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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一般多久开庭?
答:法院三次开庭要9个月。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案件不存在三审,也就没有开庭的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经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依法审理作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仍不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所以在我国没有三审。
四川3岁女童遭继母虐打致死案开庭。庭上有证言“孩子做梦都在叫:别打我”,孩子生母不要民事赔偿希望重判凶手,你怎么看?
3岁的孩子,美好的人生还没有开始。这个世界上太多太多的美好都没有见到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恶魔竟然就是她的后妈……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现在作何感想,孩子被虐待应该不是第一次出现,为什么不能在发现苗头后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严重的后果出现。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觉得虐待罪并不应该是本案的定性。虐待应该是长期持续的过程,虽然后妈存在长期虐待女孩的情况,但造成女孩死亡结果的原因是一次性的打击,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后妈的刑事责任。
如果孩子母亲放弃民事赔偿,法院会重判凶手吗?
不会的。放弃民事赔偿仅仅是减少了凶手一个减轻处罚的理由,法院在量刑时考虑的是案件本身的情节,并不会因为被害人家属放弃赔偿,而对凶手重判。
事情已经发生,凶手自然有法律的审判,而孩子的亲生父母不应该反思吗?事情的发生你们真的就没有责任?虐待的情况不会是一天两天,你们真的尽到监护责任了吗,我想没有吧。
希望孩子不会怪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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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对于大家来说都是公平的。犯了法就要接受应有的惩罚。
继母虐待女儿的故事我们听过很多,但像这种严重到打死的还是少之又少。这个做母亲的心肠能狠到这种地步,简直是闻所未闻,她也是一个孩子的妈,她对别的孩子这样不怕对她自己的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影响自己孩子的正常长大吗?还配叫妈吗?据了解这个后妈还是某幼儿园的老师,这更是玷污了老师这个职业了。
她的罪行自有法律来严惩,我们只能期待最后的判决结果能大快人心,只能期待这样的事情越少越好。人之初性本善,孩子都知道这个道理,为什么这么多大人都不知道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我们提到家庭暴力,大多数时候会想到丈夫对妻子的谩骂和殴打,实际上家庭暴力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家长对孩子的家庭暴力,家长(或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对子女拳脚相加,而这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重组家庭,结果也往往是非常不好的。就如题目中说的这个案件。
这个案件发生在四川彭州市,2018年刘女士因丈夫婚姻期间出轨,于是和丈夫离婚,大女儿由自己抚养,小女儿则由前夫抚养。随后前夫就与第三者结婚,而这个第三者就是他们大女儿的幼儿园老师廖某。在离婚之后,前夫将刘女士微信拉黑不与其联系,所以刘女士也不能及时得到小女儿的信息,三年来只见过三次,多数信息都是有其他的亲戚朋友传达获得。
2020年4月29日凌晨,刘女士的小女儿在被送医院抢救前就已经死亡,前夫杜某给她打电话告知了此事,但是没有说明理由,她坚持让孩子留在医院,后当她到达医院的时候,孩子早已经是死亡的状态,但是她发现孩子的身上满是伤痕,看到此,她的知觉告诉自己,孩子的死亡绝对不是偶然的,一定是有人殴打造成的。当她得知孩子死亡原因时,更加确认了这一点,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是:颅骨多发骨折,双侧脑实质大片梗死改变,双肺渗出改变。难道小孩平时活蹦乱跳就能摔出这样严重的后果。
于是报警处理,最后警方初步调查,小女孩的死亡与继母有很大的关系,继母随后被警方带走调查。而随着调查的开始,作为继母的廖某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她就是坚持一个道理,死不承认,孩子不是她打死的,是自己抱的时候手麻不小心掉下来摔伤的,自己根本不是故意的,反正小姑娘已经死了,死无对证。当警方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后,她不得不说了实话,但是依然狡辩,说小女孩都三岁了,但是经常尿裤子,拉屎在裤子里,而且还不听话,所以自己对她进行过教育,但注意她只是说自己对小孩打过,但都是普通轻轻的打,根本不能出人命。而随着自己亲儿子实实在在的证言进一步戳穿 她丑恶的嘴脸,在廖某口中,自己只打过三次孩子,但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说,廖某打孩子要超过十次以上,自己的孩子能说谎吗?
当小女孩的尸检报告出来以后,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廖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廖某之所以对下女孩下如此狠手,原因竟然因为一件非常小的事情,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小女孩不听话,她说话小女孩不听,于是廖某火气大发,拉着小女孩就往墙上撞,三岁小孩怎么能受得了坚硬的墙壁,最终导致小女孩的死亡。
纵观整个案件过程,我们感到十分气愤,对于小女孩的死亡各方都担着很大的责任,继母廖某自不必多说,她是犯罪嫌疑人,她应该受到最严重的惩处,除他之外,小女孩的母亲、爸爸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1】小女孩的母亲刘女士。
因为丈夫婚姻出轨,导致彼此离婚,这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这样的事例,但是在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上,我认为刘女士考虑明显存在不足,她与前夫离婚是三年前的事情,小女孩死亡时是3岁多,女孩刚出生不久就离婚了,在离婚时,面对刚出生的小女孩,刘女士怎么能放心的让前夫去抚养呢?即便判给前夫,也应该先带在自己身边抚养一下,等她大了再送回前夫这边,怎么能直接给前夫呢?
再说,即便前夫把你拉黑不和你联系,但他住的地方不会变吧,你要是想看孩子完全有条件,也能找得到,只不过你利用前夫拉黑你给自己三年来就看过三次孩子弄个理由罢了。如果你经常看小女儿,我想她会告诉你,继母经常打她这件事情,你要采取及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此事发生,只可惜你没有和小女儿建立起如此之关系。
【2】小女孩的父亲杜某。
一位毫无责任感、道德感和担当的所谓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给你生儿育女,一边妻子怀着孕,一边你和人家勾搭连环,而且勾搭的对象竟然是自己大女儿幼儿园的老师,你还有点脸吗?有点道德吗?
何况,你在事先是知道廖某平时经常打小孩的习惯的,那么为何在与她结婚之后,为何不注意这方面的信息或者说是细节,难道廖某每一次殴打你亲生女儿的时候,都做的天衣无缝,作案都那么完美,根本不可能,只能说明在你的心中谁都没有,只有自己,毫无担当的人。
而当自己女儿被继母打死之后,在警方调查的时候,将一切的责任和事情都推给廖某,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做,搞得自己很无辜,难道你是植物人吗?难道小女孩不是你亲生女儿吗?难道你是双目失明吗?长着眼睛和耳朵是用来摆设的吗?简直就是一个毫无人性、没有担当、没有德行的人,如果你要是稍微有些责任的话,小女儿也不会如此惨死。
自从夫妻俩离婚开始,实际上小女孩就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自己的继母是自己的幼儿园老师,在家中被继母打和骂,在幼儿园中还要受她的管束,就连小女孩在幼儿园午睡时说的梦话都是:妈妈,别打我!!对于毫无人性的廖某要以最终的刑罚进行惩处,让她付出该有的代价。同时,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也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自己到底是不是廖某的帮凶,共同谋杀了自己的女儿。
才刚刚三岁的孩子,本应该在父母的悉心呵护下,健康、快乐的长大,却被继母廖某虐打致死。这个新闻实在是让人心痛!甚至孩子做梦都在叫:妈妈别打我!小小的孩子,何罪之有?却要遭受到这样的伤害?从法律层面,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廖某构成虐待罪。三岁的小浩浩跟随廖某共同生活,廖某经常以打骂、体罚等方法,对小浩浩进行虐打行为,三岁的孩子除了挨打,还能怎么反抗?廖某存在故意虐打小浩浩的行为,情节恶劣,而且其这一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三岁的小浩浩被廖某虐待致死,所以廖某构成虐待罪,因为其手段残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所以应该从重处罚。
其次,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廖某在主观上属于一心想伤害小浩浩,否则,她不会存在多次虐打行为,其对小浩浩是故意伤害,而且致小浩浩死亡的。尸检报告表明:女童全身多发性机械损伤一次暴力难以形成。死因是:颅脑损伤造成的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此外,孩子身上还有多处伤害。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所以,我的观点是: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与虐待罪一并处罚。
另外,小浩浩的父亲,也构成虐待罪。父亲是小浩浩法律上的监护人,在孩子多次受到虐打后,不闻不问,选择视而不见。其也涉嫌虐待罪,依法应对其定罪量刑。
最后,廖某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教育迫在眉睫,希望每一个父母都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要和孩子一起成长。就算是给孩子创造不了更好的生活环境,也要用爱悉心呵护孩子长大。希望悲剧不要再发生。也希望每个孩子都能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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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对于影响社会和谐的刑事案件,只有希望从重从快了。
幼儿园的老师可以证实到孩子曾在睡梦中说道:“妈妈别打我”,可见孩子被虐打的心理影响有多重……
行凶者孩子的后妈廖某在法庭上把责任推到了孩子身上……
世间怎有这样的恶魔?
你不喜欢这个孩子,可以不管她、不理他,你有什么权利虐待她?
这个案件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对廖某处以无期徒刑,那么我希望再加一条:不得减刑!
孩子的父亲不能逍遥法外,他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监狱也是他的去处。
孩子的母亲也应该忏悔,深深的忏悔!
甚至社会都应该向这个无辜的孩子忏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岁女童坠亡案开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岁女童坠亡案开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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