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市一67岁老人持刀行凶,致两女子1死1伤,现场无人敢奋勇制止,你怎么看?
出现这种情况,分析后认为也属正常。遇到这种情况没点功夫的,搞不好自己也会被砍伤,若出手后被砍伤了恐怕倒霉的还是自己。这个应该是在场人的心理吧。
问题的关键是怕出现另一种的意外,一旦把这个老头致残了或咯嘣了,这个责任谁来付是大问题。近几年出现防卫过当的有些被治罪了,有些是因迫于网民和舆论的压力才没有被治罪。
再有这个老头与被砍伤的女子,到底哪方为过错在前的一方。一旦老头是正当防卫属于正义的那一方呢,若是打了英雄不就更麻烦了吗,这也许是在场人员没法出手制止的一个原因吧。
社会确实需要正义,同时对正义之后出现的问题怎么解决是个大问题。
警察被打、公交车司机被打,对这些的处理已经非常明确。
而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出手去参与一个无头无脑的事件,恐怕确实有很大的顾虑,在这一点上不能用“事不关己”来定义,也不能用“见死不救”来谴责。
中国的传统美德在全民宣传弘扬的时候,再一次面对严肃的质疑。我们这是怎么了?是不再善良,还是不敢善良?
8月12日中午,一名67岁的老人持菜刀行凶,致两年轻女子一死一伤。视频中,当犯罪嫌疑人持刀杀害第一名女子后,很多人看到了,却没有人上前制止。我们可以听到拍视频的女性正在惊恐的打电话报警。而与此同时,老人抽出菜刀再一次砍向一名年轻女子,所幸该女子躲闪及时,只是受伤。
如果说老人砍死第一名女子是大家始料未及,那么砍伤第二名女子,为什么仍旧无人阻止呢?我们来讲几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上个月广东梅州的黄女士路遇老人摔倒,见义勇为出手相扶,结果被老人讹诈,虽然监控视频最后还原真相,警察责令老人道歉,但是黄女士表示很受伤。
第二个故事,也是在8月12日贵阳一名85岁的老人倒地,一名女子见义勇为去搀扶,结果被讹诈,虽然监控还原事实,但是却没有对讹诈者构成实质性的惩罚。
第三个故事,2019年广西桂林,一名小偷在被抓时心脏病发死亡,其小偷家属向屋主索赔81万。目前还没结论。
所以,见义勇为承担的高昂成本让很多有良知的人望而却步。
回到本案,一名67岁的老人,走路都颤颤巍巍,我相信一名普通的男性是完全可以制服的,但是如果老人自身有疾病,如果老人突然摔倒发生不测,这个后果却不是见义勇为的人可以承担的。我们不怕他手中的刀,只是怕他会突然摔倒。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有发令规定了遇重大刑事案件见义勇为造成结果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大家会出手相助。如果法律规定倒地老人被扶,倘若存在讹诈现象,处以巨额罚款,或者承担刑事责任,提高做坏事的成本,我想老人讹诈的事情也会变少。
所以说,综上所述,天津老人当街砍杀路人,无人奋力制止也就不难理解了。
看来生死抉择面前,不是人人都敢站出来的。一个67岁的老人持刀行凶,如果有一个壮年男人能站出来制止,就算是伤,也不会有亡的问题。
无论什么年代,英雄人物都存在,但你不一定幸运,也许一辈子和他们都无缘一见。再加上现在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也造就了许多人不敢轻易出手,怕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说不定还会给自己惹来一身的官司,在加上各种各样的赔偿问题。
所以,多数人都会考虑自己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能比救人的风险大许多,最后别人甩得一干二净,自己的责任反而是最大的。
比如说,疫情来时,多数医生都选择自告奋勇的上了前线,他们能承担最大的风险就是把自己命搭进去。他们就算牺牲了,国家会有相应的赔偿,家人以后的生计也有着落,还能有个好名声。
如果说是出手救这两个女人,一不小心防卫过当,失手把对方搞残或者对方有病一下死了,可能得把自己所有积蓄都陪进去,说不定还有负刑事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的见义勇为,比去做国家守护神,风险大许多许多,有可能搭进去的不只是你的一生,说不定一家老小的一辈子的幸福,就因为你一时的冲动而毁于一旦。
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第一反应是自保,或者是跑,或者是找武器自卫。
如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报井,这是最正确的做法。
至于很多人说无人敢阻止,其实是事发的时候很突然,而且他也是有目的选择的目标,全是女性,身强力壮的大汉他也不敢动,后来执法人员赶到了直接把他制服。
还有一点就是顾忌,毕竟这个是六十多的老人,打人没好手,骂人没好口。一旦打起来,他一下子倒地甚至死了,到时候就说不清了,虽说他是行凶人,但是到时候家属会怎么告你,最后怎么判都是未知数。
毕竟大家平时看见过很多的案例,扶倒地的老人被讹诈,小偷作案时被摔死主人被告等等,很多人可以见义勇为,但是我们最害怕的是英雄流血还流泪。
比如著名的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彭宇案很复杂,没有确切的人证物证,但是社会影响极大,甚至导致人们对社会正能量的质疑和误解甚至害怕做好事。
重庆一位80岁的老汉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有人也想去帮助他,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一事,所以社会的正能量还是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弘扬,让英雄做好事没有顾忌,因为有社会撑腰就行了。
社会需要正能量,英雄更需要保护!
老人持刀行凶,现场却无人上去奋勇制止,这与人们对见义勇为的顾虑有关。
行凶者虽已年老,但却手持菜刀,行凶极恶,如果有人上去制止,很大可能是挥舞菜刀乱砍乱伤,这过程就是你死我伤,或是两败俱伤。
不论是哪方伤亡,都是不好的结局。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上升,但法律对见义勇为的界定却模糊不清。
为此招来杀身之祸划不来,但惹来一身官司,也同样麻烦不断。
济宁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持刀伤人,致2死1伤, 你怎么看?
感情纠葛也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
男人应该改变观念,女人不是养的狗,也不是你养的猫,女人也是人。不能说你想占有就占有,封建社会的遗毒还残留到什么时候!
对待这起恶性案件,济宁公安机关快侦快破,迅速消除人民恐慌,稳定社会环境,功不可没!
邯郸3名中学生校外持刀斗殴,造成1死2伤,行凶者仅15岁,会判刑吗?你怎么看?
必须严惩,十五岁已经不是不分是非的年龄,留下也将是更大的社会危害,不能因未成年而为杀人犯而轻绕。为治理校园暴力也必须枪毙并重判一批,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很痛心,很明显的结果是3个家庭都毁了,那么又是什么间接造成了这个结果呢?? 我认为跟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以及部分“不作为”有很大的关系;
中国的社会环境里“和稀泥”的惩罚以及教育方式普遍存在,如果这些学生在产生小错误的时候,学校或者家长都能及时严厉的制止跟批评,而不是差不多就行,那么这种严重的“错误”就很难会发生了。
会,为什么不会呢?既然做出了错事就得自己承担后果,因为年纪小就不判吗?他又不是不知道伤害别人是犯法的,可是他还是依然的伤害了别人,甚至还是死亡,因为年纪小就等到他成人了在判呗。我的观点
感谢邀请!河青君也关注到此事:11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邯郸市大名县金滩镇中学下午放学时发生一起斗殴案件,3名学生参与,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行凶者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年仅15岁。
校外斗殴,1人死亡2人受伤
现场目击者证实,发生冲突的学生共有3名,年纪大约十四五岁,其冲突地点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内,至于因何原因发生的冲突,却无人知晓,现场有人使用了刀子,其中一名孩子倒在血泊之中。事件发生后,学校老师、校长紧急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将伤者送医,但其中一名伤者仍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4岁。
19日,当地公安局发出警情通报:
又是一起校园暴力!虽然是发生在校外,但涉嫌斗殴的3名孩子系同班同学,目前上初三。3年同窗情谊,却抵不过一时的冲动情绪,虽然不知道引发冲突的具体原因,但结果已经足以令人唏嘘!
类似悲剧已经发生太多:
2018年10月10日,沧州青县曹寺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殴打事件,一学生被打颅脑损伤!
2017年6月2日,河北固安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赵某(男,12岁)与本班同学王某某发生争执后打斗,感觉头疼,送进医院进行抢救两个小时后,赵某死亡。
2016年5月24日,石家庄49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25日伤者因脑部的伤太重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去世,年仅14岁……
一次次冲突,结果酿成的是几个家庭的悲剧,死伤一方亲情难以弥补,行凶一方却常常因年龄不足而逃过刑事责任。
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在关注校园暴力问题,但类似事件仍时有发生。在预防校园暴力的同时,也有网友反思,是否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限制太高了?
要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青少年越来越早熟,不仅是身体成长速度远高于过去,而且心智也提前发育,在对社会、法律没有深刻认识的情况下,极易做出冲动的行为,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河青君认为,这的确是值得国家立法部门讨论的一个议题。时代在发展,每一代人也在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如果不能与时俱进,造成的不仅是家庭的悲剧、社会的失序,也必将阻碍时代的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文/河北青年报综合
编辑/马小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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