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群殴肇事者全部抓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群殴肇事者全部抓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连追赶肇事者被围殴致死,你怎么看?
一帮子法盲,有种打了人别跑啊!仗着人多势众不分青红皂白围殴对方一人,你们当他是仇人还是敌人啊?现在把人家打死了,自己也坐牢了,如此损人不利己的事经常发生,关键还是无知无识酿成大祸。
发生此类事件,说明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另外,也说明我们的法律对于此类违法事件处罚不严、执行不力。国人意识深处,依然存有“法不责众”的错误概念,如果没有普通民众自觉和牢固的法律意识,法治社会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我们经常会提到一句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连这都做不到的话,法律就会遭到漠视甚至践踏,乃至失去尊严。谈到大连围殴追赶肇事者人士事件,首恶者必须依法严惩,任意残害他人身体、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最严重、最不可饶恕的罪行。首恶者须处以极刑,从恶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必须再付出惩罚性的罚金。非如此,无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无以维护对无辜者的公正公平!只有如此,才能以儆效尤,让从恶者噤若寒蝉。
大连追赶肇事者被群殴致死,你怎么看?我认为这一群人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对社会的影响:
(1)受害人追赶肇事者是合理的行为。肇事者肇事了,以后逃跑是不对的,根本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2)这一群人根本没有权利阻挡受害者追赶肇事者。如果真的想帮肇事者,那么就要让双方坐下来可以进行劝解、调解。
(3)既然他们有意或者说故意阻挡受害者去追赶肇事者,也没有必要合起伙来几个人殴打一个人。
(4)有很多方式可以阻挡受害者去追赶肇事者,比如说聊聊天,问问人家什么原因之类的,和和气气的火还会这么大吗。
(5)冲动是魔鬼,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群殴致人死亡。一下子就连累了几个家庭。
(6)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请当地派出所调解。知道有些问题存在,又不报警,反而采取武力暴打致人死亡。简直就是:根本没有法律意识,无法无天,蛮横惯了嘛。
(7)本来没有太大的事情,结果让人丧了命,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多么大的损失呀。一个人背后就是一个家呀,家里的顶梁柱倒了,一家老少怎么办呀。
(8)社会影响极坏,如果大家都学他们的话,社会治安一定是非常混乱无序的,人们正常的生活,生产及生命安全怎么能得到保证。
(9)这个问题提得好,欢迎大家踊跃进行讨论,也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
(10)奉劝大家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前思后想,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一定要学会规避风险,珍惜生活,珍惜家人。
把人暴打最后致人死亡,这样的惨剧不能再发生了,实在是太不值得这样去做了。
所以我认为:大连追赶肇事者被群殴致死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没有遵守法律法规的概念,致使最后惨剧的发生。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是多么不值得的事情啊。
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解决问题有很多渠道,不一定非得靠打架,甚至是伤害别人。这样害人害己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且行且珍惜呀。
我是@梅妈妈育儿有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几点看法,也许有不周到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大连追赶肇事者被围殴致死,你怎么看?
2018年11月9日晚上7点40分左右,郭某在大连某广场的路口处卖白菜。看到郭某的邻居骑着一辆摩托车经过,说自己和别人发生了剐蹭事故,随即就跑开了。张东(被刮蹭者)在后面追到郭某的白菜摊位前时,郭某上前说“人走远了,你追不上”。于是引起了张东的不满,两人发生口角,随后又打了起来。
此时姜某、曾某、高某一起加入围殴张东,最后郭某干脆骑到张东身上殴打他,直到张东失去知觉。见到张东被打昏迷,四人于是逃跑。有现场群众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张东清醒过来,在他人陪同下离开。被打6天后,张东因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骨骨折、硬脑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脑疝死亡。
案发后,四名打人者被警方抓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案认定,郭某、曾某、姜某、高某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郭某、曾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
本来说一起追赶肇事者的案件,却被肇事者邻居带人围殴致死,最终法院判处了15年的有期徒刑,张东遭受到无妄之灾,虽然没有对张东有过多的描述,但作为受害人是让人同情的。
这个案子,虽然凶手已经判刑,但是也告诫人们遇事不要冲动,也不要没事多嘴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事件还原】这起恶性事件发生在2018年11月9日晚,郭某在街头卖白菜时,看到其邻居骑摩托车剐蹭行人后逃逸。此后被剐蹭的54岁老汉张东(化名)追赶肇事者,而郭某则上前劝阻称“人走远了,你追不上”,引发张东不满,两人撕扯在一起。郭某不管邻居是否剐蹭他人,执意拦截张东,后经调查郭某系文盲且无业。
随后,郭某的亲戚姜某(女)、朋友曾某和曾某的男友高某等人一拥而上,围殴张东。被打后的张东离开现场回到出租屋,6天后郭某因脑出血、脑挫裂伤,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6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郭某等四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5年不等刑期,四人连带赔偿死者张东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42660元。随后郭某等人不服上诉,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摩托车属于肇事逃逸】其实追赶肇事者这件事,被围殴致死的张东并没有过错,剐蹭张东的摩托车驾驶员如果当时能够及时停车,向被剐蹭者张东道歉,估计也就不会有接下来的围殴和致人死亡的结局了,这起事件中,摩托车驾驶员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了。
【关系远近取代了理性和法律】郭某在事件中的反应,真实体现了所谓关系远近在冲突中发挥着巨大导向作用,当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和自己是邻居,首先想着维护邻居的利益,而跟张东也不认识,肯定站在邻居一边,就是一种逞能和多管闲事的表现;随后郭某的亲属朋友也加入到殴打张东事件中,还是验证了这一点,不管谁对谁错,肯定帮自己人,结果酿成大错。
综上所述,文盲不是犯错的理由,关系远近更不是可以肆意践踏他人生命安全和法律权威的资本,他们也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群殴肇事者全部抓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群殴肇事者全部抓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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