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红景点5人遇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网红景点5人遇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南网红“豫北女保安”遇害,是祸起10万元打赏还是情爱纠葛?
据了解,河南女网红保安姓赵,在豫北驾校工作,今年33岁,在人生的前31年里,她跟许多农村女孩一样,嫁人、生子,认识她的人并不多。由于相貌较好,又能歌善舞,直到她在网上发布自己伴随音乐轻快起舞的视频,收获数万点赞后,她似乎掌握了流量密码,截止到2021年10月30号,共发布175天视频,获得30多万粉丝,共开直播134场,作品获赞数更是高达252.9w,可以说在当地也小有名气。
据网友发文称,她的一个狂热粉丝曾经在她的直播间一次直播打赏十多万的礼物之后,获得榜一,得到她的关注。主播凭借自己的特点,吸引大量追捧者,与此同时,也会获得不少金钱,追捧者越多,就会越有流量,有了流量就会带来生意,这也是网红兴起的原因,不过,这个大金主为啥刷礼物,肯定是有所求,带着目的而来,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有时候一些欲望,就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线下见面,一睹真人芳容,然后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一般都是这些大金主惯用的套路与伎俩,可惜,这位女网红涉世未深,不了解里面的套路,答应了私下跟粉丝见面,而且还没有通知家人,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惹怒金主被要求退还钱财,发生纠纷,才有后来的灾难!
所以,以后告诫这些女网红们,特别是多才多艺的漂亮女人,英雄难过美人关,自古红颜多薄命,这都是真实的写照,珍爱生命,拒见金主,有得必有失,什么东西都不是白拿地尤其是别人的钱财,要懂得拒绝!明确自己的底线跟原则,这样才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怎么看待河南女网红徒步西藏直播时遇难事件?
所谓“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人生在世充满了无常。几乎没人能够预判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包括这位在西藏直播时遭遇不幸的河南女网红。
其实,这位河南女网红遇难的具体原因,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发布。我们姑且理解成因为自然因素的不可抗力而导致身亡。其实个人觉得,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作为一个网红,当然希望自己人气高、流量多。但是,不论是做网红还是从事其他行业,都应该明确一点:那就是安全第一。虽然去藏地进行徒步可以收获很多网友的流量,但是我们要知道:在藏地,由于自然因素的原因,存在地广人稀、高原反应等现象。这些现象都容易导致一个人遭遇不测,而且,鉴于地广人稀这一点,即便是女网红想求救,也很难在第一时间获得救援。所以,在藏地徒步,本身就是一种冒险的行为。
女网红遭遇不幸值得我们同情和悼念。而她留给我们的教训,更不应该被忽视:那就是一切的一切,都需要考虑安全问题。
半年里5名机车网红车祸死亡。摩托车到底有多危险?
摩托车确实是事故率最高的交通工具,经常都出事,因为摩托车是两轮,不同于四轮的汽车,汽车发生事故比如碰撞一下只要力量不是特别大一般车内的人不会有大碍,但是摩托车碰撞一下都会翻车,车上的人就会摔倒,如果正好被旁边车辆撞击非死即伤。而那些骑摩托车行车速度特别快的就更危险,尤其是车辆多的城市干道更容易出事。最近十几年一些热衷于飙车的骑手经常在城市干道飙车,制造噪音也引发事故,在飙车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就会酿成重大事故,正所谓飞得高跌得重,那些飙车追求刺激的很多发生事故非死即残,完全没有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回事,所以这些热衷于飙车的人出了事故也没多少人会同情。奉劝那些骑车者不要轻视生命安全,城市干道不是飙车赛道。
怎么看小伙为圆网红梦,跳水死亡,拍摄者认识二十分钟,赔款5万?
小伙子死了,拍摄者赔偿也是理所当然,在生命面前,拍摄者是冷漠麻木的,只顾着拍摄,而根本不顾及生命的逝去,让人感到可悲,记得有名出名的记者拍摄一张非洲孩子被秃鹰叼走的照片,当时那张照片出名了,可是同样他还是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最终选择在自责中自尽。
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顾着出名而对生命麻木不仁,那就是丧失人性的行为,对于他赔偿五万,或许他在将来更多的将会是良心的谴责。
根据报道,当时自杀男子为了出名,成为网红,穿着乞丐服跳入绍兴三江大河,或许他当时只是为了拍摄,并不是真的自杀,可是他的这种危险拍摄却让他真正丧失了生命,而作为刚认识二十分钟的同乡拍摄者,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拍摄真是死亡拍摄,更将自己也陷入了拍摄的赔偿中。
至于说赔偿五万,或许真的不多,但这也是他该负的赔偿责任,在这起作死的拍摄中,作为参与者,他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多的还是他该受到的良心谴责吧!
现在多数人因为网络的发达,都有了一个一夜成名的梦想,或许他们认为另类的网络视频是最容易让他们成为网红的捷径,可是凡事如果失去了底线,就是得不偿失。就像自杀男子一样,付出的代价就是生命,成为网红又有什么用,他再也看不见。
凡事还是要脚踏实地,莫要天天异想天开,一夜成名之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是拍摄时莫要有作死行为,最终的结果就是得不偿失。
现在,是人是鬼都想做网红,争当网红!
死者跳水视频我看了,他跳之前很开心,他说为了粉丝,他跳水给粉丝们看。就一跳到跳阎王爷那里去报道了。
网红鼻主“罗玉凤”,她为啥在自己爆红了不继续利用自己的名气去接广告,去表演节目给粉丝看以此来获取酬劳,而是千里迢迢跑到国外打工?因为她知道,一个人还是要脚踏实地工作赚钱才是最稳当的做法。
网红一些脑洞大开的视频是获得了很多粉丝,也获得了很多报酬。这只是一时的风光,有人说我不需要长久,我只需要这一朝一夕就足够了。
大家知道曾经风靡一时的淘宝刷单主持人吧,我朋友就是做这个。那些年他确实赚了很多钱,他抛弃学业,抛弃工作安心在家主持刷单,一年赚30万,赚了3年。在县城买了一套房,一辆小车。后来,淘宝平台整治这些刷单主持人,他不仅没有办法在继续做这份工作,而且被淘宝平台罚款。现如今,他连工作都没有,一个大学本科生,从大学毕业没有从事自己专业。混了3-4年,再想从事好的工作,想都不要想了,他只能在家坐吃山空了。而他的同学,有稳定的工作,一步步脚踏实地的向人生巅峰走去,他只有看人家身影的份。
真正网络正能量的网红,不是靠成天拍一些稀奇古怪的视频来博取粉丝的注意。而是靠发布一些对普通人能学习的有益视频,这些人才是真的网红,大家看了他们的视频会积极的在网络平台学到有用的知识。网络平台本是大家互相学习,互相探讨生活与知识的平台,不是像文章中网红利用网络平台为了跳水给粉丝看而失去生命的平台。
首先需要更正一点,并不是赔款5万,而是死者的家属向拍摄者索赔5万元,对于最终是否需要赔偿5万元,并没有一锤定音。就我个人的看法,拍摄者不需要向死者家属赔偿任何款项,因为通过视频可以发现,死者在生前系自愿跳河,不存在任何威胁、诱导行为而且死者作为成年人应当知晓自身跳河所带来的风险,所以这种风险下死者自愿跳河诱发的后果,不应当苛责于他人。
其次通过新闻采访可以知晓,死者生前就梦想靠直播赚钱,不用工作,而且生前其生活也较为困窘,经常向他人借钱,很显然这位年轻人的并不能算的上是一个勤奋的人,妄图靠直播成为网红,从而摆脱贫困,可以说是痴人说梦。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很多年轻人好逸恶劳,意图一夜暴富,一夜成名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当下网红能够带来流量,流量就意味着财富,类似于“小吴”这样的另类网红,虽然成名获利,但是德不配位背后必然会陨落,所以在此也告诫那些年轻人,不要试图通过另类出格的行为博取公众的关注,在这个年代里,一夜暴富,一夜成名并不是不可能,但是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勤劳实现才是,否则到最后也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后友情提醒各位准备网红的年轻人:成名千万条,生命就一条,方法不得当,亲人两行泪。
就当每个月少抽点烟吧,以前抽20元一包的,现在抽10元一包的,”他签下承诺书,按下红手印,答应一次性补偿一万元,剩下4万元,按每月300元分期付给小玲,“绝不间断,永不反悔。”
怎么看?都是可怜的人,都是年轻人,都是离过婚的人,两个字心酸。
给大家拍个跳水的段子,没想到却成了永别。
这个跳水的人名叫郝中友,今年29岁,是一名来自乡村的小伙子,小学三年级就不上学了,早早的结婚,没有到达法定年龄,领不了结婚证,并有一个小女儿。但是不久,女儿的妈妈就离家出走了,用孩子奶奶的话说,妈妈跟别人跑了。曾经有一次,孩子和妈妈视频聊天,希望妈妈能回来,但被这个妈妈拒绝了,并且把奶奶的手机号码拉黑。
如何评价郝中友跳水身亡呢?这就不得不谈谈郝中友的工作收入,郝中友是一名饭店的配菜员,就是给炒菜打下手的,也送过外卖,一天挣个五六十块,租了一间出租房,每月600元,而且又经常向同事和朋友借钱,当然也有只借不还的现象,因此常常到发工资的时候就有一大半偿还欠款。
说到这里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有很多的年轻人到外面打工,因为工资低,却爱面子,虚荣心强,因此消费也很大,比如每月就挣那么一点工资,还经常去KTV卡拉OK喝酒唱歌。郝中友是一名爱打扮的小伙子,一下班就把自己打扮起来,比如皮鞋擦得很亮,头发打上摩丝,穿上时髦的服饰,上班和下班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生活有多拮据。
我曾见过不少同事都是这样,当然他们还年轻,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常常是挣的工资不够花,一到发工资的时候,除去给别人还账也就剩的差不多了,但又找不到收入高的工作,有的甚至眼高手低,好高骛远,花钱从不心疼。
那么郝中友为什么要跳河身亡,他是为了拍一个跳水的段子想当网红,曾经告诉网友,如果自己成网红了就辞去工作,一个仅有小学三年级的山村孩子,也想靠互联网火一把,为了吸引眼球,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在这么冷的天,穿着很少的衣服跳水。说起来就是一个笑话,经常听过跳水被淹死的,却想不到有人跳水撞死的。这个让我怎么看?我只能说太可惜了,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这是一个非常痛心的,非常不好笑的笑话。
但是一切都晚了,用他的话来说,他火了,我想告诉他,现在想成网红就像那些拍电影跑龙套的想当明星一样,也许真的可能会火,但是可能性特别小,可以玩一玩,但是千万别当真,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拿自己的生命挺而走险。
而拍摄者与跳水者认识20分钟,却要背负5万元的赔偿,拍摄者也是一名打工者,还要供给孩子上学,不要说别人了,就是连他自己也想不通,但是当跳水者家属向他提出5万赔偿时,他没有拒绝,本身生活就苦,不为别的,就为了跳水者的孩子,因为孩子实在太可爱,一见面就喊自己叫大伯。
每月300元的分期付款,来偿还这笔赔偿,这对于有钱人来说就不是事儿,但是对于这名拍摄者,很显然他要从平时的生活中挤出来。我不认识他,但是我向他伸出大拇指!真是够爷们。
看了事件的经过,我认为拍摄者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29岁郝中友为了给老铁们拍一个刺激点儿的段子,穿着自制的“乞丐”服,跳入绍兴迎驾桥下的三江大河。岸边水很浅,不超过40厘米深,郝中友跳下去直接头部触底,意外身亡。
郝中友死了,帮他拍摄视频的黄某某摊上了事情,需要“人道主义”补偿死者家属5万元。黄某某有些想不通,因为他们俩才认识二十分钟,而且他没做错什么。
下面这些信息整理来自媒体报道:
1,当黄某某听说郝中友要拍跳河视频时,他劝郝中友不要拍。当然口头劝阻并没有见效,而且郝中友做了准备,黄某某最终选择帮忙拍摄。
(可见,黄某某没有主观故意,而且有过劝阻对方的行为。)
2,郝中友刚跳进水里就出了问题,黄某某发现不对劲于是扶着岸边入水,并向桥上围观的路人喊救命,最终一位路人和他一起,把郝中友抬上了岸。
(可见,黄某某尽到了救助义务,不应该承担其他责任。)
3,“等我火了,以后就可以不用上班了,靠直播赚钱。”作为一个成年人,郝中友对网络直播情有独钟,希望借此一步登天。据他的同事和老板介绍,郝中友挺爱玩,一发工资,就和朋友去KTV等娱乐场所消费。他爱借钱,也讲究形象,经常提前预支工资,拖欠房租水电。还有一位同乡说,郝中友的工作都不长久,有时干一个月,最短半个月。
(从上面这些信息不难看出,郝中友是一个贪图享受,好高骛远,没什么责任感的人,而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
看了上面这些信息,我想大家心里都有了答案,这位郝中友的死不值得同情。只是,郝中友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而他的妻子早在女儿一岁时便离开了,现在最可怜的是那个8岁的女孩。黄某某只是个帮人杀鱼的打工者,他也是一位父亲,最终,他选择担起了5万元人道主义补偿,不是为了死者,是为了死者的女儿。从某个角度讲,黄某某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
最后我想说,除了那些为了出名不择手段的草根们,某些为了流量丢弃底线的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普通人,要脚踏实地靠双手赚钱,不要总想着靠那些歪门邪道一步登天。
湖北恩施网红浮桥事故,3人送医5人遇难,事故是否本可避免?
最近,湖北恩施网红景点——夷陵漂流,因为一起惨剧再次走上了新闻的头条。一辆游览车载着八名游客在浮桥上穿行时,不幸掉入了河里,事故造成了5人死亡,3人受伤。
据报道,这起意外中的游客多是年轻人,他们选择这个漂流的景点因为是一处网络热点,并且在之前有过很多人刷屏分享的照片或视频。
但是,在这个事故中,网红景点的浮桥游览车的安全问题被再次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甚至引发了媒体和公众对于“一味追求玩乐”背后的价值观的反思。
头条新闻的背后,是我们对生命负责的思考。对个体来说,生命是无价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以安全为前提。而对于社会来说,对于社会的大众价值观以及对于文化和旅游等产业的推广,也应该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安全为重要的指导思想。
本次意外发生的原因还需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但是我们可以从这起事件中学到的一些教训。
首先,我们不能把玩乐放在生命之上。网络热点和网红景点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暗礁和危险,我们无法掌握全部的信息,但是我们能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和规避危险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其次,政府和企业要对这些旅游景点的安全问题加强管理和监督。旅游业务的繁荣一定不能以牺牲游客的生命来换取。景点营运者不应该把游客生命安全的责任推给游客自己,而应该投入更多的资源去加强安全管理。
最后,我们需要不断强化公民安全责任。除了营运者,每一个旅客都应该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建立自我保护的自发体系。同时,在发现危险时,应及时报警和求救,不要“集体出低级趣味”。
为了“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是太高昂的,让我们不忘初心,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红景点5人遇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红景点5人遇难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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