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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杀妻并藏尸冰柜,这起案件里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疑点?
感谢邀请,太可怕了,到底有什么怨什么仇,这样轻易剥夺别人的生命,就算是自首,也要死刑,这是人吗?简直是魔鬼👿。不杀不以平民愤。法律要是只因他自首就缓期执行,那天理公理何在,不可思议的杀人,凶手就是恶魔。
丈夫,生活中无德无爱龌龊不堪,对家庭无责任心,对爱人缺乏起码的尊重!作为凶手,冷漠凶残无人性,对生命缺乏最起码的敬畏!能把自己老婆杀死的情况下,处心积虑隐瞒事实,藏尸数月,利用亡妻的信用卡寻欢作乐吃喝嫖赌!实在是十恶不赦!!!!
婚姻里,可能。对自己所爱的人都是毫无防备的信任。这一个丧尽天良男人对爱人作出,令人发指的行为。将妻子杀害,还能够冷藏一百多天。想一想都是令人恐怖的事情。愿逝者安息。让这一条恶狼一样的男人得到恶报,以慰籍在天之灵。
女孩还是多听听父母的话比较好,总而言之,在这个世界上最不会害你的人就是父母亲了。
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男方为什么要骗女方说自己找了个去香港的工作,然后还让女方辞职?一起陪同女方辞职?他难道不知道女方辞职以后他们就失去经济来源了吗?第二,男方说是因为去杭州发生矛盾,女方唠叨导致的激情犯罪。这样的小事情可能只是个导火索,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女方发现男方的欺骗,根本不存在去香港工作,然后还骗自己辞掉了工作,导致了争吵。男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女方掐死了。第三,男方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极为冷静,第一时间赚了女方的钱,有可能是有预谋的谋财害命。第四,自首前一天为什么要扔掉女方手机和身份证,手机里面有什么秘密了?第五,杀人时间前后不一致,又在隐瞒什么?
我感觉他是有预谋的谋杀,而不是激情犯罪。
感谢邀请。有自首情节,法官也会考虑其作案手段、主观恶意性等,有死缓的可能,也符合慎杀的共识。但即便如此,命是保住了,也只是个空壳了。留下思考的,又落回到我们总说的教育问题上了,单亲家庭的教育,并不仅仅是孩子,也指向成人家长。另外,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人的心理成长不能追上生活节奏,不能仅仅依靠自我调整,必要的心理咨询也应该得到接受和认可。
首先,杀害妻子杀害自己曾经相爱最亲近的人,无疑是太残忍了。
至于为何杀害,我无从而知,双方必然有矛盾,杀人的凶手必然都有些心里扭曲和变态,藏尸冰柜,可能是凶手不知如何处理尸体,抛尸怕被发现事情败露,藏尸冰柜可以阻止尸体腐烂,想瞒一天是一天。怎奈纸里包不住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最后,说到判刑,无疑是死刑吧,如果说死者有什么重大过错,那至少也是无期徒刑。
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凶手朱晓东被判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判处死刑,罪有应得。本是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如能念记夫妻一场的缘分,即时自首,悔过自新,法外开恩,留条性命,本无可厚非。然而,罪犯有预谋、有计划的一步步实行犯罪(买冰箱、解剖书籍等),并且杀人后溜狗、玩乐一切如故,更令人发指的是利用被害人的微信和钱财、身份证件,欺瞒亲人朋友、消费旅游、开房约炮,心态的阴暗和残忍及挑战法律的强大心理,令人不寒而栗。在藏尸100多天后自首,只是情节,并无点滴悔过之意。舆情的发酵,侦破的进展,法律的震慑等强大压力下无处循形为侥幸保命而投案自首,不适用自首减刑的依据。罪犯杀人有预谋、有计划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判处死刑,死有余辜!
一点拙浅之见,敬请参考。
上海杀妻藏尸案的惨痛教训,让人们对“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古训感同身受。
自古女子嫁丈夫就是人生的一场赌注:嫁对了,要么你在天堂;嫁错了,要么你在地狱。
案件中的芳龄颜值女子杨俪萍识人不淑,误嫁给了空有一套好皮囊、却是蛇蝎心肠的男子(罪犯朱晓东),不仅葬送了婚姻幸福,而且还丢了卿卿性命。
虽然小编不懂得相面之术,但是从他们二人婚后的合影照片中,不难猜出一丝端倪——妻子杨俪萍一副小鸟依人、妩媚天真,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丈夫朱晓东尽管相貌堂堂,但是眉宇间却投射出一丝难以觉察的冷酷、阴鹜!
朱某残忍杀妻藏尸的犯罪经过,也客观证明了人们的推断。
2016年10月17日,毫无人性的丈夫朱晓东在一场家庭纠纷争吵后凶相毕露,活活掐死妻子杨俪萍后,竟然将其尸体放入家中冰柜底部“雪藏”105天,期间还不时用造成妻子杨俪萍手机发消息、转朋友圈,造成妻子没事的假象,直到岳父60寿辰之际实在演不下去了才东窗事发,酿成一时震惊国人的“杀妻藏尸案”。
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可能会姗姗来迟,但正义从不会缺席。
2020年6月4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朱晓东执行死刑。消息传来,令人大快人心。从案发2016年10月17日至今整整1325天,受害人杨俪萍的父亲称,他们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们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只为看到公平和正义”。
那么,杨俪萍的惨痛教训能给人们何种启示呢?
之一,找朋友、处对象一定要慎重,不仅要关注对方相貌家庭,更要掌握其道德品性。要知道一旦选错了值得托付的人,毁掉的可能就是自己的幸福一生。
之二,在组建婚姻家庭大事上,千万不要沦为“物质拜金女”。因为金钱带不来真正的幸福,这里面有太多太多类似的沉痛教训值得汲取。
之三,远离人渣,珍爱生命!
非常好,这是渣男应得的结果,死有余辜,死不足惜!
两年多了,死者的亲属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今天这个判决结果至少可以慰藉一下他们,在判决之前,杨俪萍家人的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经济赔偿,不接受道歉,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刑,立即执行!
辛苦培养出来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人长的漂亮,又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偏偏却被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奶油小生朱晓东迷上了,为了他,结婚时很寒碜,连婚纱都没有;为了他,杨俪萍删掉了微信、微博,断绝与外界的联系;为了他,杨俪萍连教职都辞掉了。可是朱晓东,结婚后不久就有了外遇,被发现后虽然保证不再犯,但是要偷腥的猫儿保证不偷腥,这简直就是笑话,但是深陷其中的杨俪萍还是深信不疑。
一个吃软饭的男人,却拿着妻子的钱在外面鬼混,就在杀害妻子后,然后就与外遇对象到韩国去旅游了。外遇、钱,是他们之间矛盾的根源,这一切都是朱晓东所赐,他想离婚,但是杨俪萍以死相逼不同意,从此杨俪萍的死亡就已埋下了种子。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把妻子杀害后藏尸冰柜105天,心理素质好的令人可怕,这是这么一个人,他的妈妈还说他只是一个孩子,请求原谅。所以,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你的儿子在你眼中是个宝,还是个孩子,那么杨俪萍呢,难道不是家人心中的宝贝?
一审宣判死刑,估计这个渣男还会上诉,但是结局已经注定了,他的罪是十恶不赦的,死刑对其是最好的结局,按照道理就应当让他也尝尝冷冻在冰柜的滋味
杀人偿命,犯案坐狱,法律公平,公正,还死者一个社会的共道,国家的兴旺社会治安要稳定,。杀人犯还要上诉,真不知凭什么诉,媽妈的善惯养造成杀人的念头,1o3天冰箱藏尸,媽媽也要判窝藏之罪,这样才能还社会一个正义,严明的法律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17日,朱晓东在位于上海虹口区的家中与妻子杨俪萍发生争吵,期间朱晓东用双手扼住杨俪萍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随后,朱晓东将妻子的尸体藏于冰柜内。
2017年2月1日,朱某投案自首。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朱某提起公诉。2017年11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8月23日,上海“杀妻藏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是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这份判决于法而言,故意杀人罪最高的法定刑是死刑,被告人将被害人掐死,并将其尸体藏于冰柜,手段残忍且毫无悔罪表现,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法官顶格判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于情而言,夫妻吵架无可厚非,床头吵架床尾和,但是因为小打小闹而残忍地杀害对方于情不容,将妻子杀害后不去想怎么抢救或是报警自首,而是残忍地将其放入冰柜,这也是引发公众热议的原因,毫无人性。
于理而言,虽然传统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同态复仇的形式已不复存在,但是对于这些以残忍的手段杀人的情况还是要严厉惩治,这也是合乎常理的。
被告人一方已提起上诉,主要是因为其母认为法官没有考虑其自首的情节,但正如上述法条所规定的:有自首的情节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来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判决,自首是不能阻断判处死刑的可能性的。
上海杀妻藏尸冰柜三个月案将开庭,该判死刑吗?
以下个人自己意见:
犯罪主体心理态度极其恶劣。愤怒杀人,犯罪过后藏尸,隐瞒犯罪事实,只想逃脱法律制裁,毫无认罪心理。恶性极大!
没有自首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交代出犯罪事实。犯罪之后透支信用卡,出轨等行为更是证明无悔过心理。个人认为,(如果无其他未报道细节)死刑立即执行应该是必必须的结果。
所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藏尸冰柜罪加一等。生活中最大的悲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面对采访这位父亲回答:很震惊,很悲愤。因为我们女儿是独生子女,我们生活最大的悲痛之一,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们老了,没有后了,你说悲痛不悲痛?
关于结果:不接受任何经济赔偿,坚决要求执行死刑。他太恶劣了,社会危害这么大,这样的人还能容忍?不能容忍。
为了结果,这位父亲效仿江歌案(江歌案件,希望能有个满意答复):当时看到网上江歌案要收集请愿书,又看到很多案例都这么做,我们跟律师商量,他说这个不违法,但是不一定有用,我们就试试。
请愿结果:不太清楚。近几年我们国家有好多案件它都起了作用。我只能说,它代表了民意。网友寄来一百多份请愿书,全国各地的都有,有一人一份的,有一份好多人签名的,具体人数没数。我们家还有两本签名册,几千人签名。
我自然是支持死刑的,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杀死妻子是事实,藏尸105天,冒充妻子联系其亲戚朋友,日子仍旧过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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