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南三门峡,6岁男童高空扔砖砸死5岁男童,怎么回事?
人们都说6岁的孩子太小了,他还是个孩子,他什么都不知道。这就是无数家长会给自己孩子犯错找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就像这样的大错,能弥补吗?那个5岁的孩子能活过来吗?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块砖🧱🧱毁了两个家庭,何其悲惨啊!该怎样去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呢?
首先我们大人要以身作则,千万不要高空抛物,不管抛的是什么,杜绝抛物这个坏习惯,一个小小的动作就会对别人造成伤害,不以恶小而为之!
其次我们家长一定要教会孩子不要靠近工地🏗️,高楼,高墙这样的大型建筑旁,以免给我们自身带来伤害。高空抛物的伤害是我们事先不能预料的。
提高全民素质,养成良好的习惯,还是要从娃娃抓起!
高空抛物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出现这样的情况啊,与人的素质有关,当然也有一种情况是客观因素造成的,比如说,高楼物体的固定措施不到位,受到外力因素从高处掉下砸伤路人的。以前看过一个案件,有一个受害者路过一个小区被高空掉下的一块砖头砸中,不幸身亡,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是谁?受害者家属将二楼以上全体住户全部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由全体住户平均担责,有的住户感觉很冤枉,因为明明不是自己的责任,却还要承担赔偿责任,非常委屈,听说最近两会研究的民法典,马上就施行,这里面就涉及到高空拋物这一类案件的一个具体的责任划分,到时就不会出现这种找不到责任人的冤案发生了,从个人来讲,我们要提高素质,遵守公德,有公德心,不能高空抛物,要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客观上来讲,我们也要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位于高处的一些容易脱落的物体,要进行或固定,避免由外力因素脱落,给人带来损伤或伤害
重庆一空调外机从19楼坠落,一名无辜路人被砸身亡,怎么回事?
当我们走在马路上,我们的命运不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任何一个可能从高空坠落的东西都可能要人命,可能是刀子,可能是花盆,也可能是轻生的人。最近重庆渝中区,一名路人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被坠落的空调外机砸中。
7月15日,渝中区民生商厦楼下,一空调外机从19楼坠落,砸中一名路人,被砸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应,是19楼的租户在装空间时,空调外机坠落砸中路人,导致路人死亡,该租户已经被警察控制。
从附近的监控看到,事发当时路上过往的人还是挺多的,突然一名路人倒在地上,而当时附近两三米范围内至少有5人,大家都没搞清楚怎么回事,看到旁边躺着一个摔成饼的空调。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子赶紧后退几步,发现是高空坠物,附近的几名路人赶紧退到了马路边,很快被砸男子周围聚集了围观的人。
有网友认为,导致意外,不应该追究租户的责任,大多买空调都是包安装的,厂方安排的安装师傅在空调安装过程中,发生事故,应该由空调厂家负责。也有网友说,如果是租户自己搬空调,或者买空调自己找人安装,租户都要承担责任。
一些老一点的房子,开发商根本没有设计放空调的地方,空调是用铁架固定在室外墙上的,不管是钢架还是螺栓,长期日晒雨淋,时间久了肯定生锈,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不重视,空调外机坠落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
对于重庆市渝中区空调外机安装时,不小心坠落造成他人伤亡的事件。具体的责任在安装工在操作过程中失误而造成外机滑落,具体责任划分应该安装工应该承担百分之八十,住户应该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你家外墙在高空作业你应当在你家外墙周边着好警戒防止他人通行或者造成意外。具体赔偿责任应由空调安装公司,安装工人,安装空调住户共同承担!
重庆解放碑商圈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物业:系玻璃幕墙自然脱落, 你怎么看?
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屡禁不止,路人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更别提别的权益。自然脱落有按装质量问题也有监管保护的问题,施工单位和物业监管都应付相应责任,别拿老百姓的命不当命。高空坠物抛物应从国家层面立法,严惩不怡,否则后患无穷,就像当初的酒驾猛如虎,现在惩罚到位,还有几人以身试法?
男子见义勇为被跳楼女子砸成重伤,医疗费用成难题,你怎么看?
见义勇为是体现国民素质,传播正能量非常好的例子,政府、媒体应该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人看到!既能教育培养孩子这方面的意识,也能提升整体国民素质!政府能否设立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为见义勇为者提供精神,经济上的帮助支持,有了这些保障,遇到事情袖手旁观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水平不高,个人见解,望理解
这个事的确造成一定的难题。面对轻生者,应如何对待呢?当然吃瓜第一句话,应是,轻生不应该,无论发生什么事,轻生是最傻的选择,但是人生百态,个别时候时不时都出现个别轻生事件,就如题中案例,这样就会出现,面对轻生者是施救还是就手旁观做看客的问题。按照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鲜有见死不救的,但在救人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恶果的时候,怎么办?如题中被砸伤的男子,要医伤,甚至有死亡的可能,这对于被砸者家属是非常沉重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要跳楼者家属负责,也说不过去,怎么办呢?相反,如果当时在场的人,面对跳楼轻生者,无动于衷,只是旁观看热闹,这又是怎样的一种社会风气呢?对于这种特例,发生的概率并不多,就这件事而言,如果轻生者不砸中施救者,自然没事了,而出现砸中施救者的意外,也是机率比较少的个案,面对这种特例,这也算是一个纯朴民风的民生问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宏扬正气,特事特办,全力给予支助,救施救者于水火,才是正道。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助推救死扶伤的社会正能量的发扬光大,把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传承下去,也应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民生责任。
现在,抖音都刷爆了青岛一个女子跳楼的视频!一个善良正能量的男子救了一个欲跳楼自杀的女子,一个家庭的不幸变成了两个家庭的不幸,如果是你,愿意见义勇为去营救自杀的人吗?
一 事情来由
事情来源,就是在于山东青岛平度市一件令人唏嘘的新闻案件。在6月3日一个市民宋玉武,发现了一栋楼房上的女子,在六楼阁楼窗户探出身子,模样就是要跳楼。善良的他,为了挽救这个轻生的女子,立即叫了旁边的居民,然后九个人拉着一床被子,准备接这个跳楼的女子。
可是这个女子在猛然跳楼一瞬间,拉被子居民发现位置站偏离了,正调整位置,可惜那女子“嘭”地一声落下,正好砸在了宋玉武的身上,两人都摔倒在地面,一地献血、昏迷不清!旁边的人都是看得目瞪口呆,好久才回过神!
据旁人证实,跳楼女子当场也死亡了,现在市民宋玉武在医院ICU抢救,也脱离了危险,神志恢复清醒了!
二 难题
可是,摆在宋玉武的难题就是,由于医生诊断他脑内大面积出血,身上被砸多处骨折,伤势严重,恢复期很长,后期治疗的医疗费用将是非常昂贵!
要知道,宋玉武本来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骑班车拉活为生的小市民,今年五十多岁,邻居说他平日仗义,心地善良,喜欢乐于助人。现在日日夜夜守候在ICU门口的,是他的闺女。这个有孝心的年轻女儿向知情人也难以掩饰悲伤的情绪,啼哭着担心爸爸的生命安危!
自杀女子,今年四十多岁,与丈夫吵架想不通就跳楼。现在唯一看这自杀女子就是她生前的兄弟与媳妇。对于市民宋玉武的医疗费用,自杀女子丈夫也表明是没有赔偿能力。
由于宋玉武的见义勇为的善举是非常令人嘉许,平度市也帮这个男子申请医疗费用资金补助,但确实杯水车薪,很难维持后续。而且,摆在宋玉武的难题就是五十多岁的他,经过这一次住院,还能继续拉板车为生吗?如果靠着闺女养活老爸下半生,给这个家庭也增加了经济负担!
三 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
看来,这次事故把一个家庭的不幸也变为两个家庭的不幸!这也令我们思考,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如同不会游泳的人,看见有人在河中准备要溺死,最好解决办法就是报警请专业人士来搭救!宋玉武的搭救自杀女子行动,很多网友说精神可嘉,但本质也是错误的!女子从楼上跳下来,由于距离太高,冲力太大,很容易砸到低下善良的施救者!所以,遇到这一种事情,最好就是打110报警。社会提倡见义勇为,但确是要量力而行,切记鲁莽行事。以身犯险,自己也会遭遇更大危险!
而且,有些网友也说这个女子本来就是想轻生!用自己健康幸福人生去营救一个自杀对生命绝望的人,值得吗?生命诚可贵,希望所有自杀绝望者能看到人生中温纯的一面,善待生命,好好经营生活的每一天!
对此,你怎么看待呢?
家庭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争吵,基本每对夫妻都有吵架的时候,甚至有些人还会寻死觅活,但一般都只是闹一下就算了,很少有人真的寻死。6月3日早晨,山东省平度市良友社区发生一起惨剧,一名女子和丈夫吵架后从7楼一跃而下,当场身亡。更令人痛心的是,女子跳楼时还将一名见义勇为的男子砸成重伤,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6月4日,记者来到实地进行走访,当时参与施救的好心人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刘进晓:“当时就听到有人叫救人,我们跑过去的时候看到一名女子站在7楼的窗台上要往下跳,我当时就慌了,连忙叫人帮手找了一张床单来接人,虽然没什么用,但当时也想不出其它办法。我们几个人拉开床单,对好了位置,那个女的突然就跳下来了。”
从事发现场的监控可以看到,女子并没有对着床单跳,而是往边上跳,但下落的过程中砸在了空调室外机上,阴差阳错地砸在了救人男子宋玉武的身上。宋玉武当地就被砸倒在地不省人事,跳楼的女子也当场死亡。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当场拨打了120,因为120赶过来需要时间,接线员在电话里一步步告诉男子如何抢救宋玉武。目击者雷洪礼:“120让他帮宋玉武的头部止血,将他的身体侧翻,不要让血液呛到肺部。”
周边的商户告诉记者,宋玉武是一名货车司机,平时就在这边等活送货。雷洪礼补充说:“宋玉武平时就挺愿意帮助人,有什么事找他,只要他能办的都会帮你办。”另一名救人者孙玉大称当时施救的一共有9个人,他只认识其中的2人。他说想聚齐所有参与施救的人,一起给宋玉武申请见义勇为,能帮多少就帮多少。
截止今天下午2点,孙玉武已经昏迷近30个小时,目前仍在抢救之中,希望他能度过这个难关,我相信好人有好报。但孙玉武现在面临着一现实的问题,长时间的抢救必然要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这个费用谁来给?如果让他自己承担,一个开小货车的根本就负担不起,因为见义勇为受的伤,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由他自己承担。
平度市见义勇为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协会已得知此事,已前往医院和派出所了解情况,后续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可能会对该宋玉武进行补助扶持。看清楚了吧?可能、补助、扶持……完全是不确实的说法,换句话说,医疗费不一定会全部报销,补助和扶持又是什么意思?
从理论上来讲,造成宋玉武重伤是直接原因是女子跳楼,但现在也无法要求女子承担医疗费,因为该女子已经当场身亡。向女子家属要赔偿好像也不现实,从情理上来说,女子的家属应该承担一部分,但他们可能找理由推脱。因为女子是成年人,不存在家属是监护人的说法,女子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每个轻生者都有难以言说的苦衷,如果不是生无可恋,他们也不会选择走绝路。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也是可怜人,但是为了发泄情绪伤及无辜,这种人就算不跳楼也会捅出其它的篓子。我反对轻生,更反对轻生的时候影响其他人,就算没有人去救她,她跳楼砸到人或车,这个损失又由谁负?她是一了百了走的干脆,那些无辜被牵连的人呢?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
说说我自己吧!2018年国庆节我在我店门口救一个女孩,我左脚粉碎性骨折,出事了是隔壁邻居开车送我去的医院,片子排出来才知道事粉碎性骨折,当地县城医院做不了手术,让我转院,那女孩父母当时说除了医保报销的剩下就是他们给,我是外省新农合,没办法我一个人柱拐杖倒了三趟车回老家治疗,路上两天倒车,我饭都不敢吃,没办法上厕所,老婆带着儿子要看店,因为我之前生意赔钱了。每个月要还很多账,到家医院住院做手术没有钱,是我弟从他借呗借了两万五千块钱付的治疗费用,前后十天出院后又柱拐杖两千多公里回店里,脚上打着石膏,又是一个人倒了四趟车。到现在脚里面钢板还没有取出来,这事都快两年了,那女孩父母一次都没有出现过,那女孩父亲还是政府上班的,到现在我也没说什么,当初救人是自愿的,就算是我自己买教训了,这辈子估计都不会再去干这事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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