偿30余万元。这次事故因两车未发生碰撞,不同于我们平时看到的那些交通事故,在责任判定是采取了“因果说”。
而我本人观点也倾向于支持法官的解释,因为未佩戴头盔和违规掉头两个作用因素之间,任何一个如果没有发生,都可能不会发生死亡的后果,很显然违规掉头对于案件死者死亡有一定的贡献度,而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死者未能佩戴头盔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安全原因,故而本案当中可以视为两个因素共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所以判令轿车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也是无过错的。
要说冤,摩托车主刘某最冤,才26岁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车主不过是来年多增加一点保险费,其他没有任何损失,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对于此案,交警部门只是出具了事故证明书,但是没有出具事故责任书,因此一开始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的时候并不顺利。轿车司机认为自己虽然违规调头,但是并没有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主是自己处理不慎,自己只应承担违章的责任,而不用对摩托车主的死亡负责任。保险公司也认为车辆没有发生碰撞,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不在保险理赔范围。
法院认为,虽然两车没有碰撞,但是司机违规调头是“因”,摩托车主摔倒是“果”,双方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对于摩托车主刘某的死因,经查属于摔倒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根据测算,刘某的车速在正常范围内,如果刘某佩戴头盔的话,则不会有生命危险,因此法院认为刘某没有佩戴头盔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刘某应该负60%的主要责任,轿车司机负40%次要责任
但是笔者认为,即便刘某没有佩戴头盔,但是如果没有王某违规调头行为,他也不会紧急刹车避让,也就不会摔倒致使颅脑受损,更不会因此而失去性命,因此汪某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至少占70%的责任。
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个人看法,死者刘某家属对此结果还是很满意的,保险公司也将赔偿款赔付到位了。但是此案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有时觉得是轻微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可能就会夺去他人的性命,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认为轿车车主一点儿都不冤,他只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而骑摩托男子却白白丢了性命。
看了视频,个人认为,轿车车主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最起码要超过百分之七十。
虽然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但正是轿车车主在双黄线违规掉头才导致了骑摩托车男子刹车、滑倒、致死等一系列后果。如果按照因果关系来推论,甚至不应该苛责骑摩托车男子未戴头盔的情况。不带头盔的确属于一种疏忽,但在那种情况下戴头盔也不能保证可以避免死亡。如果骑摩托男子不存在超速、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问题,那么不带头盔的责任不应该占到百分之六十。个人认为,应该在百分之三十以下。
虽然轿车车主需要赔偿对方30多万,但通过保险理赔自己出的也是有限,即便都是他自己承担也不是负担不起的事情。反观因此死亡的骑摩托车男子才二十多岁,他才是真的冤,他的父母亲人还要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致苦。
现实生活中,违规驾驶的行为屡见不鲜,很多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次没出事就无所谓。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一出事就是大事。
最后我想说,生命只有一次,遵守规则注意安全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我认为这个结果还是对轿车司机太友善了。轿车司机的违规调头行为是导致摩托车主死亡的主要原因。轿车司机起码应该承担60%的责任。
交通事故案件中最核心的就是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轿车司机没有违规调头,只是正常减速。后方的摩托车刹车不及,撞上轿车或者自行摔倒,这就是普通的追尾。自然是摩托车主全责。
本案中,就是因为轿车违规调头,摩托车主刹车而摔倒。在法院的看法中,本来摩托车主需要承担没有保持合理车距的责任,但就是轿车司机的违规调头,使他承担了40%的责任。
我认为法院可以再严格一点。毕竟没有轿车司机的违规调头,大家都是正常行驶,就不会有死亡事故的发生。所以轿车司机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应该起码承担60%的责任。
我想知道这个案子交警是怎样划分的责任?
不管是交警划分的还是法院直接判的,我都认为,轿车车主承担40%的责任,不点都不冤。
一任性,作掉一条人命,加30万元,不知道这位车主拿到法院判决后会作何感想。
此种事层出不穷,可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
在马路上突然变道有多么危险?就是发生事故车毁人亡那么大的危险,如本案。
上周我去看守所会见我的当事人,以100公里的时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前后车距都很大,左前方超车道的车也在正常行驶,互不相扰,很惬意,前方500米处有一个出口。突然,左前方超车道上的车从我前方横着冲了过来,他要下高速!
我立即一个急刹、猛刹、往死里刹,好歹避了过去没撞上,好歹我后面的车距够大,没追尾,否则,这会是一场什么事故?
所以,这些违规变道的人,让他们负主要责任,一点都不冤。机动车变道时,要观察后车行驶情况,不得妨碍在所变车道正常行驶车辆的行驶。本题是,这位轿车车主违法变道在先,同时也妨碍了对向摩托车的正常行驶,如果这辆摩托车不存在超速、无证、酒驾等违法行,轿车车主承担40%的责任,不但不多,甚至还少了。
望引以为戒。
驾驶员受伤车主怎么赔偿?
如果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车主的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司机与车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代驾司机或专职司机,那么车主或代驾公司应承担司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相关费用。如果司机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的受伤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司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12。
如果司机是车辆的所有人或乘客,并且车主因疏忽或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车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14。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1。
电动车正常行驶时忽然有小孩冲了出来,车主因避让而摔伤但小孩没事,交警会怎样判?
本案属于紧急避险,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小孩承担全部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一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二是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三是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四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纵观本案,本案车主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引起险情人为小孩,故应由小孩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如果你手续齐全且没有违法可以报警处理。记主不是报交警,是警察。根据法律紧急避险责任追究,你是因为躲避小孩紧急避险导致自己受伤,那么法律规定避险者的损坏可向制造危险一方申请赔偿。
你的行为符合避险大于伤害的要求,也就是说你不躲避就会撞人,后果大于你自己受伤,所以符合紧急避险要求。
你可以向小孩的监护人,因监护不到位导致危险的发生而要求赔偿。
小孩未满成年不矛判刑,但家属是监护人看管责任不到位,理应当判由监护人为此负主责,而骑电动车负次责,原由如下:电动车直行或拐弯未自觉减速和正常行驶状态从而面对突发情况速度快和距离过近措手不及导致的事故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