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病故儿子还债17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为病故儿子还债17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儿子挪用公款死后父母要还吗?
原则上是不用的,但是如果查明其所挪用的钱款是有用于家庭生活中的支出,或有动,不动产是其公款所购买的,则需要追回.主要还要看他案情的具体情况.(换句话说,非法获得的财物,用于家庭的,怎么能够不被追缴呢?一般判决里会有罚没财产多少等等)
乐安一男子欠人20多万却因病去世,其儿子履行承诺帮父还债, 你怎么看?
父债子还,是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和传统,也是儿子们尽孝之义。父亲去世欠下二十万的外债,儿子主动承担还款义务,这是一般子女所承担不了的。有的子女们见父亲欠下这么几十万的债,家庭会吵得不可开交。但是这家这个儿子主动承担还款任务,是一种高境界,高风格,是一种高尚的人品。与那些老赖行成显明的对比。是当今社会人们的良心,诚信不断丢失的情况下,他是一颗闪耀金子般光芒的明星,是人们学习的好榜样。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中国人就是这么一个习惯,老子所有的家产都是留给儿女的。儿女虽说在法律上不履行欠债义务,但是你也是财产受益人之一,外债也应该你还,这没什么好说的。
父债子还,法律上是不相干的,但是有个前提即父亲有遗产子女继承的,在继承的财产内偿债,遗产不够债务的部分只有算灭失了。回到本文,假如父亲没有遗产,子女自愿偿还,那就是很好的践行了诚信原则,值得褒扬。∴
七里河区:病故父亲欠下债务,诚信儿子替父还债, 你怎么看?
前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后有有借又还,再借不难。凡事要讲诚信。
父亲因正常生活或治病欠钱,作为子女的是有义务偿还的,这是作为子女的责任,当然对于题中的儿子的作为是应该受到肯定的。
现在有很多人借钱不还,每次要钱都说没有,然而自己缺过的很潇洒。欠钱的是大爷,这种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对于老赖,国家也制定了相关处罚规定,这是值得点赞的。
我觉的父债子还是缺乏法律依据,而且是封建社会的观点。首先父亲的债必须是正当的债,合法的债。原则上是父亲有的财产先还债,然后儿女继承。如果父亲的财产不够还债,儿女可以还也可以不还。如果父亲的是赌债,父亲被强迫打的欠条。父亲自己借的钱干坏事那么只能自己还。儿女没有责任还,同样儿女成年后所欠的债,自己偿还父母没有责任还。当然父母犯罪所得是必须没收,而且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儿女可以有生存权,但不能当公务员,限制从事有的行业。但不能因为父母欠钱,就没收子女的财产,除非确认这些财产来自父母。因病致贫是现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医院应该建立评估机构,如果确实没有救了,不能用道德绑架,让子女做人财两空的事情。明知道不能救,而用尽力尽心来绑架别人,去榨干别人的财产才是最不道德的事情!
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子女为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子女出于良心和道义,自愿为父母偿还债务,也是难能可贵的,值得倡导和称颂。在旧中国,民间有句民谣:“父债子还,子债父不管”,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债子还是道德的范畴,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子女替父母偿还债务,不是法定义务,不具有强制性,完全是基于道德标准,完全出于自愿。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源于道德,其范畴又小于道德。子女自愿替父母偿还生前欠下的债务,值得提倡和称颂,但不具有强制性,不是法定义务人。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其子女应该以该遗产现金价值为限,承担为其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义务。如果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其遗产处分权归债权人所有。
死亡赔偿款能拿来还债吗?
我是野猪,我来回答
您的这个死亡赔偿款应该是指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的身故给付金。是身故收益人领取的对吧。这笔钱既然是你的,那随便你用来干嘛,没有人可以干涉你。但是我觉得你想问的问题应该是:被保险人负债,在他身故后,保险公司的给付金,也就是你说的死亡赔偿款可以不用还债嘛?
答案是:可以不用还,因为这笔钱已经是受益人的钱了,除非受益人愿意替他还生前的欠债。
请看《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受益人获得保险金的权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这笔钱(死亡赔偿款)已经属于受益人的,至于被保险人生前欠款,和受益人没有关系,因此受益人没有义务替他还钱,除非受益人自己愿意。
除此以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需要拿死亡赔偿款出来还债的,那就是没有身故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此时身故金按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只要是遗产,就必须先偿还债务,有遗产继承人的情况下也是如此。继承人有继承的权力,但是相关的义务。例如:欠款,也需要替被保险人偿还。
请看《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还有《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综上,被保险人的死亡赔偿款,在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受益人可以不用替被保险人偿还生前欠款。但是在没有受益人的情况下,其身故赔偿款是需要拿来偿还生前债务的。
我是野猪,回答完毕。
这个……还真的可以,但是“负责”的人必须是死者。其他情况下,死亡赔偿算作遗产,归继承人支配。
就是说死者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后果,需要这笔钱偿还的,公正以后可以履行。其他情况下,适用于遗产分配。
这个问题,分这样几方面来回答。
1、死亡赔偿金,本质上属于死者的近亲属在死者死亡后得到的补偿,不属于遗产,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可以不用来还死者欠下的债,但因为属于其近亲属的一笔收入,可以用于偿还获得这笔赔偿金的近亲属的债务。
2、死者的债务,可以有死者的近亲属归还,但是归还的数额以他继承死者遗产的数额为限。例如,死者所签债务20万,他留下的遗产有15万,其继承人可以偿还15万债务,也可以生命放弃继承权,也不偿还债务。
3、上述两点是从法律上讲的,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的形成十分复杂,例如,死者的债务是为给儿子买婚房借了亲戚的,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债务是父亲借的,这笔债务儿子该不该还?遇到这种事情,就看儿子的为人处世水平了,他可以不还,但是这门亲戚也不用走了。
死亡赔偿金能不能还债,要看替谁还债。这里要明确死亡赔偿金是给付谁的。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的非正常死亡,至有关方面给付死者亲属的赡养抚慰等费用,而不是给死者的钱。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替死者还债。如果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分到了该笔赔偿款,那么,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自然可以自由支配所分到的部分赔偿款,包括偿还他们自己的债款,甚至自愿为死者还债,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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