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法忍受丈夫家暴,妻子在工作单位自杀身亡,丈夫及其家属找公司索赔,案例分析,该赔吗?
这女人真算可以了,因被丈夫家暴而自杀,不回敬这可恨的丈夫,而选择在工作单位去死,累了工友吓怕又害了单位。难得那烂臭渣男还好意思到单位去索偿呢!家庭纠纷跟单位沒有半分关係,凭什么要负责,报警揭他禍事才差不多。
公司应该部分赔偿!妻子不能忍受丈夫的家暴,在自己工作的单位自杀,而这个单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有责任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 ,家暴不一定就会自杀,自杀是不是还跟单位的不当管理有关?本来在家里挨打就不高兴,然后到单位以后还挨了批评,或是欺负,从而导致连锁反应自杀。
第二,受到家暴以后,老婆并没有直接去自杀,而是来到工作单位上班,说明,家暴并不是唯一的导火索,应该严格审查单位内部是不是也存在着某些问题。
第三,即便是单位所有的问题都没有,造成老婆自杀死亡的原因就是家暴,但是人死在了单位,单位也有失察的责任,有责任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应该吸取经验教训,家暴就是家破人亡的导火索 。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单位,平时也要关心我们的员工,尽量的避免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
欢迎大家留言评论,一个事件大家看法不同很正常,但是发表意见要文明,我们都是文明人。
凡是跟自己观点不一样的人,都要诅咒,谩骂别的人,不理解它们是什么心态?
不该陪。
一个人自杀的原因有很多,其究原因是为什么要自杀,不能看她自杀的地点,就像不能看她用什么样的方式自杀一样。
已经很明确,她的丈夫家暴,她已经是走头无路了,才走上了绝路。一个生无可恋的人,她还那顾得上想那么多,究竟在那个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也经常听到自杀的消息,地点各不相同,我们这里,在前几年有一对为情所困,从武装部的楼顶两人双双跳楼自杀的,一死一伤,伤者花了好几十万,双方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但是,没有一个人向武装部单位索赔,因为没有索赔的理由。
前几年,还有一个从医院楼顶跳楼自杀的,她的家人也没有谴责医院如何如何。
被家暴的这个女人,他的丈夫和家属,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怪不得逼死了这个女人。
他们再到女人的单位胡闹,也可以告他们滋事罪,拘留。
妻子无法忍受丈夫的家暴行为,
在单位选择自杀,那丈夫及其家属就要找公司索赔,
如果妻子是在家里自杀呢,丈夫及其家属该找谁索赔?
找房子的开发商吗?
如果妻子是在商场自杀,找商场索赔?
意思是丈夫逼死了妻子,而妻子无论在哪里死,
都可以为丈夫赚一笔钱是不是?
不知道我们的社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蛮不讲理了?
妻子是因为忍受不了渣男的家暴而自杀的,
又不是在单位因为工伤而自杀,
丈夫及其家属有什么资格要求公司索赔?
公司,是妻子工作的场所,妻子有权利自由出入,
公司为什么不找自杀者家属索赔,造成实际损失,
可以开一系列供词给家属看清楚?
这件事不管从情理还是法理来看,妻子在公司自杀都公司无关。
公司绝对不可以赔偿一分钱,
不然渣男绝对会得寸进尺的。
对这种无赖的男人去死很不值得、女人应该有自己的底线、
至于这种无赖的男人可以选择离婚、或者报警、等等、
更用不作去为他去付出了生命、很不值得、
在工作单位自杀的,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单位没有一点的过错,不必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至于很多人所说的葬丧飞,单位出于人文主义关怀,是可以给一些的,
但摊上这么个渣男老公,给钱就是便宜他了,
建议不必给,不然这个渣男真的会得寸进尺的。
不得不怀疑这种丈夫长期家暴的目的就是为金钱利益。自己的妻子因无法忍受暴力伤害,无奈的选择在公司放弃生命,出事后还不及时反思自己的过错,忏悔自己之罪。还要去向公司索赔,其实很令人愤慨。
民事损害的赔偿原则是,发生了侵权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样才有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理由。
01
不管从情理还是法理来看,妻子在公司自杀都公司无关
总的来看,妻子的自杀是因为丈夫的长期家暴,不堪忍受此种摧残而选择放弃生命,来逃避痛苦。
首先妻子的自杀因为感情生活的不顺利所造成,是自己不能调整好感情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其次,对丈夫的长期家暴,公司也没有救济的责任,因为妻子没有向公司汇报寻求公司的团体帮助。
所以,妻子只是把死亡地点放在了公司,或许公司才是她觉得安宁的地方,而造成自杀的原因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公司不用承担责任。
02
公司作为一个工作场所,妻子有自由进出的权利
妻子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有自由进出公司办公区的权利,公司并不存在疏于管理而导致不该进入的人进入,利用公司里的便利条件去结束生命,公司不存在过错。
同时,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它对员工只有工作管理和监督的义务,只有对工作安全保障和待遇保障的义务,并没有关心员工感情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人文关怀好的公司会通过工会及时帮助员工解决许多家庭问题,但前提是员工的申请和及时告知。所以,妻子自杀的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
03
有的公司会出现人文关怀给予丧葬费,但不属于赔偿
有的单位政策好,对员工的非因工死亡,会给予一定的人文主义关怀和帮助,这些费用主要是支付丧葬费,有的会支付抚恤金。
但这些费用并不是赔偿金,不是公司有错了主动进行赔偿,它支付的理由是基于人文主义的关怀精神,是公司道德层面的体现,并不是公司的义务。当然有的地方本身有这种规定,那就是公司应该履行的被动人文关怀义务。
可能有的家属会想,公司都有钱,只要人死在单位,我去闹一闹,公司为息事宁人,会主动赔偿了事,这是不讲理,不讲法的体现,严重者会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处罚。
结语
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是令人痛心的事情,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特别是婚姻中的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积极主动的沟通和处理。
但是对有家暴行为的丈夫,我觉得是不可以谅解的,动手家暴是威胁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会让妻子身心俱累。
本案中的丈夫,妻子家属应该以虐待罪申请立案调查,一经属实,让其也尝试一下身受伤害的感觉,学会好好做人,好好做男人。
杭州一对夫妻闹不和,丈夫竟自杀, 你怎么看?
人的一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稍不如意就自杀,视生命如草芥。古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养育之恩未报,自暴自弃,能不愧乎?因夫妻吵架就寻死,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敢与你相处,对自己宝贵的生命都不负责,能对他人负责?你寻死就寻死,那悄无声息的死去也算英雄一回,还拍视频发给老婆,明显不想死,想人去救,这不是太矫情吗?况且自杀是个人行为,惊动警察,浪费社会资源,这叫什么事?强烈建议除意外事故外,因个人行为浪费社会资源收取费用并追加十倍罚款,造成施救人员伤亡的追加刑事责任。
说明这位男的没有胸怀和眼光短浅,只看当下生气,解不开非死不行,我认为一个人活着都有这样那样的苦恼和烦心事。不能自私,有时活着不是为自己活着,而是为亲情,为父母活着,为子女活着,为许的好朋友活着。一个人虽然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他的这个个体有时不属于他自己,是属于爱他的,他爱的大家伙的,遇到挫折就走向极端,不再会左思右想,你走了,留下多少亲人为你痛苦,身上还有许多的责任没完成,我们还不能闭眼,留下遗憾,不然死不冥目。
这则新闻着重介绍了民警救人的经过,至于夫妻闹不和的起因等没有详细交待,所以不能无端猜测,但是有几点不能忽视。
第一、盛女士收到视频第一时间是喊姐妹报警,这没有什么不妥,但是,报警后她应该马上赶回和丈夫一起租住的地方,看看丈夫伤势如何,可是新闻中没有提到。还有就是夫妻闹不和就一定要搬出去住吗?
第二、贺木先生是酒后自残并给盛女士发的视频。按照常理来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更别说自杀了。可能这次不和对贺先生打击比较大吧。所以才借酒买醉,醉后情绪激动,做出自残的举动。从自残后发视频的行为来看,一种可能是一了百了(毕竟房门已反锁),另一种可能是引起盛女士的重视,挽回关系。
酒后做事往往不冷静,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做任何决定都要保持头脑冷静,才不至于做出后悔的事情。
上述新闻信息有限,只能和大家交流到这里。随着事件的进一步披露,咱们再继续探讨。
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生男不如生女[捂脸]!
你说一个大男人,就夫妻吵架,还能自杀,这心里的承受能力也太差啦!夫妻那有不吵架的,柴米酱油茶,生活不都是磕磕碰碰过来的。
个人最看不起为一点事就要死要活的,生活:生容易,活不容易,生活本来就不容易,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坎过不去。
云南一男子杀妻后伪造自杀现场,还主动报警求助,对此你怎么看?
这男人也是冲动,冲动是魔鬼,老婆再错,你杀她干什么,她行为不检点,在外给你戴绿帽子,你象甩包袱一样把她扔掉不就行了,离婚就是了,你杀了她,她一死百了,你也是个死,死亡前的日子多么煎熬,等待死亡是最难过的,每天都东想西想,恨不得精神都崩溃了,她不争气,你不应受情绪的影响,你如果跟她离婚,后半辈子有大好前程,还可以快活的活着:享受以后的每一天,为一个不忠不义不自尊不自爱的女人,搭上自己的牲命何必呢?真的划不来,如果你多问几个人,大家一定会劝你,朝前看,明天更美好!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谋划在好,也逃不过法网。
审讯,普某中供述↓↓↓
自己发现妻子忆某某有外遇且得了性病,16日上午8点,在与忆某某的争吵过程中用双手掐住了忆某某脖子导致其断气死亡。案发后普某中十分害怕,准备去跳江,到江边后不敢跳。而后买了一瓶敌敌畏准备回家喝,回家后也没有喝敌敌畏。随即想出制造妻子自杀死亡的假象,遂用一把菜刀在忆某某的右手腕处割了一刀后报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普某中已被泸水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时间:8月16日12点11分
地点:云南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
事情经过:一男子报警,称妻子割腕自杀,快不行了。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六库镇富祥巷路口处发现一名男子背着一名手腕受伤正在流血的女子,民警立即将该女子送往怒江州人民医院,但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刑侦民警和技术民警分别赶往医院和现场进行调查和勘查。发现死者不是流血至死,而是且窒息死亡,后经过审讯普某承认杀人。
普某这种应该属于自投罗网,但是我更多的认为是冥冥之中天注定,据他供述是因为妻子外遇得性病争吵后才冲动杀人,如果情况属实,那真的是很同情他的遭遇。
但我不认为他是冲动而为,我觉的他应该是和妻子积怨许久,早已经谋划好了一切,包括事后报警伪造现场,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科技发达的今天,一切死亡原因都能被找到。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出轨事件,既然不爱了就离婚吧!何必伤人性命害了自己一家子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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