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下山被棕熊拖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男子下山被棕熊拖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私登四姑娘山的男子丢下女友独自下山求救?
我是女人,这件事情我觉得男生没错,都是成年人不存在谁把谁带上山,他是在没有能力救女生的情况下才下山求救,大家不要过多的去谴责他,那是他女朋友,他心里应该也很难过。何况如果不下山他应该也死在山上了,这样的结果大家更不希望看到。
故意诱导舆论的问题,用心险恶,素质低下。女方受伤需要救援,男方怎么办?用爱发电?用善良救命?甜言蜜语?陪她在那一起死?或者说,陪着她等她死了再走?他要去寻找救援,那就只能下山。一共就两个人,他下山不是独自下还怎么下?他去找救援,女方不能动,就成了丢下女友?刻意用这些词语来误导人,只能说你歹毒,没有底线走邪门歪道的人,永远不可能有大成就,或许骗到了一些回复和争论,又能怎么样,赚大钱了?精神满足?
我觉得这个时候不存在自不自私的说法,我看了整篇文,男友在女友意外出现后陪伴了五个多小时的时候下山求救的,之所以待在那里那么久,我想作为一个正常人都会试着去施救,施救无效才求救,只有求救才有机会活命。现在吃瓜群众众说纷纭,无非就是觉得女方因为男友离开才死的,男孩做的不对,男孩没良心等等,假如男孩留在那里,那就是死两个人,众人会说:真蠢,不会求救吗?假如女孩还活着,那就是明智之举。总之,怎么做都会有人说。我觉得这类事件给我们的教训就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意识,无论干什么,都要讲规矩,拿生命去冒险,是对父母最不负责任的做法,浪费了社会的公共资源
这个案例中男生很智慧,这是他在当时的情况下,作出的唯一正确的选择的。如果与女生一同在山上,两人必死无疑。男生下山求助,至少男生能够存活,女生也有一线生机。在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漫漫路途上,留下数不尽的攀登者的尸体,任由风吹日晒而无人埋葬他们。不是人们无情,而是珠峰的自然环境太恶劣。要么丢下走不动者的伤者下山逃命,要么把走不动伤者抬下山最终大家可能都丧命。显然,所有人几乎都选择前者。这就是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生存准则,每个人都知道这个准则并履行这个准则。你要知道,在缺氧、严寒、疲劳、天气等等因素的作用下,人们为了保全自己最后一点点体力和精力,无论如何不可能帮助受伤的人和埋葬死去的人。
这个不好揣测,鬼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无非就2种可能:
1.我去! 再这样下去老子要陪她一起冻死在这荒郊了π_π,我还不想死,还没女朋友,额。。。不对有女朋友,小命没了有啥用,不理了,保大保小老子保自己,大不了回去再找一个女朋友(☆_☆)别怪我狠。
2.亲亲宝贝!!在这样我们家宝儿就要挂了!! 我不能看着这样下去,不行我要找人来救,坚持住,沙拉嘿呦!(•̀へ •́ ╮ )
石家庄男子抱着100斤巨型贵宾下山,网友称不能理解爱狗人士,你怎么看?
最初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好笑,这狗狗是多折腾它的主人呀!这狗真幸福。可是看了这几天的评论,我觉得有些人是不是瞎操心呀!评论里有的人说对狗那么好,没见对父母有那么好呀!我就纳了闷了,人家对狗好就一定对父母不好吗?我不知道是谁把这件事放网上的,初心是什么,我想这个人也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情发的吧,没有恶意,只是让大家乐乐,因为并没有打马赛克。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天了,我想这位男士和他的朋友们也看到了,为什么没有人说这位男士有不孝顺父母的,说明他在养狗的同时并没有影响他孝顺父母,那为什么有那些毒舌喷子呢?家里养狗的都有同感,养条狗就跟养小孩一样,不同的是,狗狗比较乖巧,你打它它也不记恨你,碰上只聪明狗狗会添很多乐趣。不要什么都拉上爱狗人士,喜欢自己家的狗不是说就得喜欢别人家的狗。人家自己养的狗爱怎么宠就怎么宠,旁人勿论。
这只能怨人,不能怪狗,你把它当宠物养,当然很娇气了。平常娇生惯养惯了,哪能吃的了半点苦,总不能扔下不要狗了吧。这叫自作自受。狗奴。我听报道这新闻,好像是女友的,网友感叹,人不如狗呀!
- 对于男子抱狗下山这件事,我除了觉得是个新闻之外,没有任何支持或反对的态度,人家自己家的狗,人家喜欢狗,别说抱着了,跪着伺候狗也是人自己的事情。但是对于网友称不能理解爱狗人士这个说法,我有一丝特殊的复杂感觉。
我也是一个喜欢小动物的人,尤其像狗这样,一直被称为人类的好伙伴,但是爱狗人士好像已经成为了标签,一个包含了很多故事的标签,背后站着很多新闻事件,每一桩都几乎是全国的新闻热点。
- 1、“摔狗者”何兴丽,最终被全国各地的爱狗人士声讨,最终离婚。
- 2、新疆一位叫王建的先生,因为他的孩子受到了两条流浪狗的攻击,而打了流浪狗。随后受到一群所谓“爱狗人士”的各种手段的疯狂围攻,最后被迫道歉,并赔了一万元钱。
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人,但是正是因为这部分人,让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不好的言论,所以还是希望大家都冷静、理性一点,喜欢小动物也并不是说要把小动物凌驾在人之上,但是人也不能总觉得自己是万物的主宰者,互相尊重才能和谐相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同样都是一条生命。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自己家的狗狗跟一家人一样,养狗就像养了个孩子。
狗狗跟人是相处时间长了,他也会耍赖皮,之前我们家有一只哈士奇,有一次带她去爬山,上山的时候,楼梯是镂空的,他不敢走,40多斤重,我们就这样半拖半抱,把他抱到山上,在山上玩够了,我们准备下山,这家伙还是不走硬生生的,把他从山上抱下来的,实在抱不动了,我们带他去坐了滑道,一路滑下来,他还美的不得了。
做自己喜欢的事。对自己喜欢的人或狗 好。不危害社会,不妨碍公众。这么正常的事居然有人不理解?我是真不理解这些不理解的网友了。
由狗及人~对自己的宠物都这么有爱心。对家人对朋友,他也必然是爱心满满。善良小伙,调皮贵宾。赞👍!
把岳父岳母推下山的男子叫什么?
张东升
《隐秘的角落》开始就是张东升将岳父岳母推下山,那一瞬间吓坏很多观众。张东升借着带岳父岳母去爬山的借口,将岳父岳母带到了山上,前一秒还毕恭毕敬照顾岳母喝水,体贴备至的好女婿,下一秒就将岳父岳母从山上推了下来,没有一点征兆和语感。
违规攀登四姑娘山玄武峰的情侣遇险,男子独自下山,女子已确定遇难。你们怎么看?
对,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他背不动背得动也不能丢下她一人啊。他这说去叫人救,其实是等了几小时女的自己睡着或者昏迷了自己才跑的。他这就见死不救,当代爱情啊。你背得动背不动,救人一命要紧,就算背下来一公里也好。背下来一公里!就不会上去了找不到救援位置,找到了也救不到。眼睁睁的看着。又耽误宝贵的一天。真的是那男的没有努力哪怕是一点点也是生机。就一公里也没有背下来才会那么悲惨的后果。
首先想对遇难者的家人说:节哀顺变!
剩下的话是对活人说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内兴起一股子登山热,尤其是年轻的白领一族更是热衷于此类活动,把挑战极限,挑战未知当做自我实现自我提升的一种手段,越是危险,越是没有先例越是有挑战意义,四川的四姑娘山由于山势险峻,未开发区域较多,成为旅游穿越,登山攀岩的首选场所!
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做法!本次事件的两男一女3名登山爱好者就是在没有具备登山手续的前提下,违规攀登玄武锋,而在其中一人体力不支提前退回的情况下,剩余两人依旧痴心不改,继续攀爬,最终酿成悲剧。
小编不懂登山,也无法妄自揣摩登顶的伟大含义,但是生命大过天,任何极限挑战应该以充分保障生命权作为前提,如果命都没了,挑战极限将变的毫无意义。
况且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体,一人丧命,全家悲伤,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有生之年将无法走出亲人离去的阴影,造成永久的伤害,这种伤害的绝对值远远大于登顶成功带来的喜悦和自我实现感。有此爱好的多半受过良好教育,这种简单的数学题应该十分清楚,但在生死危机关头依旧痴心不改,简直是鬼迷心窍。
幸存下来的男友韦某,后半生都将生活在自责与后悔之中,爱人离去,阴阳永隔,断不是一句悔不当初可以淡化。广大登山爱好者当以此为戒,挑战可以,量力而行!
我是历史达人日慕乡关,欢迎关注!
这种违规探险而失去生命的事件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每一次看到鲜活的生命凋零,心中都非常惋惜,愿逝者安息。
在伤感之余,也为这些探险者的鲁莽行为而叹息。探险是个技术活,是讲专业和规则的,但往往这些遇难者却不约而同的忽视了这一点。 户外探险第一要务是安全性。从装备、药品、身体状态到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等等,除了自身的一些准备工作,还要注意规则。在我国进行这类探险活动要有具备持有中国登山协会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作为领队和指导。还有我国规定某些区域是否允许进入?在进入的时候是否要履行批准和报备手续?而这些往往会在你遇到突发事件和危险时提供帮助。这些准备工作的时间、各类事项往往比真正的探险活动还要繁重,准备的越充分,生命安全保障系数就越高。
在这起事件中,包括遇难者在内的三个人进入双桥沟景区时,并未履行正常的准入手续,等到遇到了危险时,再通知景区救援已经耽误了宝贵的时间。从新闻报道来看,当时景区的天气环境是很恶劣的,甚至第一次救援都因故被阻,二次营救也没能将尸体带下山。
至于在这次探险中还有个饱受网友质疑的现象,就是这一对小情侣被困,但男方却把女孩子一个人留在山上独自下山。我觉得还是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妄加猜测和评论的好,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更何况连专业救援队伍都望而却步的境况,他留在那里又能如何?下山寻求帮助也许是唯一的明智选择。我看过有关报道,在攀登珠峰途中,遇到那些奄奄一息求救的人,他们却不敢停留,只能继续前行,哪怕背负着良心的谴责。这不是对生命的漠视,而是更加珍视和尊重生命。
现在户外探险活动在我国已经很普遍,这是好事,说明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仅凭勇敢精神就去探险是不够的,希望那些喜欢户外探险的朋友们能从这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中吸取教训,珍爱生命。
2月2日,两男一女3名登山爱好者在无入沟和登山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攀登阿坝州四姑娘山的玄武峰。其中一名男子陈某中途因体力不支,提前退出,黄某(女)和男友韦某继续攀登,并遭遇险情——黄某腰、腿摔伤,悬挂在峭壁。
2月4日,救援人员终于在5200米海拔的一个悬崖处找到黄某,并确认其已遇难,但因天气原因,暂时无法将其从悬崖上抬出。事件发生后,黄某的男友韦某遭网友质疑为何要独自下山求救。但据救援人员陈述,营救人员在海拔3900米左右的牛栅门找到独自下山的韦某,韦某体力严重透支,但坚决要跟随救援人员重返救助女友,最终还是被救援人员救下山去。
这么多年,关于登山遇险的报道屡见不鲜,有的是专业或半专业人员遇险,有的是“业务选手”、“愚笨驴友”遇险,结局多少留下遗憾。个人以为,探险的精神值得推崇,但是不具备专业条件、物资条件的探险,那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当作玩笑,比如说没有足够的装备,跟在他人身后攀登雪峰;比如说年纪参差不齐、体力条件大相径庭的网友网约组队探险。
上述报道,两男一女3名登山爱好者攀登海拔5390米的玄武峰,应该属于半专业人士,具备一定的攀登实力和经验,有备而来,但是违规攀登雪峰,首先给自己掌嘴,陷自己于法规保护之外。其中两人为情侣关系,同为登山爱好者,同为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挣扎于生死边缘时,感情救助与求生实力是两码事,二人首先是能够预知死亡可能性的登山者,其次才是情侣关系。这次事件中,韦某已经尽到了同伴、爱人的责任和能力,就好像不会游泳的人妄图跳下水拯救旋涡里的恋人,结果搭上两条人命,因而无需再给他道德上的谴责,未来留给他的只有心灵上的悔意与创伤。
最后回到惩戒上,此次四姑娘山违规攀登事件,救援成本该由谁承担、承担多少,对韦某和陈某无登山手续违规攀登将做何种处罚,目前,景区方面并未给出答案。个人认为,登山探险危及生命,后果自负;违规登山探险,无论生死,救援费用都要由获救者及其家属承担。
按理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生命都是个人的事,但是,每一个人的生命真的只有一次,生命诚可贵!尤其是,看新闻,说是没有办理入沟和登山手续,登山没有报备,属于违规登山,他们都没有登山许可证,登山是自作主张,没有在户外活动管理局登记备案!你看看你看看,虽说是死者为大,但是,你这样子,尤其还是中山大学的大学生呢!不知道要守规矩吗?没听说过要遵纪守法的吗?
所以啊,你有时候还是不能太任性、太自我,不能我行我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那可不行!而且,尤其是你们身为一个中山大学的大学生,居然还逃票!都没有买实名制户外门票!这样,就不好了嘛!连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干什么都要买票的啊!
更可气的是,人家明明规定了有三条非常合理也非常好的路线,1.大众登山路线,2.半专业登山路线,3.专业登山路线,可是呢,偏偏喜欢不走寻常路,避开了这三个非常合理的路线,另辟蹊径,自选线路,结果呢?出事了吧!?这叫什么?老话,天堂有路你不走,……
人啊,还是要守点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还有,就是,对于自然,还是要有敬畏之心!
还有一个,就是多说一句,登山行政许可证,又被称作:登山活动批准书,是由登山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登山活动批准,目前,按国家规定,登山运动由国家体育局负责各项管理。执行的是国家体育局规定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登山活动需要提前申请,获得批准以后,颁发了 登山行政许可证 之后,才可以算合法合理登山。
看看啊,这个许可证的适应范围,目前 “西藏自治区5000米以上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的登山活动”,也就是说,低于这个高度,就不需要批准的!只有高于这个海拔高度,才需要批准!
下面,大伙再来看看这个《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规定啊!好像条件有点苛刻的!
1.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
2.队员两名以上,并参加过省级以上登山协会组织的登山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培训及体能训练;
3.配备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1名登山教练或高山向导最多带领4名队员;
4.团队所有成员须经二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无障碍疾患;
5.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寒、通讯、生活、医疗等基本器材装备;
你看看,你看看,这个规定啊,一看,就定死了,你个人想去登山,肯定是不行的啊!它规定的是只有法人单位才可以有资格申请登山活动!你个人是不能申请的,也不会被批准的!
还有一个,就是必须要有教练或向导!这样子的话,对于一般穷人或还没有经济能力的大学生来说,高昂的教练或向导费,可能是支付不起的!
但是,你转而一想,就会发现,国家体育局这么规定,自然是认识到了登山的危险性的!完全是出于对人的生命保障安全的考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下山被棕熊拖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下山被棕熊拖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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