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拒绝男子被重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女子拒绝男子被重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8岁男子在琼海高铁上主动搭讪15岁女孩被拒绝,殴打女方脸部致其受伤,在网吧落网,被拘留10日。你怎么看?
我先纠正一下,在高铁上骚扰少女的是文昌的男子,不要冤枉了琼海人。
对于这个男子,我只能说他很嚣张,爱惹事,不讲道理,是个十足的小混混,警方依法拘留他10日是对了,教训一下这种嚣张跋扈的人,让他长记性,以后不要再做这种霸道的事了。
如果是一个有素质讲道理的男人,在搭讪女人被拒绝后,会知趣的离开,但这个男子在搭讪少女被拒后,竟挥拳殴打女孩脸部,致其受伤,整个过程就是惹是生非和暴力,而无辜的女孩却因有点纹身,在高铁上遭受这男子的暴力殴打,真可怜,相信她回去后立马会把身上的纹身清理掉,不想留那东西了。
我希望那男子出来后,改变一下自己的性格,不要再惹是生非了,说不定哪天遇到一个强势的人,不把你打个半死才怪。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心以为整个世界都要围着自己转动,所有人都必须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如果有人胆敢拒绝自己的需求,便会动辄勃然大怒,以至于出言不逊、出手伤人。毕竟,这种人固执地相信如果没有自己,这个世界都会彻底停转。
据报道,6月20日19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车站派出所接D7116次乘警通报警情称:“报警人小婷在车厢连接处被一名男子骚扰后殴打其面部。列车乘警到达前,该男子已在文昌站下车。”民警将小婷及三名证人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据悉,报案人小婷,15岁,广东省雷州市人。当晚小婷从三亚站乘车前往海口东站,因为购买是无座票,小婷便在6号车厢门口站着。列车行进经过琼海站后,林某主动搭讪小婷,询问其身上为什么会有纹身。小婷不予理会,林某便用手抚摸小婷的脸,两人发生口角,林某辱骂并殴打小婷面部,造成小婷面部受伤。林某随即在文昌站下车。
案发后,民警调取列车车厢及文昌站出站监控视频,多方摸排找到犯罪嫌疑人林某(28岁,海南省文昌市人),林某拒不到案接受调查,警方将其上网临控。7月5日,文昌站派出所根据临控预警信息,在文昌市某网吧内将林某成功抓获并移交海口东车站派出所处理。经询问,林某对6月20日在D7116次动车上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不得不说,该男子真的是丧心病狂,不仅在公共场合随意搭讪陌生女孩,甚至公然出手抚摸人家面庞。更为甚者,他在遭到女孩拒绝后,竟然还敢出口谩骂和动手打人,实在是胆大妄为。显然,该男子在公共场合公然调戏年轻女孩,并且随意辱骂、殴打她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依法应当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既然他对自己是世界中心深信不疑,那就让他进入拘留所中心接受教育吧。
才拘留10日?还管饭?
我认为太轻了,这种程度没有一点威慑力,个人认为至少应该判刑六个月,而且留有案底,列上黑名单,等十年后再根据表现考虑是否从黑名单上撤下来。
上面说的女孩受伤,受伤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够上刑罚了?
即使够不上刑罚,对女孩心理造成的阴影有多大考虑过吗?
女孩能起拆要求精神赔偿吗?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像核武器一样,是社会中人类的最后保障,必须要有威慑力,要有法律的尊严,让人不敢再犯。
如果是我制定,将借鉴新加坡的鞭刑,对这小混混打二十鞭子,打的他半个月下不了床,看看还敢不敢再犯?
观点:该男子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应对此进行侦查,若违法行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先简单介绍案情:
6月20日,小婷乘坐火车从三亚到海口。因为是无座票,所以小婷一直站在6号车厢的门口位置。火车经过琼海站时,一名男子看到小婷身上有纹身,向小婷靠近,并主动搭讪。 男子问小婷为什么会有纹身,小婷看了一眼对方,没有搭理。这名男子有些气愤,竟伸手去摸小婷的脸蛋,遭到了小婷的强烈反抗。男子猥亵不成,竟辱骂小婷还动手打了小婷,小婷的脸被打伤。
从案情看,男子在高铁上搭讪未成年少女,因少女未理睬而恼羞成怒,不但对少女进行身体接触,而且还打了少女。
虽不能猜测其搭讪女孩是何用意,但只因女孩的防范意识便对女孩动手,其主观恶性较大。
高铁乃公共场所,该男子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女孩是未成年人,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特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从严从重处罚。
因此,虽然该男子的行为没有造成女孩受伤的结果,但其寻衅滋事的行为已经对个人心理和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可能不足以惩戒其行为。当然,公安机关能在事后找到此人并加以惩罚,其效率值得肯定。
一个社会,如果连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被成年陌生男子欺辱都不能保护,那么我们的执法和法律就要进行深刻反思。
—“牙牙小语”,不屈从不迎合的个性观点—
近年来这种事件总有发生,前段时间头条报导,有一个女孩独自在街边玩手机,一个男的要求加女孩微信被拒,几个同伙就一起打这女孩,真不知道这些人的素质怎么这么低,別人和你素不相识,凭什么让你随便加微信,女孩不愿意理你,你就在公共场所出手打人,这种人不知道是变态,还是有前科的小混混,年轻女孩不断被性侵,被杀害,成年女性和未成年女孩,都有防范意识保护自己,干嘛强求他人做不愿意做的事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拒绝男子被重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拒绝男子被重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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