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大跟父亲合资盖房,但让老二放弃房屋继承权,合理吗?你怎么看?
1、合理:合理的理由是老大和父亲一起合资盖的房子,老二并未参与其中,也未有资金资助
2、不合理:老大和父亲一起合资该房,在法律上讲盖房产属于两个人的财产,但是在继承法中,老二也是法定的继承人,也是有一定继承权。
谢邀!是你父亲说的?还是老大说的?如果是父亲说的,就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之说,要是老大说的,就不合理了!再说,你父亲如果把房子已经给了老大,应该有凭据。也可以问问你的父亲是怎么回事?有凭据也算合理。
不合理,有二条理由。
第一,庄基地是村民的待遇,老大和父亲合资,占用老二的村民庄基待遇。只有老二拥有独立的村民待遇庄基地,合资盖房才不牵扯老二的庄基待遇权。
第二,即然是合资,老大和老二同时拥有父亲部分的继承权。只有父亲遗书指名道姓,合资部分继承权全归老大,老二自动失去房产继承权。
上述问题,一老二没有独立的宅基地,二父亲没有指名道姓,让老二放弃房屋继承权,显然不合理。
房屋拆迁,父亲过世,我的户口早已经迁出,我必须签署放弃父亲遗产的声明吗?
父亲过世,其房屋拆迁,虽然你的户口,早迁离该房,但不应影响你的继承权利。我国房屋拆迁规定,必须对所拆房屋给予拆一还一的补偿和居住户的有关补助,你不居住其内,自然没有拆迁人口的有关补助,你亇人没有要拆迁的房屋,当然也没有拆一还一之说,但你父亲有房,而父亲已去世,你作为父亲的子女应和父亲的配偶、父母及其他子女有共同继承父亲所有的房屋部分的继承权,除非父亲生前已处分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只要父亲仍存有自己的房屋,就有你的份。由于拆迁,新安置的房屋面临接受房产人的登记。接受新房产的人需给每位有权继承你父亲房产的人相应继承份额的补贴后,才取得新安置房的全部产权,可进行产权人登记。如你们没拿到房子的,但已获继承房的变现款,可声明不再享有原房屋产权(而不是声明放弃应继承的产权),这样安置房的新主人可顺利获得产权登记。因为你已得到继承房的分割款。当然,你如真的自愿放弃该继承的部分,或将自己应继承的部分赠与了接受住房的亲人,自然可以签署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声明。
谢谢邀请!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实践经验直接通俗的解答下这个问题。
是否放弃继承是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的事情。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不放弃。
如果你不想放弃有人叫你放弃,你可以选择不放弃。
希望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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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遗产,原物权人没有遗嘱约定。你是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主动放弃,自然要签署放弃声明,这也是您的义务。
至于拆迁安置问题。一是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建筑物,而是集体建设用地或宅基地建筑物。都有不同的赔偿补偿标准。以县级以上出台的补偿或安置办法实施细则为准。大题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建筑物以赔付面积或货币为主,家庭成员有安置过度搬家费 ,通常不享受按人口分房。
集体的土地建筑物的原居民,一般享受分房货币政策。有的外嫁女还会享受2人的待遇。具体查看当地政府公布的文件。
你说的情况太简单了,无法准确回答你。
按你说的情况,房子所有权好像是你父亲的。
你母亲还健在吗?有没有继母?你父亲有没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不是你,你就没戏了。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名下的房子,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处理财产的权利,你父亲不在了,你母亲可以全权处理。
如果她要你放弃,你同意不同意都没用。
除了她,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的权利。
子女放弃继承父亲房产,母亲继承后卖出需交多少税?
你好,不知道你所在城市是哪里?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方式和流程全国各地都一样,只需要确定继承人和其他享有继承权成员放弃继承即可。但关于税费问题各省市并没有统一。因为不动产继承意味着产权人变更,所以继承人名下原先有无房产也会影响税费的多少。比如一般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缴纳百分之二十的税费,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不动产均视为共同财产,那么妻子继承遗夫的房产就是百分之十。另外如果该继承人名下没有房产,部分地区会有免税政策,详情需咨询当地房产机构。
继母在父亲过世一百天后,让我们放弃房产继承权。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就应该按法律办,这是基本的规则。
继母可以有各种想法和要求,但是必须要经过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同意。继母有超过法律范围的诉求,不能是她对其他人的要求,应该是她对所有财产共有人的请求。
所以,主动权在你们手里,至于你们自己想怎么样,完全看你们各自的心情。
继母在父亲过世一百天以后,让我们放弃房屋继承权。我们该怎么办?
对这件事我是这样想的,不知你父亲在世时继母对父亲怎样?你们几姊妹现在多大?和继母住在一起没有?
我们先说你父亲在世时继母和你父亲关系就一般,我也是这么看待的,为什么?首先父亲才过世一百天,做为家中的人都还沉浸在痛苦中未走出来,做为长辈的继母如是给你父亲关系很好,我想她比你们更痛苦,那里会想到房子的问题上去,所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提出房产问题。我觉得即然对你父亲一般,现在她主动提出到还是好事呢,为什么?因她不提出来你们还不好提,房子就只有给她住,现在提出来了那按国家继承权的比列,按二手房的价格计算的费用给你们,如不懂可请侓师。
说实话做为继母,孩子们的父亲才走,你是长辈应该好好关照她们,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其实他们都大了,都懂事了,但是她们必竟还是孩子,父亲在世时有什么可以给父亲商量,现在父亲走了你是家里唯一的大人,你应该拿出母亲的形象关照她们,关心她们,把几个孩子叫在一起开个会,明确告诉他们,父亲走了还有母亲,让他们跟以前一样随时回来,有什么事和需要帮助的都要给她讲,想吃什么随时说,要把自己当成亲生母亲。人都是重情重义的人,你只要是真心对待她们,她们也会真心对待你的。你想你爱人走了,你会多寂寞,陪你说话或者生病谁来关心你,你必竟是她们的继母你有什么她们也是要管的,根本不应该去想到房子的事,如是聪明的根本不会去提。现在即然提了‘’住房‘’你即要给钱,还把几个孩子都得罪了,你想是不是?你对孩子们好,孩子们都大了经常回来看望你,住房还不花钱而孩子门都在你面前,不是一样其乐融融的吗。你这么做真的得不偿失。就曹植:"本是同很生相煎何太急"!
父亲去世100天,继母让亡夫儿女,放弃父亲财产继承权,这位继母要求太过了。
屍骨未寒,竟然提出违反继承法,对亡夫的儿女,提出此无理要求。
若她与老父生前,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者,也只能获取财产一半的权利。
余下另一半部份,均有双方儿女,共同分摊继承。
我有一位亲戚生前是离休干部,与一位老太办过结婚登记手续,她想独吞所有财产。
亡故一方子女不服,上诉法院经判决,就是这样分摊继承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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