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租房新规来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省群租房的最新规定?
1、最小出租单位的规定: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工人员居住。
2、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的规定: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这里所称的“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群租不仅危害租户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损害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利益及居住环境,更有甚者通过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以达到增加居住人数的目的,更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影响。
如果发现群租现象,请拨打12345热线或联系房屋所在的街道城管中队反映情况,城管执法队员将赴现场处置,若情况属实,执法队员将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进行群租违法行为的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执法队员会上门进行核查。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屋管理条例及标准?
1、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必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由出租人带到社区警务室登记,不得个人伪造或冒名顶替他人租赁房屋。
2、不得个人承租但多人轮流居住或私留人员,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如:男女非法同居、卖淫嫖宿、赌博、销赃、窝赃及伪造假冒商品等。
3、严禁在承租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
4、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屋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
5、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房屋时,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如下:
1、各公司签订出租房屋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承租人为个人的,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承租人为单位的,须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同时房屋出租时原则上需要收取一定额度的风险金;
2、企事业单位需承租房屋作办公或兼住宅用的,除凭有效证件外,还须凭出租房屋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办事机构的批文;
3、租赁房屋作仓库、工厂用的,除凭有效证件外,还须凭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防火安全合格证》和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4、危险房屋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和承租人拒绝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房屋不得出租;
5、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房屋承租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负责;
《出租房屋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要求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登记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二)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配备防火、防_、防煤气中毒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与设施;
(四)告知承租人应当遵守的房屋安全使用和治安管理规定,并与其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五)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及时维修、养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六)对未纳入旅店业管理的有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基层管理组织,居住人数超过15人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七)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按照计划生育责任书的规定,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证件查验、药具发放、技术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
(一)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的住户要到物业管理站登记出租情况,承 租人入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相关手续,留下工作单位、联系 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 地人居住。
三、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 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五、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居民和承租人协 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 终要由居民支付。
六、居民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物业管理站或派出所
七、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出/人管理规定,
2021年群租房规定?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群租房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証书》。
“租房新规”来了,2021年正式实施,这些房子以后不能再租了!从房地产发展至今,也有20多年了,在这个过程,很多人都买了房子,实现了“居着有其屋”,国家也很重视“房子”的问题,这些年房价上涨过快,过猛,国家就提出了“房住不炒”的理念,密集出台调控政策,促使房价回归理性,希望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买得起房子。
根据民法典:有四类房子将不能出租
第一、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第二、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第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第四、其它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子
关于高中生租房的规定?
不得放任高中生在外租房
在家庭保护方面,修订草案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也就是说,若放任高中生在外租房,可能将触犯法规。草案还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寄宿期间未经许可夜不归宿的,学校应及时查找,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如何看待南京租房新规,房东不能擅自进出出租屋,每间房最多住两人这些规定?
房东不得随意涨租金,不知道具体指什么意思?如果本来合同是一年,那住了几个月就要求涨价,这本来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但如果合同一年,到了某个时候和租客说下一年要涨价,否则就不租了,我想这样应该不算随意涨租金吧……毕竟是个按合同办事的法治社会呀……
对于很多有房族来说,政府出台新的租房相关规定,或许是他人门前雪,事不关己,也无心关切!但从社会问题方面看,实则不然,租房市场的稳定性其实在某一个侧面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稳定性!
近几年,由于各大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同时高校毕业生每年数以十万计,租房大军成为城市重要人口组成之一。随着房价的每日飙升,房租也是水涨船高,因此,“群租房”、“合租房”等分摊高额租金的形式十分受市场青睐。多人合租虽然降低了生活成本,却也带来诸多不便,更甚者给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之前一则新闻至今触目惊心,江苏常熟一餐厅员工宿舍失火,造成22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将“群租房”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这并不是个别案例,群租房存在诸多潜藏风险,个人财产权、个人隐私、生活舒适度、对周边邻里的影响、火灾风险、对房屋结构破坏所造成的建筑安全问题等等!
图片来自网络
租房的另一关键问题,还在于房子不是自己的!以上种种危险事故造成的根本原因都脱离不了非己物,不珍爱的利己心理。租房群体道德素养不尽相同,房主有设定房租的权限,却难以设定道德标准。相对的,租房者本已奔波异乡,营生不易,其权益更加需要得到保护!近些年来,骗租、房源信息虚假等诈骗行为屡见不鲜,租房市场混乱现象可见一斑。
南京日前出台的租房新政,其政策调整和方案设计具有双方面保护作用。方案中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由市房产局、工商局研究制定。(话外解读:合同条款的统一制定,同时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话外解读: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话语权,多属于弱势方,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对于房主的违约行为缺乏追讨依据,对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方案同时明确,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杜绝以分租物业为盈利目的的经营者扰乱租房市场);不得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和车库等非居住空间改造出租、供人员居住。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房屋内部设计和结构被改变可能会造成整栋建筑的安全性破坏,后果不堪设想。另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同时存在火灾隐患、不易疏散等危险)房客多了,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本次出台的租房新规,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然过程,不仅在南京,未来全国范围内会逐渐推出适应城市发展的、因地制宜的租房规定,不仅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佳杜绝了从租房行为上牟利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城市不只属于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同时属于在这里展开梦想的移民者,共同爱这片家园,首选从遵守城市法则开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新规来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新规来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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