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利用退货骗13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子利用退货骗13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诈骗罪,诈骗的人如果被刑事拘留的话,骗的钱还能退换吗?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诈骗的财物。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卖家骗我,我以描述不符退货,卖家要求改成七天无理由?
这个很简单,你不改,店家不点给你退货,但有时间限制,可能是48小时,他不点同意,系统会自动同意,如果他点不同意退货,更好办,直接店小二介入,问题解决的更快,淘宝可能还有一个30%的损失费,卖家承担的,小二介入立马解决
诈骗罪,诈骗的人如果被刑事拘留的话,骗的钱还能退换吗?
典型的诈骗犯罪,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他一定能构成咋骗犯罪。至于你的钱,在公安侦查阶段可以作为赃款由办案人员追缴。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财产,法院会帮你将钱讨回来的。在量刑的时候,退赔和不退赔刑期差距是比较大的。作为罪犯,他也会考虑是将钱拿出来少坐两年还是不拿钱多喝几年稀饭,一般都会积极退赔的。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如何看待南京一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骗保300多万元?
看到这个标题,大吃一惊,不知道怎么骗保三百万的,点进来以后,发现并非骗保。
一点道理不讲了,首先,航班确实延误了,她本人也确实购买了延误险,缴纳了保费,哪里骗保了,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飞机就必须准时起飞,如果不准时起飞,买保险的人就涉嫌骗保,那保险公司推出这个产品是否一点屁用没有的霸王条款。
买一次,买九百次性质应该都一样的吧,这样的产品存在,你怪人家聪明,保险公司仗势欺人罢了,骗保的构成要件应该是飞机准时起飞后,她还得到了赔偿,飞机明明廷误,保险协议已经生效达成。
每个人购买保险,都是估摸未來,未来没有发生,你就赚保险费,发生了就说人家骗保,一点风险和责任不想承担,还做保险公司干啥。
主要责任在保险公司。你设计这样的产品,就是让人购买的。你的产品存在缺陷,让人抓住漏洞,是你自己的事情,不能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没有禁止我买保险,也没禁止我理赔,更没有禁止我买机票、退机票。我的所有做法都是合法的,平时抓我。
这种事情,是店大欺客的典型表现。你是大企业、国企,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按照这样的逻辑,知假买假索取赔偿的岂不是都要关进去。
她的行为最多是不正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远远够不上刑事责任。
类似的例子很多,你在银行取钱,少给了,自己负责。,多给了,不退回去,银行就会找警察抓你。希望,以后少些这样的事情。企业也要讲公德。
以后坐飞机不敢买保险,万一理赔起来,我变成骗保该咋办!!!飞机正常起飞她能骗这么多钱吗?飞机都正常起飞大家买你航班延误险有毛用啊?愿赌服输,店大不能这么欺客吧!!!
新闻只告诉你她保险获赔300w,没说她损失了多少钱啊。盈利根本就是个未知数啊!
就是庄家输钱了,发现你竟然用亲戚的身份证来开户,这就是出老千,必须抓!严肃的说,一女子的行为没有创设刑法否定的风险,二保险公司赔付是基于航班延误没有认识错误,三女子用他人身份证与保险公司需要赔付两者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保险诈骗。当然啦,按现在司法机关办事的逻辑,而且还是鸟事巨多的南京,个人还是不看好结果。
就是靠概率赢的,如果输了也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还有点高,查下退票手续费: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如果是打折票会扣更多。保险的本质应该是为有损毁风险的保险标的提供一种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弥补损失的经济补偿。理论上说投保人的心态应该是不希望保险事故发生而不是追求保险事故发生才对。彩票才是堵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合同诈骗: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感觉这人难得的高智商,她利用大数据精准去赌飞机延误,并凭借自己的气象知识赢了900次,你赌不过人家还说别人出老千?
说白了就是这个人钻了延误险这个产品的空子,利用了一些便利条件(家人或本人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可以获取一些信息)办理买票退票便捷等,然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考虑核保成本就不去实际核实是否完成行程,造就了这样一系列钻空子事件。
大家看一下延误险的条约就明白了。合同里都会要求必须乘坐、不退票。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基于成本考虑,不会去核查被保人是否乘坐、退票。其实保险就是大数据,大部分人都是正常购买正常理赔。涉案人因为曾经在航空业工作,知道这一“门道”,而在另一个相似案件中,涉案人是因为偶然原因发现退票后仍得到延误险赔付得知此漏洞。
但我估计对于这个“漏洞”,保险公司早就知道的,但这个产品设计漏洞为什么不去优化呢,这也是谜一样的产品。所以,站在保险公司角度,不管怎样还是要核实乘客是否完成行程。至于怎么去具体核实,好像实际操作确实有困难。难道要保险公司派人驻点机场,亲自验收乘客登机么?还是说由于大多数人都是“守规矩”的,所以这种钻空子的就暂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延误险中有重要的一条,就是需要乘坐本次航班才能赔付。而保险公司的是自动赔付,没有甄别乘客是否坐了飞机就自动赔付了。比如天猫,京东会员,申请退款的话,也会先行退款。后退货。如果不退货,也是构成犯罪啊。
感觉现实中法律就是用来确保你踏踏实实活着的。说白了,法律毕竟不可能天衣无缝,中国人又太“聪明了。要是人人都不想着好好生产生活,天天琢磨着怎么钻空子发财,社会就乱套了。所以虽然纸面上说法无禁止皆可为,但是其实是反对作妖的,并不是真对钻规则漏洞的人概不追究下不为例,而是直接惩一儆百,用这些“聪明人”堵上窟窿,省得后来人再有歪心思。
保险公司不是赌场。本事件中保险标的,不是航班是否延误,而是,当事人"乘坐,或者拟乘坐"的航班是否延误。航班是否延误与当事人并不必然构成利益关系。延误险的保险对象是有出行需求的被保险人,可能因为航班延误,造成各方面损失,这样构成保险行为存在的必要性。如果出行需求是虚构的,保险标的就不存在了。延误险的本身是建立在出行行为上的保险行为,不是凭空虚构出来的赌博行为。再次重申,保险是分担风险的工具,保险公司不是赌场。希望各位大V认真考虑一下自己的回答可能造成的影响。
我查了有关保险诈骗的法律法规,发现无论是《保险法》还是《刑法》都找不到李女士行为属于诈骗的依据,因为骗保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虚构保险标的,这起事件中的保险标的就是航班延误,显然李女士根本没有能力虚构航班延误。李女士的行为充其量和前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某B站UP主薅羊毛事件一样,或许道德上有瑕疵,但并没有触犯法律,南京警方的跨省抓捕行为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保险法》有关骗保的条款有以下几条:
第一百七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淘宝垫付单如果他骗我。我申请退款。钱会不会回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在淘宝卖,这种情况90%的情况淘宝会判买家赢,不光产品要不回来,钱也会退给顾客,甚至有可能会被定义为售假,扣分降信誉,影响店铺和销量,原来的同行也有在淘宝卖的,顾客里就是有人专门干这种勾当的,专门找卖什么原单高仿的商家,买回去就直接申请只退款,也不退货,一直申诉,你联系他也联系不到人,就算联系到了也会继续坑你,让你打钱骗你会撤销申请,其实结果你知道的,不仅不会撤销,还会当做证据,间接证明你售假,这些人常年干这一行,很多地址也不是他们本人的真实信息,这个号好评率低了,就换一个!所以如果你想卖精仿高仿,就把淘宝的流量引到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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