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宠物犬寄养猝死店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宠物犬寄养猝死店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期间,狗主人隐瞒狗狗有病狗狗死亡,责任谁担?
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期间死亡,对宠物店和主人来说都是件窝心的事。
狗狗生病都是有潜伏期的,有宠物测试病源的试纸,在狗狗主人把宠物送到宠物宠物店寄养的时候,就要进行病毒测试,如果没有问题双方签订寄存协议。
如果宠物主人明明知道狗狗有病,隐瞒病情把狗寄存到宠物店,这是故意讹诈的行为,宠物店拿出有力的证据,立刻报警,让这种恶意的行为灰飞烟灭。
社会上就有那么一种人,偷机取巧到处讹诈,防不胜防。狗狗生病了,不马上送宠物医院进行治疗,反倒动起了歪心思。讹诈他人或宠物店,得到赔偿,不赔钱反倒赚钱。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是指用光明正确的方法获得钱财。用这种卑劣的手段讹骗来的钱财,实在是不齿。对狗狗主人的这点儿小心思,必须揭穿,这种行为比碰瓷还可怕,一定要把这种恶劣的行为怼回去,遏制社会上这种不正之风。
也可能狗狗的主人会胡搅蛮缠,不讲理,记住于真理永远站在正义之方,狗狗死亡需要主人承担全部责任,是他耽误了救治狗狗的最佳时机,反咬一口想让宠物店赔偿,这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敲诈,不要私下处理,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办呢?
这是一个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
宠物在寄养前如果有致命性疾病,宠主未告知宠物店,宠物又因在宠物店发病死亡。主要责任当然是在主人这边,所以一般建议宠物店在接寄养宠物前,和宠主签订寄养协议,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
有的主人自知理亏,不会无理取闹,但也有的主人要求宠物店赔偿,宠物店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给予赔偿,尽管责任不在自己这里。
有很多宠主在外出期间,没办法把宠物带在身边,就会选择寄养在宠物店或者亲友家里,那么,宠物在寄养期间出现死亡,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根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不责任。”
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期间死亡,宠物店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宠物的合理价位进行赔偿,并返还寄养费。但如果寄养是无偿的,譬如是在亲友家寄养,只要证明亲友没有重大过失,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如果狗狗本身有病,在寄养期间主人对宠物店隐瞒,而宠物店也没有察觉,最后狗狗死亡,该谁承担责任呢?
只要宠物店能证明狗狗的死亡属于本身突发疾病,而且宠物店是第一时间送医治疗,尽到了看管责任,宠物店没有重大过失,是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但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判断狗狗的疾病是突发还是意外导致,宠物店都有保管不善的嫌疑,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只能说狗主人太不地道,嫁祸于人,实不可取,这样欺骗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去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犬寄养猝死店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犬寄养猝死店内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