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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前几年有些企业,组织,农业种养大户利用国家提倡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政策,以低价把农民的承包土地流转(租)到手,然后在这些土地上建框架玻璃大棚,建别墅,庄园,商品房开发改变了土地性质和用途,触犯了国家耕地保护红线,对这类问题农民反映强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国家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下决心坚决彻底解决大棚房问题,这三类大棚房必须彻底解决: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搞非农业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的。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在农业产业化项目中,为了看护和管理已投产的农业设施,农产品,国家允许经营者建单层的,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並没有生活设施的大棚看护房。
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看到这个问题,晏子拍手称快。在晏子看来,大棚房自产生以来,就是一种投机行为,是对国家法律和农民利益的践踏。近年来,大棚房在全国不同程度的流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大棚房,是以农业设施大棚为名,租用农村土地,进行的非农业建设。主要表现在打着建设建蔬菜大棚的幌子,在大棚旁边或大棚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期比较长,有些人借土地流转之机,从农民手中转租土地,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或者商业设施建设,从中谋取利益。这种房子建成后向城市居民租售,附送大棚,对一些养老的城市居民很有吸引力。但是,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自2018年以来全国开展了密集的清理整治活动。彻底清理整治的大棚房,主要包括: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的“私家庄园”和其他营养性设施;在农业大棚内建设的棚内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经过国家调查发现,“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还有一部分基本农田,这些违规违法建设,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为鼓励温室大棚、智能温室建设,政府每年都会对建设农业大棚行为补贴,在政策引导下,各地出现了很多农业创收的新模式,例如在大棚内进行亲子活动、采摘等活动。但是一部分投机钻营的人,利用国家的政策,打着去农村投资的旗号,一边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一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或者建设私人庄园式别墅,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或者改建成餐饮等非农产业,破坏了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这些投资者,多是城市户口的有钱阶层,也有极少数农村信息灵通的暴发户。
大棚看护房是指农业设施生产中为了管理和看护农业大棚建设的看护和管理用房。而一部分投资者变相建成了别墅式高级住房,严重违犯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在清理整顿中,国家要求单栋种植大棚只能有一个看护管理房,并且必须是单层建筑,面积不允许超过15平方米,看护房内不得配备用于固定居住的生活设施。同时规定农业大棚不得建设非可视化的围墙或围栏,不得妨碍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捣鬼有术,然而有限。奸巧者或者一时能够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从中谋取了利益,但是,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总是不断完善的,任何投机取巧,任何瞒天过海,最后必将付出残重的代价。所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加大了对农业范畴内“大棚房”的清理整治力度,之所以如此重视“大棚房”问题是因为这关系到全国耕地保护红线的坚守,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机会。那么,什么是“大棚房”问题?国家对“大棚房”又有怎样的政策?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大棚房”及其由来
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耕地逐步集中利用,实现规模化生产。在土地规模化生产的过程中就势必用到一些生产、附属、配套等农业设施用地,国家在这方面也出台有相关的政策。但是,一些工商企业、个人或组织看到了这里存在的商机,他们借建造农业相关设施或园区的名义,占用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来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也就是所谓的“大棚房”,以达到他们商业盈利的目的。
这种行为的本质上已经改变了国家土地的性质及用途,改变了农用耕地的基本属性,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基本功能,因此对“大棚房”进行大力整治是十分必要、迫切的。
二、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
对“大棚房”问题整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建造农业设施名义进行非农业用途违建的,如一些庄园、度假娱乐设施、住宅等,或者按照农用设施用地名义备案后又私自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建造设施用途以达到非农业经营目的的;
- 真正意义上的“大棚房”,在农用大棚内部建造非农设施的,如涉及商品住宅、餐饮、休闲娱乐等行业,对土壤耕作层造成破坏的非农用商业设施;
- 一些农用配套设施如大棚看护房等超出国家要求标准的,甚至是违规改变农用配套设施性质、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的。
三、大棚看护房指的是什么,有哪些要求?
大棚看护房指的是农业生产上用于管理和看护大棚内农业生产的附属房屋设施。它与大棚连接于一体,内部有门直接联通大棚,可通过这道门直接进入大棚内部进行农事管理和看护。
国家对大棚看护房也有很严格的规定:看护房要求是单层,面积要小于十五平米(面积超过二十平米即为严重超标),且单栋棚只可有一个看护“耳房”,其使用要与农业办公管理用房区分开。
对于大棚看护房的使用对象是农业生产用大棚的看护者,内部只能配备有供农业生产看护者日常基本生活保障需求的各类物品。
可在实际当中,一些打着建造大棚看护房的名义,私自变更其使用性质,如当做住宅、餐馆、采摘园、棋牌室等。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是要受到政策监管整治的。
四、国家对各类违规“大棚房”的整治措施
- 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规非农用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拆除,并要及时恢复耕地原貌和使用性质,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 农用大棚内部建造非农业用途的“大棚房”,要及时拆除大棚内部非农用违规建筑,铲除内部非农用硬化的地面,及时恢复农用用途,恢复正常农业生产(对于大棚本身要依法根据农用用途本身选择或留或拆);
- 对于大棚看护房面积超标但确实是用于服务农业生产的,面积超标不严重可适当予以保留或改建达到国家标准。对面积严重超标的要根据对大棚看护房要求标准进行改造,以确保达标。对一些大棚看护房已改变了农用用途的,要按照要求及时恢复农业生产条件,以确保达到农用目的。对无法恢复农用用途的大棚房要进行依法拆除;
- 对轻微违规使用的“大棚房”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或完善手续,以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目前,国家对大棚房在全国范围内的清理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口粮安全和全国农民的切身利益,奉劝那些投机的不良经商者也要好自为之,不要再钻空子,打国家农用耕地的主意。“粮安天下”,没了耕地,粮从哪里来?感谢阅读,我是三农参谋。
必须严惩这种行为,这是变相非法违建,打着建设蔬菜大棚的幌子,搞建设,坑害农民,把农民好端端的土地搞成居住用地,在外看就是蔬菜大棚,实际就是民房,然后对城里人出租,顺带承包蔬菜大棚,这些人就成了租客,坐收租金,这种情况很多,必须依法取缔,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耕地,大家说对吗?
这种情况很多,路边弄几个大棚,里面全是房子,这种形式很吸引城里人,景色多好啊!家门口就有新鲜蔬菜,城里人也愿意居住在这样的环境,他们对外出租,一般租期很长,他们租老百姓的地时间也长,这样他们比种地好,绝对是坐收渔利。
原本耕地是不允许建房的,但是通过他们改造,变成合法了,毕竟有大棚为招牌,很多人不明白实际他们是租房,大棚只是幌子,他们真正目的是建房对外出租,这样收益是最高的,绝对是一本万利,同时这也是违法的,很多时候只是大家不认真,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其实大家都知道。
很多时候老百姓也懒得理会,在老百姓眼里只要能按时给地租就行,至于你们干什么根本不理会,这就助长了这些人气焰,所以我们的土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指望农民不行,他们只要地租,其他事根本不管,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彻底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我们必须分清,大棚就是大棚,绝对不能和建房混为一谈,即使建房也是地头建一小间就行了,所以已经发现立即处理,不能让这样的势头萌发,这样才能彻底杜绝,大家说对吗?
农村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前一阵子各地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大棚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名词,不太懂的人可能会认为,大棚房说的就是咱们平时买菜的那些大棚市场,其实并非如此。大棚房主要是指城乡范畴内一些违规违章建筑,说实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些违规房称为大棚房。
大棚房的整治,在我们这里从年前就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说起来算是压力比较大,工作任务很重的,因为在农村像这种违规乱盖的大棚房不在少数,都哪些属于大棚房呢?
第一种是在承包地内随意搭建房屋的。在农村,很多人会承包土地,有的人是为了搞种植养殖,有的人其实就是为了承包土地来乱盖乱建,降低经营成本。在我们这里就有一处“大棚房”,是在承包地内盖了一个造旧厂房,整个生产、灌装流水线都搭建的很完善,可是尽管承包人想投机取巧,天真的以为地是自己承包的,就拥有在上面盖房经营的权利。殊不知他难逃卫星云图的“法眼”,早已被列入“大棚房”图斑,最后只得被拆,损失只能个人承担。
第二种就是不符合规格的看护房。看护房就是指那些承包土地来搞种植,用来看护种植物的小房。比如说,在我们这边,种苹果的比较多,有的一家就能有好几十亩的苹果地,每年在苹果上市的季节,山里都要有人看着,防止到手的苹果被偷走,老农民辛苦了一年,就等着苹果成熟后卖钱,万一再被小偷惦记上,把苹果偷走,那就惨了。所以一般这种人家就会在让你盖一个小看护房,里面放一些农用具,或者是偶尔住着看护果园的。看护房的面积是有要求的。如果不足30平可以视为看护房,不属于大棚房,也就说不需要被拆,但是超出30平的,所谓看护房就不合规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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