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前男友出现在房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前男友出现在房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男朋友把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该怎么办呢?
加上你的名字,毫无疑问对你动情了,否则没有必要在自己的房产上加上你的名字。既然你问了这样的问题,我想应该不是这么简单,需要你自己搞清楚几件事情:
一、你是否爱你的男友?他是否是你愿意嫁给的男人?是否可以解决你们之间的阻碍?比如说父母的阻挠。他的人品、上进心等是否有问题?等等。如果一切都是都没有问题,那我觉得加上你的名字,你应该感到幸福!
二、你压根就不爱他了,或者对你们的恋爱关系有所怀疑,觉得他不是你想嫁的人。那我觉得,你有必要跟他说清楚,不要在伤害他的同时,也把自己卷入经济纠纷里面。
三、还有最后一种,男友只能是男友,比如说男方有家室,男人脚踏两只船,吃着碗里拉着锅里的,既不愿意离婚,又不愿意丢手“女友”,他们可能会用各种物质上的东西,对女人作为“补偿”。当然了,这种情况肯定有,但不是针对你,望理解!如果女人遇到这种情况,就不作任何评价了,毕竟用青春换来的东西,房产的拿与不拿,都由自己决定!
总之,能不能加、该不该加自己的名字,完全取决于女方的心。最好不要以贪图财产为目的,首先需要做的就是问问自己的内心。搞清楚自己的心,才能搞清楚能不能加。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祝你愉快!
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因为没有贷款。就算婚后加了你名字也没用,万一万一离婚后这套房子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如果这套房子有贷款,并且婚前没有还清,那么,就算婚后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仍有这套房子领证当天剩余应还贷款的50%产权。所以,这套婚前全款的房子,婚前婚后都跟你没关系,即使加你名字也没有法律保护。你没出一分钱啊。。。。所以你没有这套房子的任何权益,纠结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意义。(但是婚后如果男方说赠送你50%或者一定比例的产权,房产证上写名字就有关系了,问题是人家好像也不愿给你一丢丢)你可以研究研究新婚姻法,比纠结加不加名字有意义多了。
男友一年前买的房子,该不该让他在结婚后加上我的名字?
房子是你男朋友一年前买的,可想而知你应该没有出一分钱吧,如果你想在结婚的时候加你的名字,这个要求其实也不过分吧。但是我认为你需要和你的男朋友好好的商量一下。如果他同意,当然就最好,如果他不同意,那么你也要站在他的角度上认真的考虑一下,也许你在某些方面做的不够好,让他不能彻底的放心吧。
当然如果你真的很想说服他在房产上加你的名字,那么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房款支付问题
如果房子是全款,而且是他的父母支付的,那么如果你要在房产上加名,我觉得你的要求可能有些过分,但是也不是不可能的。你可以和他商量一下,比如给他父母一部分补偿,也就是在房款上,你可以支付一部分款项给他的父母,我想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房子只是支付了首付,那么你可以要求支付装修款或者购买家具,这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要求加名,也是可以接受的。
房子总价值
如果他的房子总价值比较高,高达百万以上,如果你冒然让他加你的名字,我觉得他肯定也不会痛快吧。即使勉强同意,也为以后的日子埋下隐患,既然如此,你就没有必要勉强,何必给双方难堪呢?就不提也罢。我想如果他愿意加你的名字,他也会主动提出来的;如果不愿意加,他也不会提出来的。
如果房子总价不高,在一百万以内,你可以提出免掉彩礼,然后加一些陪嫁的财物,这样再提出加你的名字,我想分量也会重很多,让他同意,他也会心里舒服一些吧。
情感问题
我想如果你们的感情如果足够深厚,彼此之间并没有互相防患和戒备心里,那么加不加名字其实并不重要。如果俩人一心一意的过日子,结婚以后,俩人有孩子了,日子顺畅了,你再提加名字,我想也是顺理成章的问题了,那么他也没有拒绝你的心里了。
总而言之,这个房产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的问题,其实在你想提出来的时候,需要综合的考虑一下在以上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如果时机成熟,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发生了。那么双方就不会产生心理隔阂,也不会为以后的婚姻埋下隐患了。
姑娘,认真的,好好的经营你们以后的婚姻和家庭,幸福的家庭和婚姻远比这个所谓的加名更加实惠,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否则如果为了加名的问题,闹腾的以后鸡犬不宁,这样的加名又有何意义呢?姑娘,你还是多考虑一下吧,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男人最忌讳的就是你总跟他提一些物质上的东西,我讲一下我的经历,我和我老公认识是别人介绍的,当时我只是一个民办学校的老师,条件很一般,可能也是自悲,别人介绍的条件好一点的我一概不见。后来遇到我老公,看了他家的房子还没我家的好,所以才愿意和他相处了解。有时候他来接我逛街,去ATM机取钱,我都是站在离他50米的距离,从不靠近,几次之后他叫我并让我看他的余额,我也是配合一下,因为近视没戴眼镜,所以也等于没看(后来他才知道我近视的),再后来就是结婚了,当时我们买了期房,到交房时女儿已经出生了。当时去拿钥匙人问他写名字的事,因为是婚前买的,婚后才交的房,有贷款但只贷了两个月,可是就出现了写名字的问题,当时因为和他朋友一起去拿钥匙的,所以我没说话,老公当时说回家商量。回来后一直没去办,到o9年他带我去(必须两个人去,要么两个名字,要么一个人写弃权书),到柜台,我直接跟服务员说,这个房子跟我无关,麻烦给我一张纸写弃权书。老公对服务员说,房产证上写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我们又买了一套200平的,老公直接就写了我和女儿的,其实夫妻之间的磨合让他知道你为他而来,希望能和他常常久久,是为过日子而来的,他自然也会信你护你。当然也有拿心换不到心的,依情况而定了。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回答,
1.你的男友是全款买的房子的话,我觉得没必要让他加上你的名字,两个人在一起经济上应该是相互独立的,情感上是相互依赖的,让他加你的名字无非是你怕将来感情出现什么变数,自己得不到补偿,如果自己都对这段感情没什么信心的话为什么要步入婚姻呢,如果你男朋友真不怎么样的,就算加了你的名字,他也会想尽办法让你和房子没关系,如果他真爱你的话,没准会主动提出加上你的名字,即便是以后真走到离婚那步,该给你的也不会少给你。
2,如果你男朋友是首付买的房子的话,即使不加你的名字,婚姻法早就有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买的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付了首付并在婚后与另一半共同还贷,如果离婚,这个婚前买的不动产由双方共同协议处理。 还有一项规定,通俗的讲,其大概意思就是:贷款买房,无论加不加女方名字,离婚时都会根据婚内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加不加名字没有任何影响,该分给你的,法律一分都不会少给你
如果你和他在一起了,且一起拿钱出来还贷,我觉得可以有这想法。如果是他已经全款买的房产,你就千万别提这个事。何必呢?不是自己的,讨来的感觉会好吗?以后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再共同买房还贷,就写两人的名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前男友出现在房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前男友出现在房本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