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犯人坐牢多年后,被改判无罪,获得赔偿,他们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280多万,对于很多普通人而言,应该是个天文数字吧?一个真实的例子,五年前,我的一个远房表亲的邻居,坐了二十几年冤狱,获得280多万赔偿,现在,这个事情的主人公老陈,生活过得怎么样呢?
1993年的时候,老陈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最终被判处死缓。在23年以后,也就是2016年,在老陈以及他家人的不断坚持之下,事情迎来了转机,老陈被无罪释放。随即,老陈开启了一段崭新的人生旅程,不仅恢复了自由和名誉,还获得了280多万的赔偿。
在2016年,280多万的赔偿,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当时我们城市的房价才不到4000一平,也就是说老陈的赔偿款,绝对足够买下七八套100平米的房子了。
但是,老陈的这笔钱,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气。老陈刚刚在乡下将房子翻修一新,添置了一辆车和一些家具。
很快,首先是各种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来借钱。可以说是穷在闹市无人知,一旦有了钱,各种攀关系快要把门槛踏破了。
接着,又是各种人上门来,有要他资助自己孩子上学的,有让他资助村里修路的,有让他投资入股的。
后来,好不容易扛过了这两拨人,老陈的一个狱友找上了门。在老陈狱有的介绍之下,将老陈忽悠到了一个传销组织,又过了两年,传销组织遭到了一锅端,老陈也回到了自己的家。
现在的老陈,经常就一个人窝在家里面,保持着沉默。6年时间过去了,老陈刚开始修的大房子,已经出现了各种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赔偿款已经花的所剩无几,自己也没有任何技能,未来的路一片迷茫……
所以嘛,当我们有了钱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规划未来,一定要好好的将这笔钱利用起来!千万不要就像老陈一样,毫无规划,也毫无自己的打算,最终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如何看待刘忠林故意杀人案被判无罪这件事?
为刘忠林高兴!虽然他自己说有啥高兴的,现在就像崔健的歌名一样,“一无所有”,没有房、没有地,没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更没有一个容身之处!
刘忠林家住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上有一个哥哥,父亲早已去世,母亲因精神病离家出走。1989年,同村20岁的女子郑殿荣失踪,一年后尸体被发现。经鉴定,郑殿荣遇害时怀有20-21周的身孕。因为邻居的一句话,说刘忠林曾说过郑殿荣怀孕了,要将其带去打胎。于是刘忠林被列为嫌犯,并在1994年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一开始的刘忠林很抗拒改造,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因此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不干活,无论是关小号,还是怎么的,反正就是不干活,后来也就听之任之了。
刘忠林这些年曾写下近百封申诉状,从2008年开始,其表姐夫王贵贞为其申诉,才第一次请了律师。律师把拍摄的刘忠林的手和脚的照片,并提交吉林高院。2012年3月,吉林高院启动重申。
再审结果尚未出来,2016年1月,刘忠林就刑满释放了。出狱后的刘忠林找了几份工作,但因为案底的原因,干的时间都不长,最长4个月,最短的只有3天。
2018年4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刘忠林无罪。
刘忠林今年50岁,但被关押的时间就是27年,也就是说人生的一多半时间都是没有自由的。现在的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尽快得到国家赔偿,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寄人篱下,看别人的脸色!
由此,笔者想到云南的巧家投毒案的钱仁凤,同样最后被无罪释放。钱仁凤曾说过这样的话,就算赔偿我一千万,也换不回我失去的青春岁月。这话不是同样适用于刘忠林吗,他的人生已被改变,从一个小伙子变成现在的半百之人!
郑殿臣的小妹被人绑架了。那是1989年。
他16岁但先天失语的闺女目睹了整个经过。
闺女比划:是骑自行车的人干的,当时他拿刀。
郑家组织村民寻找,未果,报了案。
派出所问郑殿臣,小妹多大。
他说18岁。
派出所说,可能就是跟别人跑了,待两年就回来了。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凌云乡在组织治理河道时,村民发现一名遇害女性。
派出所叫郑殿臣去认认,是不是他小妹。然后他去一看,说是。
郑殿臣说,没寻思她能死。
尸检认定,死者是头部遭钝器打击后掩埋,系他杀。
尸检鉴定书还显示,死者腹内有胎儿骨骸,遇害时已经怀孕20-21周。
22岁的刘忠林就在围观群众中,他不知道一天后自己就被抓走了。
警方的调查笔录中,同村村民江某夫妻二人作证称,刘忠林曾向他们透露过被害人怀孕的事,并表示要带她做引产,还叮嘱他们不要外传。
刘忠林笔录呈现“不认罪,认罪,翻供,再认罪,再翻供,又认罪”的现象。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本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
1994年7月,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个月后,吉林高院核准刘忠林的死缓判决。
他将创下一项纪录,凄苦的记录。
刘忠林没有佘祥林和赵作海那么幸运,“死者”突然现身,得以提前出狱。
2016年1月,羁押25年后,刘忠林刑满释放。
他双手十指指甲坏死、变形,右脚趾因坏死截肢。被警察带走之前,他肢体健全。
他向采访他的媒体记者控诉,入狱前遭到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用竹签扎遍他十根手指,他右脚大拇趾也被铁棒砸伤,不得不在监狱医院里截肢。
其实,4年前,吉林高院就做出再审决定,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
但不知何故,此后4年,案件陷入沉寂。
就在刘忠林已经不抱以希望时,今天(2018年4月20日),吉林高院再审改判他无罪。
据澎湃新闻,此前在国内公开报道的冤案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为8437天(约为23年零42天)。而刘忠林案被羁押时间约为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
改判无罪,刘忠林应该是媒体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冤死者是永久的痛,但幸存者在短暂幸喜之后,又怎谈得上幸福。
长时间的牢狱生活使得刘忠林患上严重的抑郁,他无法融入生活。
对于刘忠林这个案子啊,这段时间可以说也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刘忠林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到改无期、改有期一共做了27年多牢,现在无罪释放,可以说也是一起典型的冤家错案。
这个案子对于刘忠林来说,而耽误了他的时间,浪费、消耗了他的青春,也可以说毁了他的一生啊,没有房子、没有田、没有地、没有家……可以说我一无所有。但是现在他无罪释放了,下一步涉及到的就是国家赔偿。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国家赔偿,可以说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因为我们当时办案人员、侦查人员的不细致,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由国家来替他们制造的冤假错案买单,国家有关立法、司法机关应该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如何惩戒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和侦查人员,如何防止类似的冤家错案继续发生,如何规避对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这个案子之前,也曾有过类似的案子,有的甚至已经被判了死刑,枪毙了十多年之后才翻案。涉及到案子问题啊,我们的办案人员包括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法院,如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如何认真细致的把案件办得公平公正公开,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我们的立法机关、监督机关应该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严肃的对待,对制造重大案件的人员,应该有所惩戒、有所警示,防止用法执法不严肃,甚至滥用公权力的现象发生。
每一起冤家错案的纠正,我们既欢呼又心痛,欢呼的是冤案终于得到了昭雪,心痛的是国家又会赔偿一笔高额的经济损失。如何防止甚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是我们各级立法、司法和监督机关,共同努力应该做到的。
终审宣判无罪,洪准杓躲过一劫,会成下届韩国总统吗?
韩国总统的任期制是五年。目前文在演上任一年的时间都不到,现在就去预判洪准杓能否成为下届总统时间上有点急啊!还有四年多的时间这当中不可预知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目前洪准杓最大的优势就是身为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这一身份。我们姑且来分析一下未来四年中会有哪些不可预知不确定的因素。首先是韩国今年在即的地方选举。地方选举的结果不仅决定洪准杓是否继续拥有最大在野党党首的身份还影响到文在演政府未来四年的执政地位包括影响到下届总统大选。因此这个因素不容忽视。政客原本就是一种是非多的职业稍不小心就会因为某件事的关联而身败名裂。因此不管是洪准杓还是文在演谁也不敢保证二人一定在下届总统大选前不会摊上丑闻这是不可预知的因素。如果文在演能够顺利走完他首任总统的期限除非他放弃连任否则连任的几率要高于洪准杓。这也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最后再说一个不可预知的因素就是“黑天鹅”。从现在看下届总统大选时间过长,洪准杓不仅要保住最大在野党的优势还要在某些国家事务上比如在民生问题或朝韩问题上等等做出突出的贡献以获得韩国民意的认同和支持,提升其政党和个人的政治形象才有利于在下届总统大选中占得先机。总之现在谈为时过早。
洪准杓舍然躲过一劫,这种人投靠美国补置核武,这种人贪污贿赂,不干不净,抱美国人大腿大搞核武,严重伤害了韩国人民安居乐业,汉歼,侵略,受害得韩国人民,从而对东亚带来不安宁,这样的人能任总统吗?
终审宣判无罪,洪准杓躲过一劫,会成下届韩国总统吗?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22日宣判因“成完钟名单”事件(高官受贿案)而受审的自由韩国党党首洪准杓无罪。此前,洪准杓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二审宣判无罪。大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二审判决。(12月22日中新网)
知道洪准杓这个名字这个人,最先是在韩国总统选举时,洪准杓是5名热门候选人之一。在5名热门候选人中,刚开始是文在寅一路领先;然后是文在寅和安哲秀两强争霸;最后是文在寅获胜,当选韩国总统,而洪准杓的得票率超过安哲秀,排名第二。
随着媒体上不断出现洪准杓这个名字,因而对洪准杓又多了一些了解:第一,洪准杓专门与文在寅对着干。文在寅是韩国总统,洪准杓是韩国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党首,几乎“逢文必反”。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文在寅从没考虑重新部署战术核武,但洪准杓一直鼓吹韩国应该重新部署战术核武,甚至专门跑到美国,请求美国重新在韩部署战术核武。第二,洪准杓对前总统朴槿惠下狠手。朴槿惠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遭弹劾的在任总统,已经说够可怜了,但作为自由韩国党党首,洪准杓还开除了朴槿惠的党籍,使朴槿惠失去了政治上的靠山。洪准杓此举,被外界形容为落井下石。
这次贪腐案终审宣判——洪准杓无罪,更加深了对洪准杓印象。2011年6月,洪准杓在竞选当时大国家党代表之前,涉嫌通过成完钟的亲信尹某收取1亿韩元非法政治资金而被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洪准杓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款1亿韩元;但二审法院认为,洪准杓平时与成完钟没有深厚交情,没有明显的收取1亿韩元的动机,不能排除尹某作伪证的可能,判决洪准杓无罪;此番韩国大法院做出终审宣判——洪准杓无罪,可以让洪准杓挺直腰板,向着自己的目标大胆奋进了。
很早前外界就有猜测,洪准杓既敢于与文在寅对着干,又敢于开除朴槿惠党籍,主要是心中有一个“总统梦”——洪准杓早就瞄准了下届韩国总统。韩国总统选举,文在寅曾经败在朴槿惠手下,但最终当上了总统;洪准杓在上届总统选举中,败在了文在寅手下,下届韩国总统选举,洪准杓能复制文在寅的轨迹,最终成为韩国总统吗?
心若在,梦就在,洪准杓想当韩国总统无可厚非。但是,韩国总统不好当:一是要经过竞争激烈的大选,整个人几乎被晾晒在阳光下;二是韩国总统的命运都不好,就连目前唯一“善终”的前总统李明博也遇到了麻烦。洪准杓要当韩国总统,既要做好物质上、思想上、心理上等方面的准备,更要做好不能“善终”的准备。请问洪准杓,做好一切准备了吗? (毛开云 聂强)
洪准杓这个人,反文在寅又反朴槿惠,肯定得不到文在寅拥护者的支持,又得不到朴槿惠支持者的支持,他主张韩国发展核武器,在国际上应该没有市场,所以本人觉得成为下届总统可能性不大。
改判无罪后是否追究审判责任?
1、属于冤案、错案的无罪判决要追责。
根据《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追责。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还要求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2、属于正常案件的无罪判决则不追责。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具体规定赔偿。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村民山中挖三株兰草案被判3年,案件再审称如二审判无罪想要赔偿,村民的主张合理吗?
有罪或无罪,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一是挖兰草的地点。二是挖兰草的目的。如果该村民在自家承包山林挖的,用途为移栽。他就应该无罪。在自己承包的山林挖植物,山林植贝所有权归承包人所有,并没有侵占他人利益。关键是村民挖兰草做什么?这很重要,如果他不是为了移栽,而是用于其他方面。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毁坏重点保护植物罪之嫌。但这个案件中,村民是在挖到兰草后,回家的路上被抓,他并没有毁坏兰草的行为,因此不构成犯罪。如果二审判决,该村民无罪,那么原判就会撤销。申请国家赔偿理所当然。赔偿范围,只限于收监时间。缓刑期间没有收监,不赔偿。判决之前,从被抓之日起,收监几天算几天。这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在这里我想顺便对国家赔偿谈点自己的看法。国家赔偿按天计算没错。错在按当地每天劳务收入。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五个工作日,超出部分按加班工资对待。在押人犯,每天24小时自由被剥夺,而无罪释放人员,每天按八小时工作日赔偿。是不合理的。因此,国家赔偿应该按当地劳务收入乘三进行赔偿才合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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