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子当街飞刀杀害前妻,只因争夺孩子抚养权,这么做值得吗?
不值得,太不值得了。
这人脑残吗?没脑子吗?
现在孩子怎么办?
一个坐牢,一个撒手了,留下孩子到底怎么办?
这惨剧发现在玉林人民公园,旁边的小卖铺,丈夫周某,前妻梁某,因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展开了争执。
争执不下来,最终,周某气急,直接动刀子,将梁某给直接杀害。
梁某最终倒在血泊之中,医院是送去了,可是抢救无效,最终, 死亡。
而周某,也因为这个事情,去自首,牢狱之灾免不了。
对此,小编极为地不解,到底是什么事情解不开呢?
你私底下,争夺不下来, 那么你找法院不行吗?
法律上,可是有着明文规定抚养权的问题,到底归属谁?
这点法律都不懂吗?
这是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你们好了,死了,没了。
你坐牢了,没十年八年,根本没办法,或许,要坐穿牢去。
可是,剩下的孩子,到底怎么办?
眼看着世界上最亲的人,在自己面前倒下,孩子还那么小,这创伤,这不是1个人的问题,这是2个家庭的问题了。
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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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边倒的回答,我想说说几句:如果不管什么都把问题的性质归咎于【冲动】或不理智,未必能够让人们从中吸取教训。
1、在你看来,你觉得不值,但在他看来,如果他觉得生不如死,那么,这就觉得这是最好的。不在局中,你未必晓得局中人的痛苦。
2、悲剧的发生,看似偶然,或许是必然。这并非是简单的冲动,更非不理性。
某些人,或许已习惯纸可以包得着火了……其实,好聚,未必都能好散。
你不做亏心事,哪怕鬼敲门?但如若你做了亏心事,就幻想无鬼敲门?
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曾亲睹的两个案子,一个判决后已过了15年,小孩现已长大成人了,只是小孩的一辈子,也就如此如此了……因为,南橘北枳,骨肉已成了肿瘤,而且还是恶性的。小孩的父亲,依旧天天咬牙切齿。依旧天天上访投诉。够理性了吧?问题解决了?
另一案子,因为拖得太久,受苦太深,可能已超过当事人的忍耐程度了吧?当事人指天发誓,不管怎么判决,他都要怎样怎样,用他的话说,她应当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而这责任,她一辈子都没办法弥补得了的,即使用生命、用鲜血……
人,其实总是权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的。不管你愿意与不愿意,都必然因因而有果。
问题不有效的化解,总会出事的。
当然不值得!
首先,丈夫自己的人生毁了。
其次,妻子的人命没有了。
最后,孩子的一生都受影响,基本可以说毁了。一是他没有了母亲;二是他有一个坐牢的父亲;三是当他知道是父亲杀了母亲,他的心理还能健康吗?四是母亲没有了,父亲坐牢了,他的抚养只有老人了。
因争夺抚养权杀掉前妻,这么做值得吗?你认为呢?当然不值得了!本来双方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都希望孩子好,认为孩子只有留在自己身边才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可最终却弄得血溅街头,夫妻双双把家还……留下孩子孤苦伶仃。
母亲被父亲当街杀死,父亲蹲进监狱不知何年才能重见天日,只剩下孩子一人,守在母亲身旁哭得撕心裂肺。
他们的目的真的达到了吗?这样孩子会过得更好吗?原本孩子只是遭受离异家庭。现在呢?孩子又该由谁来照顾呢?又有谁可以陪伴他身边呢?这样做只会让本就遭受离异家庭的孩子变得更加可怜。
离婚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那些没有孩子的家庭,离婚也就离了,大不了出现一些财产分割问题,都不是什么大事。而有孩子的家庭就不同了,孩子的抚养权是他们最苦恼的问题。毕竟孩子是父母的宝,天下间哪个父母不心疼孩子,都希望孩子过得更好,都希望能够天天见着孩子。——所以这类问题是破碎婚姻中闹得最不可开交的问题,同时也因此闹出了不少的悲剧。
有时候真不明白,为什么在结婚之前,可以爱一个人到海枯石烂,誓言不断,一旦结婚之后婚姻破碎的速度就跟当年追女孩一样快呢?即便不爱了,也没必要如此狠心吧!同床共枕的结发夫妻,曾经相爱过,曾经痴迷过,曾经孕育过爱情的结晶,为什么最终会演变为血案呢?
请记住“冲动是魔鬼”,这句话社会上每个人都知道,因为我们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每一次悲剧发生后,我们都会说很多很多次“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一直在说,不断地说,但是总是记不住,总是会犯同样的错误……
5月25日上午10时许,广西玉林人民公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 据悉是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孩子生父周某与孩子生母梁某发生了争执,周某在气愤之下持刀割伤了梁某的脖子,梁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绝对是一起人间惨剧,视频中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周某为了泄愤,杀死妻子时,有没有想过,这样冲动的后果。
妻子死去,孩子怎么自处?自己还要面临牢狱之灾,等出狱后,孩子怎么去面对杀死自己母亲的人,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
孩子以后会不会有心理阴影?他们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那冲动的一刀,毁掉的又何止是妻子,这毁掉的是一个家庭。
视频中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却再也唤不醒母亲。
周某如此冲动的人,即使争取了孩子的抚养权,他又能不能养好孩子?
本来夫妻吵架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很大了,如今闹出人命,孩子的将来又该何去何从?周某如果刑期满了,重归家庭,孩子们又将如何和他相处?
都说冲动是魔鬼,当魔鬼占据上峰时,一定要想想后果。
你对安徽合肥街头情侣被女的前夫杀害怎么看?
首先,对一对被害男女表示同情。他(她)们应是一对野鸳鸯,题主提供的资料是情侶而不是合法夫妻,行凶杀人者是情侶之一被杀者女方的前夫(即是前夫,应该是女方与杀人者己解除了夫妻婚约关系,女方已是自由身)。由此可知,杀人者是因婚姻关系破裂因爱生恨遂至产生报复杀人行动,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当街行凶杀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其下场难逃槍毙之结局。其次,被杀者男方为安徽潜山县人丶女方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行凶者也是丰县人,中间相距近5oo公里路程,行凶者怎么知道两个被害人的行踪?是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还是偶尔碰上临时起意杀人?这里边有无第三人提供情报?这些问题都须查清,还原事实,给死者一个交待,让违法犯罪分子不在逍遥法外。第三,不管被杀者男女双方是否违法犯罪,行凶杀人者都无权剝夺他人的生命,当街杀人,社会影响极坏,对该行凶杀者应迅速办案结案,以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法律尊严。
去年在宜昌市长阳县也发生了同样案情的悲剧,我当时还去了现场,当时想的最多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叹息不值当!爱恨情仇,真的没有说的清楚的时候!爱到深处便是恨,这样的悲剧会不断上演!还是那句话,再文明的社会都避免不了!
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值得用两条人命,况且前面已经有一个“前”了,既然离婚了,那就应该放下。
据当时的目击者说:她从他们车子边上走过去给儿子买水果,没有买到,走回来的时候 就看到女的在驾驶室这边地下躺着,就几分钟时间,一开始还以为她犯病了,再往前看男的躺在车头前面地上是血 身体还在一动一动的,吓得她赶快跑了。
换成任何一个人在那个时候可能都会被吓的跑走。
再回头过来说这个事情,这样看当时还是很残忍的,还是发生在过年前,因为您一个杀人,导致多少人过不好这个年,受害者家属肯定过不好吧, 我们这些人民警察呢?他们这些人为了早日破案,肯定也不能在春节的时候跟家人团聚吧。
最后就一句话:早日接受审判!
谢谢邀请!世上多少人是看不清楚问题的本质的?这人做这起案件确定是因爱生恨???各位朋友!这是人性自私的本性啊!也是我得不到,你们也别想好过!自私自利的特点太明显了!还有一些人是表现良好的!他们即使互相不再相爱了!都会认真地过好自己的生活!一定要比对方过的好!让对方后悔离开自己!还有一种人!即使相爱或者不相爱!对于双方都不会生恨!因为生活的太久!爱情已经变成了亲情!即便分离!也会像多年的老朋友互相尊重!这也是爱的供养所付出的不同!收获得所不同!我们的生活短短几十年!不要被自私自利的心理所迷惑!你要活得漂漂亮亮!就要懂得付出!没有付出!你永远得不到真诚的回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前夫当儿子面杀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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