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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瓶车闯红灯,汽车司机紧急避让撞上电线杆死亡,电瓶车主赔86万,你怎么看?
这是一个新判例,但愿能够成为以后各地类似案件审判的楷模。谁犯法在先,谁负全责!没有这样的判例,就不足以扭转时下普遍存在的犯罪成本低下的社会氛围,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尊严和威严。很好,好得很。
关于因闯红灯造成自伤和他伤的事例太多了,原因是交通参于者素质太低,教育立度不够和处罚不严。让许多人认为,闯红灯只要不出事就沒事,因此,除加強教育外,吋闯红灯者必须严管重罚。抗洲事例,电动車闯红灯者除全责赔钱父外,最少应判三年,通告全民,以戒后人。
川航航班风挡玻璃破碎紧急迫降,乘客可以向川航进行索赔吗?
川航事件,机组尤其是机长非常了不起,成功处置,避免了机毁人亡的航空悲剧,这是可歌可泣的,既保住了乘客的生命安全,也保护了国家财产,这个角度说,对于机长和机组的表彰奖励都是应该的,比如授予荣誉称号,给200万重奖等。
但,机组做的好,不等于可以抵消航空公司的责任,这次事故,从乘客角度来说,购买机票,上飞机,就等于与航空公司签定了运输合同,航空公司应该安全的把乘客送到目的地,这个合同才结束,这个航程才完美。
这次事故,我们也看到了视频和照片,机舱内乱七八糟,非常混乱,也有乘客受到一定的伤害,包括也有一些物品的损失,这些都是航空公司的责任,对于医疗费以及物品损失费,是应该航空公司赔偿的。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我们很多人有一种思维,机组已经救命了,我们是不是不应该再索赔了,其实,没有必要这样,这是两回事,我们要一码是一码,不要参合在一起,这样就会把问题弄复杂了,所以这件事,总的来说,这些乘客是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所以,对于不严重的损失,出于感激心理,不索赔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一些严重的损失,索赔也是合情合理的,也不应该道德绑架。
从航空公司角度来说,除了重奖机长和机组人员外,还要主要承担一些赔偿,这段时间,积极与乘客代表沟通,尽早完成赔偿,这是一个姿态,也是舆情处置的方法,目前,大家注意力都在机组身上,都在颂扬,但接下来,那些爱吃人血馒头的,可能就会发难了,提醒下下。
5月14日发生的川航3U8633奇迹迫降事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川航3U8633在从重庆飞往拉萨的万米高空途中,前挡风玻璃突然被吹掉,飞机瞬间处于失压、低温状况;当时飞机的飞行速度接近每小时八九百公里,带来的强气流导致仪表板受损。在全体机组成员的齐心协力,尤其是机长的应急控制能力下,飞机被控制住安全降落,成为人类航空史上的奇迹!
9名机组人员和119名乘客当中只有少数几个人轻伤外,均没有任何生命危险!
当班机长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出来的过硬的飞行技术,强悍的心理素质,是当之无愧的民航英雄,国民英雄。请让我们铭记他们的名字:机长刘传健和副驾驶徐瑞辰!
副驾驶徐瑞辰还在恢复中
但是为成功处置风险的机组人员点赞,并不意味着能够回避这起事件作为航空安全事件的本质。
一方面,作为乘客在这次事件中所遇到的安全风险和所受到的惊吓,不能因为最终“化险为夷”就当不存在,川航向乘客道歉,正是对这一点的必要回应。
另一方面,像驾驶舱风挡玻璃在飞机飞行过程中破裂脱落,极为罕见,其中到底有无人为责任因素,必须进行彻查,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公众可以为机组人员点赞,但航空公司不能沾沾自喜,而要通过这一事件来审视自己的安全责任。
乘客也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取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也不要说别人救了你的命,还要向人家索赔,是不道德的行为,你可以去看望甚至对两位机长表示谢意,但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还是应该赔偿,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
以上是个人浅见。
虽然目前还没有调查出来事故的原因,但是很明显这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应该也不属于乘客自身过错。
那么根据民航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乘客当然是可以要求川航索赔的。
精神损失费不见得会主张成功,可以以违约来进行索赔
虽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群乘客他们收到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但是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也就是说,他们只会产生的伤亡赔偿责任,如果仅仅是惊吓是不存在赔偿责任的。
并且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精神损失费,可以说,当前此类情况在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支持。
此类事件,参考温州动车事故,动车事故里,只对遇难者进行了赔偿,但是幸存者从精神损失费上,其实并没有获取到。
目前关于航空,索赔成功精神损失费很少,我查到的就一个女乘客做美国的飞机,结果被烫伤了,最后要求美国航空公司给予一美元的精神损失费。
被烫伤了,都这么难要到精神索赔,可以想象。
为什么可主张违约责任
无论如何这场事故,虽然大难不死,但是迫降成都,整个过程,其实应该是违反了合同法规定,这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意外最终导致了乘客的延误。
根据法律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的机械故障进而导致飞机延误,且无法证明其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已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航空公司就应该赔偿旅客因延误所受损失
因此从这点来说,还是可以获取到违约的赔偿。毕竟飞机这次出问题,总是某个环节有纰漏。
劫后余生,先谈感恩。先要为英雄机组点赞!
万米高空,突发险情,飞机驾驶舱右座前风挡玻璃突然碎裂。顷刻间,250米/秒的狂风直面吹袭,巨大的噪音震耳欲聋,耳膜因为压差太大而产生剧痛,温度突然降到零下四十度,自动仪器几乎全部失灵……
这一瞬间机长受到的震撼和压力难以想象,留给正副机长的有效反应时间只有短短的十几秒钟。
▲图为机舱内部画面,机长的手关节被冻伤发紫,舱内控制台被狂风吹烂。
就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他们上演了一场真实的紧急迫降!
高原地区,贴山飞行。他们凭借着自己的胆识与勇气,凭借着过硬的技术和心理素质,凭借着这条航线100多次的飞行经验,靠目视完成了一次无人员伤亡的迫降。他们创造了真正的奇迹,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图为副驾驶的衣服,可见当时的情景有多危险
▲因正确处置这一罕见飞行特情,确保了全机所有人员安全,3U8633航班机组被网友赞为“英雄机组”,并迅速为全国网友熟知。
关于索赔
一码归一码,英雄的机组人员应该受到表彰而且应该受到重奖,奖他们每人几百万,我们全体群众都会举双手赞成。
至于赔偿事宜,要等事情的调查结果出来了。如果真是飞机质量存在问题,那么不仅仅是川航,法国空客也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该飞机为法国空客公司制造,机号A319/B-6419,于2011年7月26日加入川航机队。
感恩应该放在第一位,其次是调查清楚事件原因,这是对今后的乘客负责也是对机组人员负责,至于赔偿也应该按照相应的责任合理化进行。
川航这次航班能够成功着陆,绝对应该算得上是一次英雄壮举,机长遇险的冷静处理,稳健操作使飞机成功着陆,挽救了数百乘客的生命,足以堪称英雄!机组的所有乘员都是英雄!
遗憾的是,川航的整个表现,有点令人生厌,至今为止,在媒体所有的报道中,川航“居功至伟”般借“事件营销”,反玷污了“英雄壮举”,川航对自身险葬送数百人生命的过失没有态度,对数百被“川航“劫后余生的”性命“没有珍惜,没有感激,折射出来的是川航对生命的漠然,如果这次遇险处理是另一种结果,川航又是什么表现呢?
坚决支持乘客向川航索赔,而且是理所应当的巨额索赔,基站,该重奖,整个机组成员,该重奖,所有的乘客应该给予相当补偿。
另外表达一个不专业但科学的看法,这次遇险应该是检修,保障中的人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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