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卖员偷走西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外卖员偷走西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外卖小哥手持西瓜刀冲进厨房砍伤3人,只因店主让他再等等?
米线大家点过吗?一般点米线都会搭配许多小菜进去,金针菇鹌鹑蛋菜叶火腿肠等等。连配菜加煮加打包,做一份需要多长时间?
这家店主中午接了八十多单,就算一单只有一碗米线,也得八十多碗。午餐时间基本就是十一点到十二点半,一个半小时,九十分钟,咱们不算煮熟面的时间,光让店家两口子配菜和打包,他能忙的过来吗?
也就是说,他根本没能力做这么多米线,他却接了这么多单。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呢?客户到时间吃不上饭,会怪谁呢?
答案是骑手。
骑手迟到,不但倒扣钱,还会被打差评。而且,由于等这个店家的餐,会有连锁反应,之前取到还没来得及送的餐,全部会迟到倒扣钱,全部有打差评重罚的风险。
所以说,骑手在等餐的时候,心理压力已经非常大了,而这个店家让他出去等十五分钟,态度还不好。
当然,之后店家辩解说是开玩笑,不过直到骑手出去买刀了,他还是没做好这碗米线,貌似等十五分钟也不是玩笑话。
于是骑手崩溃了。
有的人崩溃了会哭,会下跪,这家伙选择了作恶。人们会鄙夷那些哭鼻子下跪的人,法律会惩罚作恶的人。
再来说说平台,也就是饿了和美团。
每个城市的配送会分包给各个配送公司,骑手都是分包公司招聘的。平台和分包会制定严格的罚款事项。干了一天不扣款的骑手不多。
问题是,罚的钱干嘛去了?
由于服务不好客户罚的钱,是不是应该赔给客户?并不是,这钱成利润了。
于是,罚款事项越来越多,拼命从骑手身上压榨利润,留给骑手的送餐时间,从一个小时变成了二十分钟。
中午,乘坐电梯上下一趟高层写字楼需要多长时间?二十分钟够吗?再加上跑路,停车呢?这一趟,骑手只能拿五六块钱。
结果,店家说取餐要等十五分钟。
因为这个骑手选择了作恶,所以这事被关注了。还有多少选择了哭泣,下跪,自己跑到厨房里炒菜的骑手天天就这么煎熬呢?
有些情况是一个巴掌啪不响的,可能他们之间的矛盾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店老板和伙计也许可能因为,外卖哥只是个送餐的,低他们一点的心里,也没说什么好听的话,外卖哥,可能也为了着急,催催菜的缘故吧,两方发生了口交,从而引起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人人都去换位思考问题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就5名外卖小哥KTV打死年轻妈妈案,怎样加强对外卖员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我觉得这位仁兄这几天一直为这事在外面奔波,脑子被雨水灌满了,天晴的时候多运动,排排汗,人若犯罪与做什么行业有关系么,你这种思维与地域黑有何区别。不管是各行各业,只要是犯罪,就要在法律上做出严厉的惩罚,来警醒世人作用。
5名外卖小哥聚餐吃饭,碰到美女色心大起,调戏并且殴打他人,导致受害人伤亡,触犯刑法,严惩不贷。
7月28日晚22点左右,合肥市瑶海区滨河路,王某等人相约聚餐,酒后前往台北原唱KTV唱歌娱乐。
被害人和嫌疑人双方在吧台订包厢时相遇,色心泛起,涉案嫌疑人毕某龙向张某某搭讪。
因双方并不认识,朱某某、张某某不予理睬,二人订好818包厢后离开吧台。
23点左右,王等人再次前往818包厢找张某某搭讪,几人在818包厢门口与外出上洗手间返回的张、朱二人相遇,受害人朱某某将张某某拉回818包厢。
随后王某进入818包厢与受害人朱某某丈夫徐先生发生争执,毕某叫来同伴对徐某某等人进行殴打,当场休克。
7月30日凌晨,朱某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调查发现皆是外卖送餐骑手。
再好的行业都会坏人,再不好的行业也都会有好人,这件事发生在业余时间,所以跟外卖管理制度和体系没有关系。
王某等人酒后滋事,色胆包天,至法律与公理正义不顾,公然殴打他人这是犯罪。
吃饭喝酒唱歌的徐先生很冤,自己和朋友聚餐唱歌,和王某等人无冤无仇,结果因为自己妻子漂亮招来祸端。
这几个寻性滋事的外卖员,无端破坏他人家庭,在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还得判重型。
另外,事情发生在KTV,KTV本身没有做好防范工作,没有保护好客人,也有重大的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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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受害人朱某某与丈夫徐某某、弟弟及弟媳张某某等人来到位于瑶海区滨河路的台北原唱KTV唱歌。涉案人员王某等5人也在台北原唱KTV内向张某某搭讪,被拒绝后尾随被害人到达包厢,发生了矛盾,然后被害人遭到殴打致死。
因为拒绝搭讪,最后便被殴打致死,只能是说明这些人实在是穷凶极恶之徒,这与外卖小哥的身份没有关系。像这样的人,即便从事其他工作,仍然有可能干出这种践踏人命之事。
这个事情,可能与饮酒也或多或少有关系。根据现场人员所述,这5名外卖小哥当天也明显属于喝多情况。适量饮酒,多度饮酒只会带来坏处。特别是对于酒品不好之人,因为喝酒误人误事的情况并不少见。
另外一个,就是KTV作为营业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5名外卖小哥在殴打年轻妈妈一方时,KTV的工作人员却称对方太凶而不敢阻止。对于一般人员来说,确实没有阻止的法律义务。但是,作为ktv的经营者,本身就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履行职责便是不作为行为。特别是这种娱乐性场所,因为喝酒等原因,产生冲突的可能性更高,作为经营者应当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而不是放任事件严重化。
最近真的发生太多诸如此类的暴力案件了,先是重庆保时捷女街头怒扇奇瑞男耳光,紧接着吉林奥迪女连续扇打外卖小哥几十耳光,然后又是母女将轮番殴打外卖小哥二十分钟。本以为暴力案件会告一段落,没想到合肥又发生了这样一起故意打人的恶性案件。一时之间,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险象环生,稍有不慎就会遇上危险。难道真的是天气太热了,让大家都变得脾气火爆了?
据报道,7月28日晚22时许,受害人朱某某与丈夫徐某某、弟弟及弟媳张某某等人来到KTV唱歌,涉案人员王某(男,32岁,寿县人)、毕某龙(男,34岁,寿县人)、王某祥(男,29岁,萧县人)、岳某(男,34岁,寿县人)、仇某(男,26岁,泗县人)等人也在KTV内。
双方在KTV吧台订包厢时,毕某龙向张某某搭讪,因双方原本不认识,朱某某、张某某二人订好818包厢后离开吧台,毕某龙知悉后独自前往818包厢,在包厢内滞留2分钟后离开,双方未发生冲突。
当晚23时许,王某、毕某龙、王某祥再次前往818包厢找张某某搭讪时,在818包厢门口与外出上洗手间返回的张某某、朱某某相遇,受害人朱某某将张某某拉回818包厢。随后,王某进入818包厢,与受害人朱某某丈夫徐某某发生争执。毕某龙随后叫来涉案人员岳某、仇某等人对徐某某等人进行殴打。期间,王某多次殴打受害人朱某某头部,致朱某某当场休克。
7月30日凌晨,受伤女子朱某某(34岁,霍邱县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诊断死因系蛛网膜下出血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毫无疑问,王某等人明目张胆地搭讪有夫之妇,遭到拒绝后竟然怒火中烧地动手打人,并且下手还如此之重。这些人等,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是整个社会不安定的危险因素。我们国家正在进行伟大的扫黑除恶运动,像这种人敢顶风作案,应当受到法律严惩。王某等人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最高要判处死刑。
希望他们被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不应当与外卖行业划等号,但确实暴露了流动人口管理问题,需要严格管理,避免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7月28日晚,安徽合肥。
一名34岁女子与老公,弟弟,弟媳去KTV唱歌,结果遇到五个流氓,五流氓要求该女子陪酒,遭拒绝后,对女子等人殴打20分钟,致使该女子休克后死亡。
据调查,五个流氓都是当地的外卖员。
第一,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流动人口集中的行业里,都容易滋生流氓混混。
相比于有家有业的正常居民,流动人口的犯罪几率肯定很高,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现实中,很多外卖员都属于流动人口,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诱发恶性案件。
第二,不能因为外卖行业给我们带来了方便,就漠视这个行业带来的危害。
一方面,外卖让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尤其是年轻人获得了便利,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吃饭问题。
但另一方面,由于外卖行业的特殊性,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容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
第三,外卖行业的畸形发展,不利于国家经济的良性发展。
必须指出的是,现在的外卖行业,就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其本质与流水线工人相同,是未来必须淘汰的产业模式。
相比于流水线工人,外卖行业的危害更大。
未来的外卖行业,必须保障每个从业人员,具有安全的工作环境,稳定的收入,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有劳动密集型产业,若不想遭到淘汰,必须尽快完成产业升级,避免成为全社会的负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卖员偷走西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卖员偷走西瓜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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